2000年,為加強西部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工作,中央政府決定啟動“兩個工程”,即“東部地區學校對口支援西部貧困地區學校工程”和“西部大中城市學校對口支援本省貧困地區學校工程”,要求每年選派一定數量的優秀教育工作者赴西部任教、挂職,並幫助培訓西部貧困縣的中小學校長、教師。該項制度在2004年啟動的國家西部地區“兩基”攻堅計劃中得到進一步強化。(扶貧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