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縮小地區間教育差距>> 政策簡介
 
關於進一步做好教育收費公示工作的通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2月15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關於進一步做好教育收費公示工作的通知
發改辦價檢[2006]1735號

    《通知》規定:各地價格、財政和教育行政部門要在前一階段清理規範工作基礎上,嚴格按照《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和《教育部等七部門關於2006年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對經過規定程序審批的教育收費項目、收費標準以及相關政策文件等信息,在政府門戶網站或通過其它方式進行公示,方便學校、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查詢、監督。(發展改革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