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通知
教政法〔2006〕6號
《通知》規定: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省級人民政府的統一要求,積極做好本省義務教育統籌規劃實施的職責。積極協調有關部門落實義務教育經費保障體制。要確保義務教育全面納入財政保障範圍,確保學校的正常運轉和校舍安全,確保教職工工資按照規定發放。要進一步規範轉移支付制度,確保義務教育經費完全用於義務教育。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通知》(國發〔2005〕43號),做好農村義務教育不收學雜費、落實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新機制工作,同時加快推進城市義務教育保障機制改革進程,鼓勵各地儘快實現實施不收學雜費的義務教育。(教育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