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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05月25日   來源:新聞辦網站

中國人權事業的進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北京

目 錄

前 言
  一、人民的生存權和發展權
  二、公民、政治權利
  三、司法中的人權保障
  四、公民的勞動權和勞動者的權益
  五、公民的受教育權利
  六、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
  七、少數民族權利的保障
  八、殘疾人權益的保障
  九、開展人權研究,普及人權知識
  十、努力促進國際人權的健康發展

前  言  

    1991年11月,中國政府發表了《中國的人權狀況》,向國際社會闡述了中國在人權問題上的基本立場和實踐。四年來,中國的人權事業又取得了新的進展。

    1991年以來的四年,是中國全面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八個五年計劃的重要歷史時期。中國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突飛猛進,原定到2000年國民生産總值比1980年翻兩番的計劃已于1995年提前完成,人民生活顯著改善,正在向小康目標前進。當前,中國政治穩定、經濟發展、社會進步、民族團結,人民安居樂業、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人權狀況呈現全面改善的良好態勢。實踐證明,將人民的生存權、發展權擺在首位,在改革、發展、穩定的條件下全面改進人權狀況,是符合中國國情和全體人民的根本利益的,也是舉世公認的。

    四年來,中國積極維護《聯合國憲章》促進人權和基本自由的宗旨與原則,堅決反對一些國家對其他國家特別是發展中國家在人權方面採取雙重標準,或者以自己的模式強加於人,藉口“人權問題”干涉他國內政的霸權主義行徑。中國在人權問題上的原則立場,得到了世界許多國家的支持,為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國際人權事業的健康發展,作出了自己的努力。

    雖然這幾年中國在促進人權方面取得了顯著成績,但是,受歷史和發展水平的限制,中國的人權狀況還存在著一些不如人意的地方。繼續維護和促進人權,不斷地提高全體人民享受人權的水平,仍然是中國人民和政府的一項長期的任務。

一、人民的生存權和發展權  

    中國是一個擁有12億人口,人均資源相對貧乏,曾經長期遭受外國侵略、掠奪和壓迫的發展中國家。享有生存權和發展權,歷史地成為中國人民最迫切的要求。1991年以來,中國政府繼續堅定不移地推行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在發展經濟的基礎上不斷改善人民生存權和發展權的基本政策,取得了令世人矚目的成就。

    1991—1994年,中國經濟以平均每年遞增12.2%的速度發展,遠遠高於世界經濟平均年增長1.9%的速度。中國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的發展,使中國社會總體發展水平全面提高,促進了中國人民生存權和發展權的明顯改善。

    中國城鄉居民收入水平穩定增長。城鎮居民家庭人均生活費收入由1990年的1387元增至1994年的3179元,扣除物價上漲因素,實際增長38.3%,平均每年遞增8.4%;農村居民家庭人均生活費收入由686元增至1221元,扣除物價上漲因素,實際增長18.2%,平均每年遞增4.3%。城鄉居民的儲蓄存款餘額從1990年底的7034億元增加到1994年底的21519億元,四年增加2倍多。

    中國城鎮居民的消費水平總體上已接近小康。1994年,城鎮居民的食品支出佔消費支出的比重(恩格爾系數),從1990年的54.2%下降到50.0%。食品構成中,肉、禽、蛋、牛奶的比例大幅度提高。城鎮居民購買耐用消費品的數量顯著增加,平均每百戶居民擁有彩色電視機86台(比1990年增加27台)、黑白電視機30台(比1990年減少22台)、電冰箱62台(比1990年增加20台)。城鎮家庭人均居住面積已達到7.8平方米,61.7%的家庭使用煤氣或液化氣。1994年人均購買服裝比1990年增加1.6倍。

    中國農村的絕大多數居民解決了溫飽問題,而且生活消費結構趨於優化。1994年,農村居民的食品支出佔消費支出的比重(恩格爾系數)降為58.8%。農村居民購買耐用消費品的數量迅速增加。1994年,平均每百戶農村居民家庭擁有電視機75.3台、收錄機26台、洗衣機15台。農村人均住房面積達到20.2平方米。

    隨著生活質量的提高,中國人口死亡率由1990年的6.67‰下降為1994年的6.49‰,比西方某些發達國家低2個多千分點。

    雖然中國經濟快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顯著提高,但中國的總體經濟發展水平與西方一些發達國家相比還有很大差距。據世界銀行1995年9月17日公佈的材料,在世界192個國家和地區的財富排名錶中,中國居倒數第31位,估計的人均財富只有6600美元。在中國國內,由於自然條件和歷史方面的原因,東部沿海地區與中西部地區的經濟發展也不平衡。

    中國發展社會主義經濟的基本方針,是兼顧效率與公平,讓一部分地區、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同時鼓勵“先富幫後富、先富帶後富”,最終實現全體人民的共同富裕。因此,中國政府一直重視幫助中西部地區發展經濟、提高生活水平,積極扶助貧困人口儘快擺脫貧困。

    1991年以來,為解決貧困人口的溫飽問題,中國政府和人民作了不懈努力。到1994年底,又有1500萬人擺脫貧困。全國貧困人口由1990年底的8500萬人下降到7000萬人,貧困人口占全國農村總人口的比重由10.1%下降到8.2%。現在仍然貧困的地區,這幾年的生産生活條件和基礎設施也有明顯改善。

    為了支持扶貧工作,1991—1994年,中央政府投入貧困地區的專項扶貧資金累計達305.8億元。國家幫助貧困地區建設水、電、路等基礎設施,改善生態環境和基本的生産、生活條件,建設旱澇保收、穩産高産基本農田。據統計,1994年國家重點扶持的592個貧困縣,新增基本農田996萬畝,新增經濟園林1371萬畝,解決了718萬人的飲水困難,新修公路20285公里,新架輸變電線路32596公里,新建小學2166所、衛生院617處。社會各界、各人民團體都以各自的方式積極參與了扶貧工作。

    儘管如此,中國的扶貧工作仍然任重而道遠。目前還沒有解決溫飽問題的7000萬人,多數居住在中西部的深山區、喀斯特地貌區、荒漠區、高寒山區、黃土高原區,以及地方病高發區。其中有500多萬人只能異地脫貧。幫助他們擺脫貧困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今後的扶貧工作更艱巨。為此,1994年3月,中國政府制定了扶貧攻堅計劃,決定從1994年起,集中人力、物力、財力,動員社會各界力量,力爭在本世紀末基本解決這7000萬人的溫飽問題,使他們的人權狀況得到根本改善。

    目前,中國正在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計劃到2000年,在中國人口將比1980年增長3億左右的情況下,實現人均國民生産總值比1980年翻兩番;基本消除貧困現象,人民生活達到小康水平。到2010年,實現國民生産總值比2000年翻一番,使人民的小康生活更加富裕。“九五”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的實施,將使中國人民的生存權和發展權在更高的層次和更廣闊的領域得到實現。

二、公民、政治權利  

    在高度重視人民的生存權和發展權的同時,中國重視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各項公民、政治權利,實行和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這是中國經濟得以迅速發展的重要原因。

    中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這是中國國家制度的核心內容和根本準則,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實質。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中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現有代表365萬名,都是民主選舉産生的。中國憲法規定,年滿18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産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根據中國的國情,縣、鄉兩級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由選民直接選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由下一級的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産生。1993年底,全國2897個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和48172個鄉、民族鄉、鎮都依法進行了換屆選舉。據統計,全國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人佔18周歲以上公民人數的99.97%,參加選民登記的人數佔18周歲以上人口的99.3%。中國的選舉不受金錢的左右,由選民自由地討論、協商,推舉出他們信任的候選人,然後進行無記名投票,實行差額選舉。因此,選民政治熱情很高,全國的參選率達到93.58%。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都是對國家和社會有貢獻、為人民服務表現突出的各族各界人士,他們具有廣泛性。1993年産生的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共2978名,其中,工人佔11.15%,農民佔9.4%,知識分子佔21.8%,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佔19.21%。代表總數中,婦女佔21.03%,少數民族佔14.7%,全國56個民族都有自己的代表。

    人大代表代表各行各業各階層的廣大人民參加行使國家權力,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選民或選舉單位有權罷免自己選出的代表。任何公民或單位對違法亂紀或者嚴重失職的代表都可以提出罷免的要求。這和西方一些國家選舉産生的議員不受人民群眾監督,選民無權罷免是截然不同的。1995年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組織法》,進一步完善了人民代表選舉制度和罷免制度。這是保障人民和人大代表切實行使民主權利,當家作主,管理國家的重要保證。

    作為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決定國家的大政方針,制定國家基本法律,選舉産生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並對它們實行監督。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年舉行一次會議,聽取和審議國務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報告,審查和批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以及每年的財政預算。全國人大常委會每兩個月舉行一次會議,監督憲法的實施,制定和修改法律,聽取和審議各部門工作報告,決定任免國家工作人員。八屆全國人大已舉行了三次年度會議,大會對國家發展方針、政策和規劃的決定,以及通過的重要法律,體現了全國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從而調動了廣大人民的積極性,使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得以持續躍進。

    各級人大及人大常委會注意保障代表的權利,對人大代表在大會上正式提出的建議和意見,各級國家機關和有關部門都須在法律規定的時限內,將處理情況直接向代表作出答覆。1994年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期間,代表們提出了2401件建議和意見,其中代表建議所提問題已經解決或基本解決的佔17.9%,代表建議所提問題正在解決或列入規劃的佔48.2%。人民代表大會還接受人民的來信和來訪,直接聽取人民的意見和要求。1995年八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期間,共收到人民來信41630件,接待來訪202人次。大會秘書處接受和辦理人民來信來訪,督促有關部門和地方解決群眾急需解決的問題,糾正冤假錯案,維護了人民的權益,並密切了國家機關同人民群眾的聯絡。

    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體現人民當家作主的中國人民民主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政治協商會議是由各黨派、人民團體和無黨派愛國人士組成的具有廣泛代表性的統一戰線組織。目前,中國各級政協有委員48萬名,其中,全國政協委員2099名。在八屆全國政協中,有共産黨的委員839名,佔39.97%;各民主黨派的委員共642名,佔30.59%;無黨派的委員618名,佔29.44%。婦女委員293名,佔13.96%,少數民族委員243名,佔11.58%。社會各界都有人擔任全國政協委員。他們中有經驗豐富的政治活動家、成就卓著的專家學者和各方面的著名人士。他們以自己的經驗、學識和影響,代表各界參加政協組織,參與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參與國家各項重大決策的協商討論和民主監督。他們提出的許多意見和建議,受到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的重視和採納。八屆全國政協通過調查研究提出了許多重大建議。特別是《關於加強宏觀調控抑制通貨膨脹的建議》為國務院採納後,對國家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宏觀調控,保證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起了積極作用。

    全國政協八屆一次、二次會議,委員共提出提案4032件,內容涉及國家的大政方針以及人民群眾的生活等各個方面,已辦復3940件,辦復率達97%以上。

    在中國,有八個民主黨派,它們不是在野黨,而是參政黨。共産黨同各民主黨派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中共中央的重要主張、國務院的重大決策,事先都與各民主黨派協商,徵求意見。許多民主黨派人士擔任了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的領導職務。現任國家副主席、19名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中的8名副委員長,都是民主黨派人士。1994年,各民主黨派共提出28項重大建議,這些建議受到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的高度重視,有的已被採納,有的正在研究。

    近幾年,中國基層民主建設成果顯著。到1994年底,全國城市已建立10多萬個居民委員會;農村通過村民無記名投票選舉産生了100多萬個村民委員會。城市和農村居民居住地區設立的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是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辦理本居住地區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社會治安,並向人民政府反映群眾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全國有半數以上村委會建立了村民代表會議制度,做到了村中重大事情由村民代表討論決定。廣大城鄉人民按照民主原則組織起來,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實行直接民主。這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進展。

    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訴訟法》,是保障公民權利的一部重要法律。該法規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把《行政訴訟法》稱為“民告官的法律”。

    為保證《行政訴訟法》的施行,國務院發出了《關於貫徹實施〈行政訴訟法〉的通知》,要求國務院所屬各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主動配合人民法院開展工作,嚴格執法。國務院還發佈了《行政復議條例》,作為貫徹實施《行政訴訟法》的配套法規。許多行政機關舉辦了《行政訴訟法》學習班。

    根據《行政訴訟法》規定,中國建立了社會團體支持公民起訴和訴權保障的制度。社會團體可受委託成為訴訟代理人,公民可以借助社會團體的力量行使訴權。

    為給公民起訴提供方便,最高人民法院規定,如果當事人確有經濟困難,訴訟費可以緩交、減交或免交。

    據統計,自1990年1月至1994年12月,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共受理一審、二審和審判監督行政案件167882件,涉及治安、土地規劃等40多個行政管理領域。這些案件中,涉及公民基本權利的佔大多數,相當一部分涉及公民的人身權、財産權。原告中有農民、工人和知識分子,被告中有縣、市政府部門和中央國家機關。自《行政訴訟法》實施以來,三分之二的訴訟都以行政機關改變原決定而終結。

    為使廣大公民了解法律,懂得通過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增強法制觀念,有關部門運用電視、廣播、報刊、文藝演出、知識競賽、專家諮詢等形式,在全體公民中開展了法制宣傳活動。

    1994年5月,中國制定了《國家賠償法》。該法規定,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如在行使職權中侵犯公民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權依法取得國家賠償。目前,全國中級以上人民法院已成立賠償委員會,受理賠償案件。

    憲法規定的公民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得到維護和保障。新聞出版事業的發展,為公民行使言論、出版自由提供良好的條件。1995年,中國的報紙由1990年的1444種增至2202種;雜誌由5751種增至8135種。中國的廣播電臺由1990年的635座增至1995年的1210座,電視臺由509座增至980座,有線電視臺已發展到1200座,衛星地面接收站發展到54084座,電視機的社會擁有量達到2.5億台。電視的人口覆蓋率1990年為79.4%,現在已擴展到88.3%。中國的出版社,1994年發展到514家,比1990年增加11%;出版各類圖書103836種,比1990年增加29.4%。這幾年,中國各種新聞傳播媒介更加重視聯絡群眾、面向實際生活,發揮輿論監督作用。人民通過新聞傳播媒介自由地發表意見,提出批評建議,討論國家和社會的各種問題。報刊上的許多專欄和電臺、電視臺的許多節目深受人民歡迎。各種社會團體也有很大增加。截止到1995年4月的統計,已經登記成立的全國性社會團體有1737個,比1990年增加44.7%;各地民政部門登記成立的縣以上社會團體達20萬個,比1990年增加11.1%。這些社團都依據憲法和法律獨立自主地開展活動。中國最大的三個社會團體是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和中華全國總工會。這三個社團的分支機構遍佈全國,聯絡和團結全國的婦女、青年、職工,參與國家和地方的政治生活,協調社會公共事務,維護婦女、青年、職工的合法權益,發揮了很大作用,在中國社會上有很高的聲望。

    宗教信仰自由在中國得到法律保障。中國各種宗教都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開展正常的活動。佛教和道教在中國傳播比較廣泛,信教人數沒有統計。現在,全國共有佛教寺廟9500余處,僧人約17萬人;道教的住廟道士、道姑6000余人,開放的宮觀600余座。伊斯蘭教教民約1700萬人,清真寺26000余座;天主教徒近400萬人,有神職人員2700人,教堂4000余座;基督教徒約650萬人,有教牧傳道人員18000余人,教堂8000余座,簡易活動場所(聚會點)20000余處。宗教社會團體有2000多個,宗教院校48所。各宗教都自己出版經典、書刊。中國憲法規定,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同時規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這是為了維護中國公民真正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

三、司法中的人權保障  

    近幾年,中國頒布和實施《警察法》、《檢察官法》、《法官法》和《監獄法》等一系列法律,並採取了其他許多措施,進一步加強司法中的人權保障。

    “人民警察為人民”,是中國老百姓的流行語。為使人民警察保障人權的行為更加規範化,中國1995年2月頒布實施的《警察法》規定,警察必須嚴格執法,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安全,遇到公民人身、財産安全受到侵害時應立即進行救助;嚴禁警察非法剝奪、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警察執行職務要接受社會和公民的監督;公民對警察的違法違紀行為有權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實踐結果是,警民關係更加密切,有關部門收到的控告警察的信件比過去更少,表揚信比過去更多。中國警察現有862752名,僅佔總人口的7.4/萬,低於西方一些主要國家20/萬以上的比例。

    《檢察官法》、《法官法》是1995年2月頒布並於同年7月起開始施行的。這兩項法律中分別規定,檢察官、法官有權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審判權,不受任何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干涉;在司法活動中,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秉公辦案,廉潔公正。這些原則過去早有規定,現在進一步規範化、具體化,並得到更嚴格的執行。法院和檢察院的執法水平又有明顯提高。

    這幾年,中國的律師隊伍發展迅速,加強了司法中的人權保障。到1994年底,全國律師人數已達83619人,比1990年增加近一倍,超過了在1995年發展到75000人的預期。全國律師事務所已達6419個,比1993年增加25%。外國的一些律師事務所也被允許在中國設立了代辦處或辦事處。當前,中國律師正積極著手開展法律援助工作,北京等地設立了法律援助基金,上海、廣州還成立了法律援助中心,為公民解答法律問題,提供法律服務。

    中國是犯罪率比較低的國家。1994底,中國監獄的在押犯總數為128.6萬人,佔全國人口的10.7/萬,比西方某些發達國家(56.5/萬)低得多。

    中國的刑法對罪與非罪有明確的界定。只有觸犯了國家法律,才被繩之以法。中國的刑法中有反革命罪,是指危害國家安全、圖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即其主觀上具有推翻國家政權的目的,客觀上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僅僅持有不同的政治觀點而沒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構成犯罪。

    中國的監獄對罪犯實行懲罰與改造相結合、教育與勞動相結合的原則,宗旨是將罪犯改造成為守法公民。改造的手段主要是教育,包括法制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技術教育,同時組織罪犯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

    中國對罪犯未被剝奪或限制的那部分權利依法予以保障。1994年12月,中國頒布並開始實施《監獄法》。這部法律共78條,其中涉及保障罪犯權利的有20多條。總則第七條明確規定:“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財産和辯護、申訴、控告、檢舉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剝奪或者限制的權利不受侵犯。”《監獄法》還具體規定了罪犯有不受體罰虐待權、申訴權、通信權、會見親屬權、接受教育權、休息權、獲得勞動報酬權、獲得勞動保護和勞動保險權、醫療權以及刑滿釋放後享受與其他公民平等待遇的權利,等等。為了切實保障罪犯的正當權利,《監獄法》對監獄的人民警察提出了嚴格、具體的要求,第十四條還列舉了監獄人民警察在執行監獄管理公務中必須禁止的各種違法行為。通過規範監獄人民警察的執法行為,使罪犯的正當權利避免受到侵犯。

    在司法工作的各個環節中,中國反對逼供信,嚴格禁止酷刑,這方面有一系列的立法。中國于1988年正式加入了《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中國檢察機關對監獄和看守所派駐了專門的機構和人員,檢查和監督有無使用酷刑或其他虐待被監管人員的行為,一經發現,立即嚴肅查處。1994年,全國檢察機關立案偵查的刑訊逼供案有409件,已偵查終結398件,違法的公安幹警和其他有關人員受到懲處,包括死刑。

    中國改造罪犯的工作成效顯著。1994年,在監獄所辦的學校裏獲得文化技術方面的畢業、結業證書的有21萬多人。全年獲得減刑、假釋的罪犯達到28.2萬多人,佔押犯總數的21.96%。1994年,全國重新犯罪率保持在6%—8%,這在世界各國中是很低的。西方一些國家的重新犯罪率在20%—30%,有的高達50%以上。

四、公民的勞動權和勞動者的權益  

    中國歷來重視公民勞動權和勞動者權益的保障,並以此作為維護人權的重要內容。1994年7月,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對憲法賦予勞動者的基本權利作了全面、具體的規定。勞動者依法享有平等就業、選擇職業、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接受職業技能培訓、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勞動法》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和帶薪年休假制度,並規定了工時標準、勞動安全衛生標準、女職工特殊保護標準、職業培訓標準。

    《勞動法》頒布時,規定“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1995年3月,國務院頒發通知,在全國實行每週五天工作制,把職工工作時間縮短為每週40小時。在中國這樣的發展中國家,這是維護勞動者權益的一個很了不起的舉措。

    為貫徹實施《勞動法》,全國各地已基本建立勞動合同制度、最低工資保障制度和勞動監察制度。到1995年8月,已正式發佈實施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達到28個。各級政府加強了對勞動者勞動過程中的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等方面的監查工作,重視對私營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的執法監督和檢查,及時查處違反《勞動法》規定、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企業和個人。

    就業是公民享有勞動權的直接體現。這幾年,在社會各界的支持下,全國就業工作取得顯著成績。1991—1994年,全國城鎮共安置勞動力2921萬人。1994年城鄉從業人員人數比1991年增加4730萬人,城鎮失業率保持在2.8%以下。這對於有12億人口、經濟發展水平還很低的中國來説,也是相當不容易的。

    由於中國人口基數大,勞動力供大於求的矛盾將在一個很長時期內存在。1994年底,中國城鎮失業人員有480萬人。為解決失業問題,政府推出並實施了“再就業工程”,重點幫助失業6個月以上的求職人員儘快實現再就業。目前,“再就業工程”已在全國範圍內推行,並在上海、瀋陽等城市取得了顯著成效。

    到1994年底,全國共有職業介紹機構2.5萬所,僅1994年就有1329萬人次通過職業介紹機構實現了就業或再就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有了新的進展,技工學校有4433所,就業培訓中心有2600多所。中國已建立起以職業介紹、就業訓練、勞動服務企業生産自救為支柱的就業服務體系。

    1991年以來,中國社會保險事業也取得了顯著成就。1995年3月,國務院頒布《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建立了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模式,進一步擴大了養老保險的實施範圍,同時確定了基本養老金定期調整的機制,以保障企業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近幾年,國務院幾次發佈文件,提高離退休人員的離退休金。1994年底,中國有離休、退休、退職人員2929萬人,他們領取的離休、退休、退職金,人均相當於在職職工平均工資的82%。在失業保險制度方面,1993年國務院頒布了《國有企業職工待業保險規定》,目前全國已有2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擴大了失業保險的實施範圍。截止到1994年底,全國參加失業保險的職工總數達9500萬人。醫療保險制度本著確保全體城鎮勞動者都能獲得基本醫療,同時節約醫療開支、減輕企業負擔的原則進行了改革。另外,工傷保險制度、生育保險制度等,也都朝著進一步保障勞動者權益的方向進行了改革。

    由於中國經濟不斷發展,以及政府重視對勞動者權益的保障,近年來,職工年平均工資逐年增長。1990年,職工年平均工資為2140元,1994年上升到4538元,扣除物價上漲因素後,職工實際工資平均每年增長6.4%。

    1991年以來,中國政府加強了對老年人權益的社會保障。現在,全國有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制定了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地方性法規。1994年底,國家計委、民政部、全國老齡委等10個部門聯合下發了《中國老齡工作七年發展綱要》,對保障老年人的各項權益作了全面具體的規定。

    在農村,中國幾千年的傳統是“養兒防老”。新中國成立後,對於無兒女、無依靠的老人實行“五保供養”(保吃、保穿、保住、保醫、保葬)制度,並在許多地方建立了“敬老院”。從1991年開始,民政部著手進行農村養老保險的試點工作,目前全國已有1500個縣(市)開展了農村養老保險,參加養老保險的農村人口近5000萬人。今後,中國農村老人的生活將有兒女贍養、社會保險、“五保”供養三重保障。

    1994年,國務院制定《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使“五保供養”制度化。中國正在建立集體供養、國家救濟、興辦敬老院相結合的“五保”供養保障體系。全國已有33584個鄉鎮對“五保戶”實行統籌供養,佔全國鄉鎮的69%。全國集體統籌供養的“五保”人口已達273萬人,佔落實供養人口的76.68%。全國農村敬老院有近4萬所,56萬老年人在院內安度晚年。

五、公民的受教育權利  

    中國提出了科教興國的方針,利用有限的經濟資源,盡力使公民的受教育權不斷得到提高,現已初步形成了一個教育結構基本合理,科類比較齊全,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相互溝通、協調發展的教育體系。1994年,全國共有小學68.3萬所,在校學生12820萬人,比1990年增加4.7%;普通中學8.2萬所,在校學生4981.7萬人,比1990年增加8.6%;普通高等學校1080所,在校學生279.9萬人,比1990年增加35.7%;成人高等學校1172所,在校學生235.2萬人,比1990年增加41.1%;各級各類中等職業學校1.87萬所,在校學生912.5萬人,比1990年增加39.8%。

    為了更好地保障公民受教育的權利,近幾年,中國制定並實施了《義務教育法》、《掃除文盲工作條例》、《殘疾人教育條例》等教育法規。1995年3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對公民受教育權的保障作了全面的規定,重申了“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財産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機會”的基本原則,規定了國家幫助各少數民族地區發展教育事業、扶持邊遠貧困地區發展教育事業、扶持和發展殘疾人教育事業的原則。

    中國政府一直重視發展基礎教育事業。改革開放以來,這一事業發展較快。到1994年底,中國已在90%以上人口的地區普及了小學五年或六年教育,小學學齡兒童入學率為98.7%,比1990年增加0.9個百分點;小學畢業生升入初中的為86.6%,比1990年增加12個百分點。大中城市和部分經濟發達地區已經基本普及了九年義務教育。

    為了保障不同性別、不同民族以及不同經濟發展地區的公民能夠享受到平等的受教育權利,1990年以來,中國政府採取了強有力的措施,使公民在受教育方面的差距不斷縮小。據國家教委統計,全國女童與男童入學率之差,1991年為2.9個百分點,1994年降至1.3個百分點;農村與城市兒童入學率之差,1990年為2.5個百分點,1994年降至0.9個百分點;廣西、新疆、內蒙古、西藏、寧夏五個少數民族自治區及青海、雲南、貴州三個少數民族較多的省,兒童平均入學率與全國平均入學率之差,1990年為2.5個百分點,1994年降至1個百分點。

    由於經濟發展不平衡及其他歷史原因,中國長期存在著大量文盲。據統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1949年,全國的文盲總數為3.2億,文盲率高達80%。1949年以後,中國政府大力開展掃除文盲活動,為廣大文盲提供各種形式的免費掃盲教育,中國的文盲總數和文盲率大幅度下降。到1990年,中國15周歲以上人口中的文盲人數降為1.8億,文盲率降為22.2%。到1994年,中國的文盲人數已下降到1.5億,文盲率下降為17%;青壯年文盲從6000多萬人下降到3500萬人。北京、天津、上海和吉林、黑龍江、遼寧、廣東等省已基本掃除青壯年文盲。目前,中國政府正採取各種措施,爭取到本世紀末,在全國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基本掃除青壯年文盲。

    中國政府十分注意扶持貧困地區發展教育事業。1991年,中國政府設立了教育扶貧款項,每年從國家財政中撥付專項教育扶貧款2億元,同時還從中央直屬企業繳納的教育費附加中拿出3000萬至4000萬元,專門用於發展貧困地區的教育事業。另外,還向12個省(自治區)的225個縣(旗)投入世界銀行貸款2億美元,用於支持這些地區發展九年義務教育。為彌補國家教育經費的不足,中國政府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參與扶貧教育事業。這項事業被稱為“希望工程”。到1994年底,已籌集捐贈3.5億元,設立了救助貧困地區失學少年基金,共資助修建了749所“希望小學”,資助了100多萬名因家庭貧困而失學的兒童繼續其學業。中國“希望工程”的成功實施,受到了國內外各界人士的好評。

    近幾年,中國政府在推行大學生招生收費制度的同時,採取各種措施資助經濟困難的大學生。僅1994年,政府就撥出專款2.17億元,用於幫助經濟困難的大學生接受高等教育。

    為幫助貧困地區的農民提高科學文化素質,文化部于1993年設立了文化扶貧委員會。開展了為2萬個村各建一個小型圖書館、向每座圖書館贈書100種的“萬村書庫工程”,併為貧困地區建起了近百座衛星電視接收轉播站。

六、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  

    促進男女平等,是中國社會發展的一項基本目標。1991年以來,中國依據男女權利平等和保護婦女特殊權益的立法原則,加強了婦女人權的法律保障。1992年,中國頒布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對保障婦女政治、文化教育、勞動、財産、人身和婚姻家庭等各方面的權益作出了具體的規定。目前,中國已形成了以憲法為基礎,以《婦女權益保障法》為主體的一整套保障婦女權益的法律體系,其中包括10余部基本法律、40余項國家行政法規,以及80余項地方性法規。

    1995年8月,中國政府還頒布了《中國婦女發展綱要》(1995—2000年),確定中國婦女發展的總目標為:提高婦女的整體素質,使法律賦予婦女的各項權益進一步得到落實。《綱要》還制定了各項具體目標和相應的政策措施。

    中國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政治權利。近幾年,婦女參與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的程度進一步提高。在1993年基層人民代表選舉中,婦女的參選率高達95%。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有女代表626人,佔代表總數的21.03%,女代表所佔比例居世界前列。全國人大常委會有女常委19人,佔常委總數的12.3%,比上屆提高2個百分點。地方各級人大代表中的女性比例都比上屆有所提高。政府各部門中女性擔任領導職務的人數也有增加。全國女公職人員已由1991年的1004萬人增加到1994年的1237.1萬人;公職人員中女性所佔比例由31.2%增加到32.5%。1994年,在政府高級領導職務中,國務院有女國務委員1人,正副女部長16人;全國有女副省長18人,正副女市長300多人。中國有女法官21012名。

    中國婦女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進一步得到保障。目前中國婦女從業人員已佔社會總從業人員的44%,高於世界平均水平(34.5%)。中國城鎮女職工人數已由1990年的5294萬人增加到1994年的5645.8萬人,佔職工總數的比例達到38%。農村婦女勞動力約佔農村勞動力總數的一半。婦女的就業層次逐步提高。據1993年統計,全國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中,女性的比例為36.8%。女科技人員達809.7萬人,佔全國科技人員總數的35%,高於許多發達國家的同類比例。

    中國法律規定,男女同工同酬,婦女勞動受到特殊保護,婦女在經期、孕期、産期和哺乳期受到特殊照顧,職工中的生育婦女享有3個月的帶薪産假。幾十年來,這些法律規定得到嚴格遵守。近幾年,有些單位的女職工實際享有半年的帶薪産假。

    婦女的受教育權進一步得到保障。1994年,全國7—11周歲的女童入學率已由1990年的80%提高到97.7%;中學生、大學生中的女性比例分別由1990年的42.2%、33.7%上升到44.3%、34.5%。

    國家特別重視保護婦女的婚姻、家庭權利,依法維護婦女的婚姻自主權,維護家庭中的夫妻平等和男女平等。中國婦女享有與男子同等的財産所有權和繼承權,平等參與家庭事務管理和決策的權利。據調查,在中國城鄉,由夫妻共同決定家庭重大事務的家庭佔58%以上。妻子受丈夫虐待、兒媳受公婆虐待的現象已為社會所不容,一些西方國家中嚴重存在的家庭暴力在中國較少出現。

    國家尊重婦女的生育權,保護婦女的生育健康。在中國,婦女有計劃生育子女的權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有關部門有義務為育齡夫婦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藥具和技術,保障實施節育手術的婦女的安全和健康。近年來,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婦女的生育自主權進一步得到保障,因不育或生育女嬰而被公婆歧視、被丈夫遺棄的現象越來越少。

    中國依照憲法實行的計劃生育政策,既體現了國家和社會發展的長遠利益,也符合婦女提高健康和家庭生活水平的需要,因而得到了廣大婦女的積極擁護和響應。1994年,全國已婚婦女的避孕率已由1990年的75%左右提高到83%,有的地區高達90%以上。中國人口出生率1990年為21.06‰,1994年下降為17.7‰;人口自然增長率由14.39‰下降為11.21‰;婦女總和生育率由2.31下降到2.0左右。與此同時,婦女的生育健康水平顯著提高。目前,城市98%和農村70%的孕産婦都能得到産前檢查。孕産婦死亡率已由1989年的94.7/10萬下降到1993年的67.3/10萬。

    中國的計劃生育是對世界人權事業的重大貢獻。根據聯合國人口基金的統計,目前世界人口已達到57億,如不加以控制,到2050年將達到119億,世界將面臨“人口爆炸”危機。中國實行計劃生育,使中國的“12億人口日”推遲了9年。

    兒童是國家和社會的未來。近幾年,國家通過立法、司法、行政和其他措施,使兒童的總體狀況有了較大的改善。

    1991年9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定“國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財産和其他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並規定了保護未成年人的各項工作原則以及家庭、學校、社會和司法機關在保護未成年人方面的職責,從而使保護少年兒童的工作走上了法制化的軌道。1992年,國務院頒布了《九十年代中國兒童發展規劃綱要》,具體規定了本世紀內中國兒童事業發展的主要目標和策略措施。

    針對近年來有的地區重新出現的拐賣婦女兒童的違法犯罪活動,各級司法機關依據全國人大常委會1991年通過的《關於嚴懲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的犯罪分子的決定》,懲處了一批拐賣婦女兒童的罪犯,使拐賣人口案件連年下降。1992年比1991年下降了35.2%,1993年比1992年下降了9%,1994年又比1993年下降了27.3%。

    為保障兒童的生命健康,國家大力發展婦幼保健事業,加強託兒所、幼兒園的衛生保健和保育水平。目前,全國有各級各類託兒所、幼兒園近45萬所,大中城市兒童的入園要求基本上都能得到滿足。目前,全國有各級婦幼保健機構3164個。中國對全國兒童實行計劃免疫,控制和防治傳染病。1994年,全國百日咳、白喉和破傷風接種率為92.76%,卡介苗、麻疹疫苗和脊髓灰質炎接種率分別為93.96%、89.37%和93.74%。中國兒童的預防接種率已接近世界發達國家的平均水平。中國政府已作出了在中國消滅脊髓灰質炎病的承諾。1991年以來,中國的嬰兒死亡率、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的年平均下降速度分別為4.6%和4.9%。

七、少數民族權利的保障  

    中國有55個少數民族。中國不僅在憲法和法律上規定各民族一律平等,保障各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而且明確規定要幫助少數民族和民族自治地區發展經濟、文化等各項事業,在社會生活中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這是中國各民族之間能夠長期緊密團結、和衷共濟的根本原因。

    少數民族參加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和地方各級權力機關的權利繼續受到特殊保護。在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少數民族共有代表439人,佔代表總數的14.7%,大大高於少數民族人口占全國人口8.04%的比例。國家重視培養和選拔少數民族幹部參加各級政府工作。目前,在全國省(部)級幹部總數中,少數民族幹部佔10.5%;在地(廳)級幹部中,少數民族幹部佔7.9%。

    中國在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為全面具體地落實《民族區域自治法》,1991年以來,中國制定了20多個民族區域自治條例和一批單行條例,進一步保障了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權。在中國,各自治區主席、自治州州長、自治縣縣長都由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擔任。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的人民政府的其他組成人員,都儘量配備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數民族的人員。法律規定,上級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適合民族自治地方實際情況的,自治機關可以報經上級國家機關批准,變通執行或者停止執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保障本地方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風俗習慣的自由,以及依法保障各民族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近幾年,國家繼續加強對散居少數民族的權利保障。1993年11月,經國務院批准,國家民委發佈《民族鄉行政工作條例》和《城市民族工作條例》,對保障散居少數民族的政治、經濟、文化等各項權利作出了具體規定。

    國家對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經濟發展一直實行優惠政策,提供資金、技術、人才等方面的支援。1991年12月,國務院下達文件,要求各級政府增加對民族自治地方的投入,推進經濟發達地區與民族地區的對口支援;要求各級各類銀行適當照顧對民族自治地方固定資産投資項目貸款;各項扶貧資金和物資要更多地用於少數民族貧困地區。

    國家和經濟發達地區對民族自治地區的支援,促進了民族自治地區的經濟發展。1994年,民族自治地方工農業總産值比1990年增長73.8%,其中農業總産值增長28.1%,工業總産值增長109.1%,鐵路通車里程增長27.5%。少數民族人民生活明顯改善。1990年,民族自治地方職工年平均工資為2040元,1994年為3970元;農牧民人均純收入1990年為546元,1994年為944元。

    由於西藏位於高寒地區,自然條件惡劣,歷史上曾長期遭受封建農奴制的黑暗統治,經濟文化較為落後,國家對西藏的發展給予特別照顧。1994年7月中央政府決定全國各地在西藏援建62項工程,計劃投資23.8億元。這些工程主要是水、電、路、能源、通訊、學校、醫院等基礎設施,目的是為西藏的全面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現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40余項,實際總投資已上升至30多億元。這些工程的完成,有力地促進了西藏地區的經濟發展,改善了藏族人民的生産生活條件,提高了藏族人民的生活水平。

    由於歷史、地理等方面的原因,目前少數民族地區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與內地、沿海地區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中國政府為縮小這種差距已經作出了巨大努力,並取得了明顯的成就。今後,政府將堅持不懈地繼續努力,改變少數民族地區相對落後的面貌。

    中國政府歷來尊重和重視維護少數民族的傳統文化,投入了大量資金保護和維修少數民族的文物古跡。從1989年到1994年,政府共投資5300萬元,對舉世聞名的西藏布達拉宮進行全面維修,完成111個項目。這是十七世紀中葉清朝初年修建布達拉宮以來最大的一次維修工程。1991年以來,國家又投資3000多萬元,組織人力、物力維修了藏傳佛教的青海塔爾寺。

    國家大力扶持和發展少數民族的文化藝術。1992年3月,在雲南省昆明市舉辦了全國56個民族參加的第三屆中國藝術節。1995年1月,又在上海舉辦了全國56個民族音樂舞蹈邀請展演,促進了民族音樂舞蹈藝術的發展和繁榮。在政府的支持下,一些少數民族的文化藝術團與外國進行了交流。

    國家一貫尊重和保障少數民族使用和發展本民族語言文字的權利。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在執行職務時,都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條例的規定,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或者幾種語言文字。民族自治地方的廣播、影視、圖書、報紙、雜誌,也都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或幾種語言文字。1991年6月19日,國務院批轉了國家民委《關於進一步做好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報告的通知》,要求加強民族語文法制建設,搞好各民族語文的規範化、標準化和信息處理,促進各民族語文的翻譯、出版、教育、新聞、廣播、影視、古籍整理事業,推進各民族語文的學術研究、協作交流和人才培養。

    1991年以來,在政府的支持下,少數民族傳統醫藥學繼續得到豐富和發展。民族自治地方從事藏、蒙古、維吾爾、哈薩克、傣等少數民族醫藥學的人員逐年增加,目前已達6000余人。民族醫藥機構和民間診所達500余所。

    由於中國政府充分尊重和保障少數民族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重視和支持民族自治地方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的發展,今天,中國的民族自治地方政治穩定,經濟、文化日益發展,少數民族人民生活水平逐年提高。全國56個民族和睦相處,形成了各民族團結友好、相互支持、相互幫助的局面。

八、殘疾人權益的保障  

    中國一貫重視殘疾人各項權益的保障工作。一方面,中國政府採取各種措施,保護殘疾人享有與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不受侵犯;另一方面,採取特殊扶助措施,幫助和促進殘疾人在事實上平等參與社會生活,共享社會物質文化成果,初步建立起了一個殘疾人人權保障體系。近幾年,隨著中國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中國殘疾人的人權保障體系逐步走向完善。

    1990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於1991年5月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使中國殘疾人的人權保障有了專門的法律。為加強殘疾人的人權保障工作,國務院成立了由33個部委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組成的國家殘疾人工作協調委員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各地、市、縣也都成立了由各級政府領導的殘疾人工作協調機構。

    使殘疾人最大限度地得到康復,是使他們得以享受廣泛人權的重要前提之一。到1994年底,中國已完成白內障復明手術123.2萬例,矯治小兒麻痹後遺症41.7萬人次,聾兒語言訓練5.7萬人。中國各級政府已在全國建立起社區康復站6558個。除此之外,還建立了低視力康復點574個,為2萬多名低視力者配用了助視器;建立了智殘兒童康復站463個,直接訓練智殘兒童4060名,培訓家長和基層康復指導員3萬多名。

    中國特別注意保護殘疾人勞動就業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條例》等法規,均有保障殘疾人勞動就業權利的明確規定。全國已有2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地方法規,規定本區域的機關和企事業單位要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一般不低於職工總數的1.5%。到1994年底,全國集中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福利企業總數已達6萬個。全國縣以上城鎮中,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就業率已經超過70%。

    讓殘疾人享有受教育的權利,是中國政府近幾年大力開展的工作之一。政府為盲、聾、弱智兒童興辦了特殊教育學校和特殊教育班。到1994年底,全國已建殘疾人特殊教育學校1241所、特殊教育班5301個,在校的盲、聾、弱智學生21萬人。特殊學校、特殊班和在校殘疾學生數分別比1990年增長224%、99%和416%。殘疾人職業教育和培訓機構已有370個,僅1994年就培訓殘疾人9.7萬人次。中國每年都有數以千計的殘疾學生進入高等院校學習。

    中國殘疾人的精神生活日益豐富多樣。近幾年,全國各地廣泛舉辦殘疾人參加的各種文藝演出、體育比賽和書畫、攝影、集郵等文化活動。1994年9月,中國政府在北京舉辦了第六屆遠東及南太平洋地區殘疾人運動會,共有42個國家和地區的2000多名運動員參加比賽。為了辦好這次體育盛會,中國政府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財力,並在運動會期間組織了3萬多名志願者為各國殘疾人朋友服務。為此,聯合國秘書長加利和13個國家的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及國際殘奧會主席發來賀電,高度評價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為殘疾人事業所作的努力。

    近幾年,為在中國形成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的社會環境,中國政府和社會各界進行了大量工作。在每年5月法定的“全國助殘日”,全國各地廣大群眾積極參加助殘活動,在活動中增加了對殘疾人的理解和尊重。中國每年有3000多萬少年兒童參加“紅領巾助殘活動”,至今已堅持8年,出現了許多扶老、幫殘的動人事跡。許多大中城市的醫院開展了為孤殘兒童獻愛心的活動,為他們實施脫殘手術,使許多殘疾孤兒得到了康復。

    為方便殘疾人參與社會生活,中國制定和實施了《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築物設計規範》,要求各地在市政建設與各種建築物修建時,一定要相應建立符合中國國情與經濟發展水平的無障礙設施。這幾年,北京。上海、天津、廣州、瀋陽、深圳等大城市中,各種專門設置和建造的無障礙設施大為增加。

九、開展人權研究,普及人權知識  

    中國在全面推進人權事業的過程中,不僅重視促進社會發展,加強人權的法律、制度和物質保障,而且高度重視人權的理論研究和宣傳普及。

    近幾年,中國學者對人權理論的研究十分活躍,已經形成了一支遍佈全國各地,由高等院校、研究機構的學者和有關專家組成的多學科的專業研究力量。“中國人權研究會”等全國性學術團體相繼成立。一些高等院校和研究機構設立了人權研究中心、人權教研室或研究室。與此同時,研究婦女、兒童、殘疾人等特殊群體人權的機構也大量出現。據不完全統計,自1991年以來,中國召開的規模較大的全國性人權理論研討會有十幾次,各種人權討論會、座談會、報告會百餘次。中國人權研究會的代表團1993年參加了曼谷會議、維也納世界人權大會,1995年參加了在北京舉辦的聯合國世界婦女大會,與各國人權專家、人權組織進行了交流活動。

    中國政府積極扶持和資助人權研究。“國家社會科學基金”、“中華社會科學基金”和“青年社會科學基金”資助的研究課題中,均包括若干項人權課題。每年都有一批有關人權的課題獲得國家教委、中國社會科學院以及地方政府的資助,並陸續取得成果。此外,社會各界還成立了中國人權研究基金會,募集資金,資助人權研究活動。

    中國學者結合當今世界的實際和中國的實踐,對人權問題的各個方面進行深入的研究,發表了大量有見解的人權著作和論文。近幾年,中國出版了上百種人權學術專著,在各種報刊雜誌上發表的有關人權的論文數以千計。學術界的研究成果,對國家的人權政策的制定提供了有益的幫助,對於增強國民人權意識、促進社會發展産生了良好的影響。

    中國學術界翻譯出版了大量國外人權著作,編著了系統、全面、完整的人權研究資料。中國已出版《世界人權約法總覽》、《人權研究資料叢書》、《國際人權文件與國際人權機構》等多本著作,上千萬字。這些書籍不僅收集、整理和介紹了古今中外各種人權學説和思想,而且匯集了世界各國和國際社會有關人權的宣言、公約、議定書、決議和憲法性文件。

    中國十分重視人權知識的普及和教育。近年來,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先後發表了《中國的人權狀況》、《西藏的主權歸屬與人權狀況》、《中國改造罪犯的狀況》、《中國婦女的狀況》等文件。社會各界圍繞這些文件開展了廣泛的討論。出版界出版了各種學習材料和通俗讀物,介紹人權的由來和歷史演變,闡述國際社會人權的現狀和中國在人權問題上的基本立場。電臺、電視臺和報紙雜誌紛紛開闢專欄,就人權問題展開廣泛的宣傳和熱烈的討論。各地一些高等院校、研究機構、社會團體和政府有關部門舉辦了人權講習班,普及人權基本知識。

    中國把人權的宣傳教育與國家的法制建設密切結合起來。在《婦女權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殘疾人保障法》、《勞動法》、《行政訴訟法》、《賠償法》等法律頒布實施時,都開展了以增強公民的權利意識和法制觀念為核心的宣傳教育活動。目前,人權的宣傳教育已納入了國民教育和職業培訓之中。各高等院校和培訓機構普遍開設了人權專題講座,一些大學開設了人權課程,系統講授人權理論。人權宣傳教育活動的普遍開展,提高了全體公民依法行使和享受人權的能力、素質和水平,增強了社會成員的主人翁意識和責任心,為人權事業的發展營造了良好的輿論環境和社會條件。

十、努力促進國際人權的健康發展  

    中國一貫尊重《聯合國憲章》促進人權和基本自由的宗旨與原則,近年來一如既往地積極支持和參與國際人權領域的活動,為促進冷戰後國際人權領域的健康發展作出了新的努力。

    1994年4月,中國政府副總理兼外長錢其琛在會見聯合國前秘書長瓦爾德海姆時重申:“中國尊重《世界人權宣言》、《德黑蘭宣言》、《發展權宣言》等國際人權文書”,並“將一如既往地同國際社會一道,為更好地加強人權領域的國際合作而共同努力”。

    中國積極參加聯合國人權領域的活動。近幾年,中國連選連任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成員國,派出代表團出席該委員會每年的例會。中國推薦的專家連續當選為防止歧視和保護少數小組委員會委員,並派代表團以觀察員身份列席該小組委員會每年召開的會議。此外,中國還連續當選為聯合國婦女地位委員會成員國,中國專家連續被選為聯合國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委員。中國多次派出代表團或官員參加聯合國主辦的各種人權會議。在上述各機構和會議中,中國認真履行職責,積極參加有關人權議題的審議和討論,闡明自己的看法,為不斷豐富人權概念內涵,促進對人權的普遍尊重作出自己的貢獻。

    中國以積極的、建設性的態度參加了1993年在維也納召開的世界人權大會。中國自始至終參加了那次大會的籌備工作,參加了聯合國召開的四次籌備會議和亞洲區域籌備會議,並擔任了第一次籌備會、亞洲區域籌備會和世界人權大會的副主席,對大會的籌備和成功發揮了重要作用。在亞洲區域籌備會上,中國與其他亞洲國家一道,為達成《曼谷宣言》,系統闡述亞洲國家在人權問題上的基本立場作出了積極努力。在世界人權大會召開期間,中國積極闡明自己的立場,同與會各國坦誠交換意見。中國與許多國家一道,堅決抵制和反對少數西方國家挑起對抗,將自己的觀點強加於人,企圖阻礙會議順利進行的蠻橫態度和做法。在會議最後文件的磋商過程中,中國政府代表團提出了許多建設性方案和建議,在堅持原則的基礎上,以顧全大局和靈活合作的態度,處理、協調起草過程中的問題與矛盾,促進與會各國達成協商一致,使《維也納宣言和行動綱領》得以順利通過。

    中國一貫支持聯合國為提高婦女地位和促進男女平等所作的努力。1995年9月,中國成功地承辦了聯合國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和’95非政府組織婦女論壇,為世界婦女事業的進步和婦女人權的實現作出了貢獻。這是聯合國成立以來規模最大的一次國際會議。來自197個國家和地區的4.6萬多人會聚北京,圍繞“平等、發展、和平”的主題,就婦女領域的廣泛議題進行了熱烈的討論。中國政府代表團團長、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陳慕華當選為大會主席。中國代表團積極參加了會議各項議題的討論,就提高婦女地位和促進男女平等的戰略及一些重大的國際問題闡述了自己的觀點,為會議通過具有重要歷史意義的《北京宣言》和《行動綱領》作出了自己的貢獻。中國政府認真履行東道國的義務,積極與聯合國機構、各國政府和有關非政府組織密切合作,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動員全國人民和各界婦女,為大會的籌備和召開作出了巨大努力,確保了大會的圓滿成功,受到國際社會的普遍讚譽。聯合國副秘書長基塔尼稱:這次會議奠定了中國與聯合國關係的新時代,是聯合國婦女史上的一個里程碑。

    中國迄今已先後批准或加入《1949年8月12日日內瓦四公約》及其兩個《附加議定書》、《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禁止並懲治種族隔離罪行國際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關於難民地位的公約》、《關於難民地位的議定書》、《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兒童權利公約》、《男女工人同工同酬公約》等15個國際人權公約。對加入的國際公約,中國政府都認真履行公約所規定的義務,通過立法、司法、行政等措施嚴格執行公約的規定,並按時提交有關公約執行情況的報告。

    中國按照《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廣泛開展國際人權領域的合作與交流。中國政府積極與聯合國合作,對聯合國人權中心和專題報告員轉來的各種函件,均認真負責地進行調查研究,及時作出答覆,陳述事實、看法和意見。

    各國由於歷史、社會、經濟、文化等條件不同,對人權的認識和實踐不同,這是正常的現象。為了加強各國在人權方面的相互了解和合作,中國積極主張和開展人權領域的雙邊對話和交流。近幾年,中國領導人在與外國國家元首、政府首腦和有關人士會晤時,就人權問題與各方進行了建設性的討論。中國與許多西方國家就人權問題進行了多輪對話,邀請了許多國家的人權官員和專家訪華,還派出代表團赴一些國家就國際人權領域的有關問題交換意見和看法。

    中國支持聯合國依據《聯合國憲章》規定的宗旨和原則,積極促進冷戰後國際人權領域活動的健康發展。冷戰結束後,國際形勢發生了廣泛而深刻的變化。世界人民特別是廣大發展中國家迫切希望國際人權領域擺脫冷戰時期政治對抗的陰影,走上平等合作的正確道路。但是,一些西方大國頑固堅持冷戰時期的思維方式,將人權問題政治化、意識形態化,在國際舞臺上把人權作為迫使發展中國家就範、推行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的手段,使人權領域的政治對抗傾向變得愈加突出。針對國際人權領域的這種不正常現象,中國堅持原則,與廣大發展中國家一道,為促進人權、維護主權、反對霸權進行了不懈的努力。

    近年來,美國等西方國家在一些國際會議上,對一些發展中國家的內部事務橫加指責,施加種種壓力。中國仗義執言,堅決抵制和反對西方國家這種毒化人權領域國際合作氣氛的行徑,支持發展中國家維護自身權益的鬥爭。

    1990年以來,美國等西方國家無視中國政治穩定、經濟發展、社會進步、民主與法制日益完善、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的現實,在聯合國人權委員會連續五次拋出反華提案,粗暴干涉中國內政,企圖破壞中國穩定,遏制中國發展,進而改變中國的發展道路和社會制度。他們四處遊説,多方施壓,以圖達到其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但是,在中國和廣大亞非拉發展中國家及其他主持正義國家的堅決反對和抵制下,西方的反華圖謀連續五次遭到挫敗。這不僅是中國的勝利,也是廣大發展中國家和國際正義力量維護《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的勝利。

  中國認為,人權的實現離不開世界的和平與發展。和平與發展是當今世界的兩大主題,也是實現普遍人權和基本自由的必不可少的前提。沒有和平安定的國際環境,沒有公正、合理的國際經濟秩序,就不可能實現普遍的人權。國際社會只有將促進人權同維護世界和平、促進人類發展聯絡起來,系統地加以推進,才能取得持續有效的進展。

  當前,世界正處於世紀之交和新舊格局轉換的歷史性時期。把一個什麼樣的世界帶入21世紀,是國際社會深切關注的重大問題。冷戰結束以來,國際關係發生了一些積極的變化,同時也爆發了許多地區性衝突和錯綜複雜的深刻矛盾。霸權主義、強權政治和不公正的經濟秩序依然存在,危及世界的和平與發展,阻礙人權和基本自由的實現。中國願意繼續與國際社會一道,為把一個和平穩定、經濟發展和普遍享有人權的世界帶入21世紀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