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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05月27日   來源:新聞辦網站

新疆的歷史與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二零零三年五月·北京

目 錄

前 言
    一、 新疆自古是多民族聚居的地區
    二、 多種宗教在新疆並存與傳播
    三、 歷代中央政府對新疆的治理
    四、 “東突厥斯坦”問題的由來
    五、 新中國成立後新疆經濟的發展 
    六、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事業的進步
    七、 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的提高
    八、 堅持民族平等團結、宗教信仰自由
    九、 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的建立、發展和作用
    十、 國家對新疆發展的支持
 結束語

前  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簡稱新疆)地處中國西北邊陲,亞歐大陸腹地,面積166.49萬平方公里,佔中國國土面積六分之一,陸地邊境線5600公里,周邊與八個國家接壤,是古絲綢之路的重要通道。據2000年統計,新疆人口為1925萬人,其中漢族以外的其他民族為1096.96萬人。新疆現有47個民族成分,主要居住有維吾爾、漢、哈薩克、回、蒙古、柯爾克孜、錫伯、塔吉克、烏孜別克、滿、達斡爾、塔塔爾、俄羅斯等民族,是中國五個少數民族自治區之一。

  新疆自古以來就是一個多民族聚居和多種宗教並存的地區,從西漢(公元前206年—公元24年)開始成為中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五十多年來,新疆各民族人民團結協作,努力開拓,共同書寫了開發、建設、保衛邊疆的輝煌篇章,新疆的社會面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一、新疆自古是多民族聚居的地區  

    在古代歷史上,曾有許多部落、民族在新疆聚居。新疆居民的族屬,從漢代(公元前206年—公元220年)開始才有明確的記載,當時主要有:塞、月氏(音:肉支)、烏孫、羌、匈奴和漢人。

  塞人,原遊牧于東起伊犁河、楚河流域,西抵錫爾河地區。因被月氏排擠而西遷,一部分退至錫爾河北岸,另一些南下帕米爾,散居各地。月氏人,戰國(公元前475年—公元前221年)時期活動於河西走廊到塔裏木盆地的廣大地區,秦(公元前221年—公元前206年)漢之際最為強盛。公元前176年前後,受匈奴的攻擊,被迫向伊犁河流域遷徙,驅走那裏的塞人而居其地。烏孫,最初活動於河西走廊。秦末漢初,受月氏人的攻擊而依附於匈奴,後在匈奴的支持下,襲擊月氏人,並將其逐出伊犁河流域。 羌人,最初活動於黃河中上遊地區。春秋(公元前770年—公元前476年)戰國時期,一部分羌人經河西走廊,沿祁連山、崑崙山向西遷徙,從而在新疆留下了足跡。匈奴人,主要是在公元前176年前後進入新疆的。漢人,是較早進入新疆地區的民族之一。公元前101年,漢朝軍隊開始在輪臺、渠犁等地屯田,後來擴大到全疆各地,各屯田點成為漢人進入新疆後最初的分佈區域;公元前60年西域都護府設立以後,或為官、或從軍、或經商,進入新疆的漢人連續不斷。

  魏晉南北朝(公元220年—公元589年)時期,是中國民族大融合時期,各民族遷徙往來頻繁,又有許多古代民族進入新疆,如柔然、高車、噠、吐谷(音:玉)渾等。柔然,是北方草原古老民族東胡人(中國古族名)後裔,五世紀初興起于蒙古草原,公元402年建立了強大政權,同北魏(公元386年—公元534年)爭奪西域。高車,亦稱敕勒、鐵勒,最初遊牧于貝加爾湖及鄂爾渾河、土拉河流域。公元487年,高車副伏羅部首領阿伏至羅與其弟窮奇率所屬十余萬部落(戶)西遷, 在車師前部(今吐魯番交河故城)西北建立高車國。噠,起于塞北(古指長城以北地區),五世紀末東進塔裏木盆地,南攻月氏,建立政權,並越過帕米爾高原,曾一度控制南疆部分地區。吐谷渾源於鮮卑(中國古族名),四世紀初自遼東(泛指遼河以東地區)西遷,逐漸控制了今甘南(甘肅南部地區)、四川和青海地區的氐(中國古族名)、羌等民族,建立政權。

  隋(公元581年—公元618年)唐(公元618年—公元907年)時期,突厥、吐蕃等古代民族對新疆歷史進程産生了重要影響。突厥是公元六世紀到八世紀活躍于中國西北和北方草原的古代遊牧民族。公元552年突厥首領土門打敗柔然,以漠北(蒙古高原大沙漠以北地區)為中心建立政權,爾後分裂為東西兩部,為爭奪汗權爭鬥不休。八世紀中葉,東、西突厥汗國相繼滅亡,其後裔融入了其他民族之中。吐蕃是藏族的祖先,六世紀末興起于青藏高原,佔領青海後,開始與唐朝爭奪西域。公元755年,中原地區爆發“安史之亂”(唐代安祿山、史思明發動的叛亂),大批駐守西域的唐軍調往內地,吐蕃乘機佔領南疆及北疆部分地區。

  公元840年,大批回鶻人進入新疆。回鶻,原稱回紇,是鐵勒(中國古族名)諸部之一。最初活動於色楞格河和鄂爾渾河流域,後遷居土拉河北。公元744年,發展壯大了的回鶻于漠北建立政權,並兩次出兵幫助唐朝中央政權平息“安史之亂”。公元840年,回鶻汗國因自然災害侵襲、統治集團內訌及黠戛斯(中國古族名)的進攻等原因而崩潰,其部眾大部分向西遷徙。其中一支遷往今吉木薩爾和吐魯番地區,後建立高昌回鶻王國;還有一支遷往中亞草原,分佈在中亞至喀什一帶,與葛邏祿、樣磨等民族一起建立了喀喇汗王朝。自此,塔裏木盆地周圍地區受高昌回鶻王國和喀喇汗王朝統治,當地的居民和西遷後的回鶻互相融合,這就為後來維吾爾族的形成奠定了基礎。

  1124年,遼朝(公元916年—1125年)皇族耶律大石率眾西遷,征服新疆地區,建立西遼政權,一批契丹人(中國古族名)由此進入新疆。十三世紀初,成吉思汗率軍進入新疆後,把他征服的地方分封給其子孫。回鶻人進一步同化、融合了部分契丹人、蒙古人。

  瓦剌,是明代(1368年—1644年)對漠西蒙古的總稱,初分佈于葉尼塞河上遊地區,後不斷向額爾齊斯河中游、伊犁河流域擴展。十七世紀初,逐漸形成了準噶爾、杜爾伯特、和碩特、土爾扈特四部。十七世紀七十年代,準噶爾佔據伊犁河流域,成為四部之主,並統治南疆。

  十八世紀六十年代以後,清朝(1644年—1911年)政府為進一步加強新疆邊防,從東北陸續抽調滿、錫伯、索倫(達斡爾)等族官兵駐防新疆,他們成為新疆少數民族中的新成員。以後,又有俄羅斯、塔塔爾等民族移居新疆。至十九世紀末,新疆已有維吾爾、漢、哈薩克、蒙古、回、柯爾克孜、滿、錫伯、塔吉克、達斡爾、烏孜別克、塔塔爾、俄羅斯共13個民族,以維吾爾族為主體,形成了新的多民族聚居分佈格局。

二、多種宗教在新疆並存與傳播  

    新疆作為古代東西方經濟文化交流的主要通道和樞紐,自古以來就是一個多種宗教並存的地區。早在伊斯蘭教傳入前,祆教、佛教、道教、摩尼教、景教等多種宗教,就相繼沿著絲綢之路傳播到新疆,與當地土生土長的原始宗教一起在各地流傳。伊斯蘭教傳入後,新疆不僅繼續維持了多種宗教並存的局面,而且又有基督教、天主教等宗教傳入。

  在外來宗教傳入以前,新疆的古代居民信仰本地土生土長的原始宗教及由原始宗教發展而成的薩滿教。至今新疆的一些少數民族都還程度不同地保留著原始宗教和薩滿教的觀念及遺俗。

  公元前四世紀前後,産生於古代波斯的瑣羅亞斯德教即中國所稱之祆教(俗稱拜火教)經中亞傳入新疆。南北朝至隋唐時期,祆教流行于新疆各地,吐魯番地區尤為盛行。當時的高昌政權專門設置了機構和官員來加強對祆教的管理。新疆一些信仰伊斯蘭教的民族歷史上曾信仰過祆教。

  公元前一世紀前後,産生於印度的佛教經克什米爾傳入新疆。不久,佛教就在各地統治者的大力推行下,發展成為新疆的主要宗教。佛教鼎盛時期,在塔裏木盆地周緣各綠洲,佛寺林立,僧尼眾多,還形成了于闐、疏勒、龜茲(音:秋詞)、高昌等著名的佛教中心。新疆佛教在造像、繪畫、音樂、舞蹈、寺院和石窟建築藝術等方面,都達到了很高的水平,留下了大量珍貴的文化遺産,豐富了中國和世界文化藝術寶庫。

  公元五世紀左右,中國內地盛行的道教隨著漢人的不斷到來傳入新疆。但是傳播範圍不廣,主要盛行于漢人比較集中的吐魯番、哈密等地。直到清代,道教才傳播到全疆各地。

  公元六世紀前後,摩尼教由波斯經中亞傳入新疆。九世紀中葉,以摩尼教為國教的回鶻西遷新疆後,促進了摩尼教在新疆的發展。信仰摩尼教的回鶻人在吐魯番地區建造寺院,開鑿洞窟,翻譯經典,繪製壁畫,弘揚摩尼教教義和文化。在摩尼教傳入前後,景教(基督教的早期派別聶斯脫利派)也傳入了新疆,但早期傳播不夠廣泛。到元朝(1206年—1368年)時,才因為大量回鶻人接受景教而興盛起來。

  九世紀末十世紀初,伊斯蘭教經中亞傳入新疆南部地區。十世紀中葉,信仰伊斯蘭教的喀喇汗王朝發動了對於闐佛教王國歷時四十餘年的宗教戰爭,于十一世紀初滅亡于闐,把伊斯蘭教推行到和闐地區。十四世紀中葉起,在察合臺汗國(蒙古成吉思汗二子察合臺在西域建立的藩屬國)的強制推行下,伊斯蘭教逐漸成為察合臺汗國的蒙古人、維吾爾人、哈薩克人、柯爾克孜人、塔吉克人等信仰的主要宗教。十六世紀初,伊斯蘭教最終取代佛教成為新疆的主要宗教。

  伊斯蘭教成為維吾爾等民族信仰的主要宗教後,原來主要由這些民族信仰的祆教、摩尼教、景教在新疆隨之逐漸消失,但佛教、道教仍然存在。從明朝起,藏傳佛教還有了重大發展,成為與伊斯蘭教並列的新疆兩大主要宗教。十七世紀後期,伊斯蘭教白山派首領阿帕克和卓借助藏傳佛教的力量,消滅了自己的政敵黑山派和卓勢力,並滅亡了葉爾羌汗國(蒙古察合臺汗後代于1514年—1680年間以今莎車為中心建立的地方政權),足見當時藏傳佛教勢力之大。大約從十八世紀起,基督教、天主教相繼傳入新疆,佛教、道教和薩滿教也有了較大發展。這些宗教的寺院、教堂遍佈天山南北,有些穆斯林甚至改信了基督教等其他宗教。

  歷史上,新疆的宗教雖然一直在不斷演變,但自從外來宗教傳入以來所形成的多種宗教並存的格局卻一直保持下來。現在新疆主要有伊斯蘭教、佛教(包括藏傳佛教)、基督教、天主教、道教等。薩滿教在一些民族中仍然有較大影響。

三、歷代中央政府對新疆的治理  

    新疆與中原地區的密切聯絡由來已久。西漢之初,西域各地處在匈奴統治之下。公元前138年,為擊退匈奴對漢朝邊境地區的劫掠,漢朝派遣張騫出使西域。公元前121年,漢軍大敗駐牧在河西走廊一帶的匈奴軍隊,漢朝在此先後置武威、張掖、酒泉、敦煌四郡。公元前101年,西漢王朝在天山南部的輪臺、渠犁等地駐兵數百人進行屯田,並設“使者校尉”地方官員統領之,後“使者校尉”改稱“護鄯善以西使者”。

  公元前60年(漢宣帝神爵二年),設置“西域都護府”。當時,匈奴統治層內部發生動亂,駐守西域的匈奴日逐王賢撣“率其眾數萬騎”自願歸服漢朝,西漢王朝委任鄭吉為“西域都護”,駐烏壘城(今輪臺縣境內),治理西域全境,西域各地的首領和主要官吏均接受西漢賜予的印綬。西域都護府的設立,標誌著西漢開始在西域行使國家主權,新疆成為中國統一多民族國家的一個組成部分。

  東漢(公元25年—公元220年)政府在西域先設“西域都護”,後置“西域長史”,繼續行使對天山南北各地的軍政管轄。公元221年,三國(魏、蜀、吳)曹魏(公元220年—公元265年)政權繼承漢制,在西域設“戊己校尉”,治設高昌(吐魯番),後又置西域長史以對西域各地諸多民族進行管理。西晉(公元265年—公元316年)末年,前涼政權(公元301年—公元376年)創建者張駿發兵西征,佔領高昌地區,設立高昌郡。北魏王朝設置鄯善鎮、焉耆鎮,加強對西域的治理。

  隋唐時期,中央政府加強對新疆的統治。公元六世紀末,隋朝統一中原,隋煬帝(公元604年—公元618年在位)即位之初,就派遣吏部侍郎裴矩到張掖、武威主管與西域的互市,了解西域民情。公元608年,隋軍進駐伊吾,建築城郭,設鄯善(今若羌)、且末(今且末西南)、伊吾(今哈密境內)三郡。

  公元七世紀初,唐朝代隋而興。公元630年,原屬西突厥的伊吾城(今哈密)主率所屬七城歸順唐朝,唐朝設西伊州(後改稱伊州)。公元640年,唐軍擊敗隨突厥反唐的高昌麴氏王朝(公元501年—公元640年),于該地置西州,又于可汗浮圖城(今吉木薩爾)設庭州;同年在高昌設安西都護府,這是唐朝在西域建立的第一個高級軍政管理機構,後遷至庫車,改置為安西大都護府。唐朝打敗西突厥後,統一了西域各地,于公元702年在庭州設置北庭都護府,後又升為北庭大都護府,管理天山北麓及新疆東部地區的軍政事務,而安西大都護府管理天山南部和蔥嶺以西的廣大地區。唐玄宗年間(公元712年—公元756年在位),唐朝又在兩大都護府之上設“磧西節度使”,是當時全國八大節度使之一。

  唐朝中央政府對西域各地實行的是藩漢分別管理制度,即在漢民集中居住的伊州、西州和庭州等地,行政上採用與內地一樣的府、州、縣、鄉、裏管理制度;經濟上推行“均田制”(唐朝田制)與“租庸調製”(唐朝賦稅制度);軍事上實行“府兵制”(唐朝軍事制度)。非漢民聚居區,則設置“羈縻府州”,即繼續維護當地本民族首領的行政管理制度,冠以唐朝都護、都督、州剌史的名號,允其以舊俗治理其部眾。同時,還在龜茲、于闐、疏勒、碎葉(一度是焉耆)設軍事建制,史稱“安西四鎮”。

  五代宋遼金時期,因中原地區諸朝爭奪統治權而無暇顧及西域,西域出現了幾個地方政權並列的局面。其中主要有高昌、喀喇汗和于闐等地方政權,但它們同中原諸王朝都保持著密切關係。

  高昌與喀喇汗王朝都是公元840年漠北回鶻汗國覆滅後,由西遷西域的回鶻人匯同其他操突厥語諸族建立的地方政權,前者以吐魯番地區為中心,後者控制包括天山南部、中亞河中等廣大地區。

  回鶻人落居西域及其建立的這些地方政權與中原王朝關係十分密切,喀喇汗王朝的統治者就自稱“桃花石汗”,意即“中國之汗”,表示自己是屬於中國的。1009年,佔領于闐地區的喀喇汗王朝派出使臣向北宋(公元960年—1127年)進獻方物。1063年,北宋冊封喀喇汗王朝可汗為“歸忠保順(音:後)鱗黑韓王”。北宋建立後第三年,高昌回鶻就派遣使者42人前往北宋進貢方物。

  于闐係塞人居地。唐朝以後,于闐尉遲王族執政,與中原地區往來密切,因曾受過唐朝冊封而自稱李姓。公元938年,後晉高祖遣張匡鄴、高居誨出使于闐,封李聖天為“大寶于闐國王”。北宋初,于闐使臣、僧人向宋朝進貢不斷。

  元朝時期成吉思汗完成對天山南北的政治統一。蒙古汗最初設立“達魯花赤”(蒙古官名,意為鎮守官)、“別失八里等處行尚書省”等軍政管理機構,對西域進行軍政管轄。元朝建立後,在發展西域各地社會經濟的同時,在吐魯番地區設立提刑按察司,以後,又在吐魯番等地建立交鈔提舉司(印鈔機構)和交鈔庫等機構,設置“別失八里元帥府”以總管派往該地的“新附兵”(元朝以俘降的南宋士卒組成的軍隊)屯墾事務,派兵到和闐、且末等地屯田,在別失八里設立冶場“鼓鑄農具”。在畏兀兒(元朝稱回鶻為“畏兀兒”)地區實行“計畝輸稅”。1406年,明朝設立了哈密衛,任用哈密當地的世族首領為各級官吏統轄當地軍政事宜,維持中西商貿通道之安全,並對西域其他地區實施羈縻控制。

  清朝政府對西域的統一規模和管轄範圍。1757年,清朝平定長期割據西北的準噶爾政權。兩年後,清朝平定伊斯蘭教白山派首領大、小和卓(大和卓波羅泥都、小和卓霍集佔)叛亂,鞏固了對西域各地的軍政統轄。在管理制度方面以1762年設立的“伊犁將軍”統一行使對天山南北各地的軍政管轄,官府駐地在“惠遠城”(今霍城縣境),分設都統、參讚、辦事、領隊大臣管理各地軍政事務。清朝政府依據“因地制宜”、“因俗施治”的原則,對天山北部漢、回族居住區實行郡縣制管理;在伊犁地區和天山南部各地維吾爾族中維持當地的“伯克制”,但是伯克(突厥語音譯,地方官吏稱號)的任免權歸於中央,並嚴格實行政教分離;對蒙古族和哈密、吐魯番地區的維吾爾族則實行“扎薩克(蒙古語音譯,意為支配者)制”,即冊封王、貝子、公等世襲爵位。清朝政府在官員的任用方面還採取了以滿族為主、各族官員並用的政策;經濟方面,推行以農業為主,農牧並舉的經濟措施,採取減輕賦稅,確定財政定額補貼制度等。清朝統治時期,新疆的社會經濟得到了穩步的發展。

  1840年鴉片戰爭以後,新疆受到沙俄等列強的侵略。1875年,陜甘總督左宗棠就任欽差大臣,督辦新疆事務。到1877年底,清軍陸續收復了中亞浩罕汗國(費爾幹納)阿古柏侵佔的天山南北諸地。1881年2月,清政府收復被沙俄強行佔領長達十一年之久的伊犁。1884年,清政府正式在新疆建省,並取“故土新歸”之意改稱西域為“新疆”。新疆建省,是清朝政府對歷朝各代治理新疆的一次重大改革。自此,由巡撫統管全疆各項軍政事務,新疆軍政中心由伊犁移至迪化(今烏魯木齊)。至1909年,新疆省下轄4道,道以下共隸有6府、10廳、3州、21個縣或分縣,新疆行政建置與內地完全一致。

  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後第二年,革命黨人在伊犁策動起義成功,成立新伊大都督府,宣告了清朝在伊犁地區政治統治的結束。民國政府建立後,不斷強化新疆防務。

  1949年9月25日新疆和平解放。隨著全國解放形勢的發展和新疆各族人民革命鬥爭形勢的高漲,國民黨新疆警備司令陶峙岳、新疆省政府主席包爾漢宣佈起義,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一野戰軍第一兵團在王震將軍率領下進駐新疆。1949年10月1日,新疆各族人民同全國人民一起,迎來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

  綜上所述,自漢朝于公元前60年在新疆設“西域都護府”之後,中國歷代中央政府都對新疆進行軍政管轄。由於歷代統治時強時弱,中央政府對新疆地區的管轄也時強時弱。新疆各族人民積極維護與中央政府的關係,為中華民族大家庭的形成和鞏固作出了自己的貢獻。

四、“東突厥斯坦”問題的由來  

    在中世紀阿拉伯地理學著作中,曾出現過“突厥斯坦”一詞,意為“突厥人的地域”,是指中亞錫爾河以北及毗連的東部地區。隨著歷史的演進,中亞近代各民族相繼確立,到十八世紀,“突厥斯坦”的地理概念已相當模糊,在當時史籍中也已基本無人使用。十九世紀初,隨著帝國主義列強在中亞地區殖民擴張的深入,地理名詞“突厥斯坦”重新被提出。1805年,俄國人季姆科夫斯基在使團出使報告中又使用了“突厥斯坦”的名稱,用以從地理上表述中亞及中國新疆南部塔裏木盆地。鋻於兩地歷史、語言、習俗的差異和政治歸屬的不同,他將位於“突厥斯坦”東部的中國新疆塔裏木盆地稱為“東突厥斯坦”,或稱為“中國突厥斯坦”。十九世紀中期,俄國先後吞併了中亞希瓦、布哈拉、浩罕三汗國,在中亞河中地區設立了“突厥斯坦總督區”,於是西方一些人稱中亞河中地區為“西突厥斯坦”,或“俄屬突厥斯坦”,把中國新疆地區稱為“東突厥斯坦”。

  二十世紀初以後,極少數新疆分裂分子和宗教極端分子,受國際上宗教極端主義和民族沙文主義思潮的影響,根據老殖民主義者炮製的説法,將不規範的地理名詞“東突厥斯坦”政治化,編造了一套所謂的“東突厥斯坦獨立”的“思想理論體系”。鼓吹“東突厥斯坦”自古以來就是一個獨立的國家,其民族有近萬年曆史,“是人類歷史上最優秀的民族”;鼓噪所有操突厥語和信奉伊斯蘭教的民族聯合起來,組成一個“政教合一”的國家;否認中國各民族共同締造偉大祖國的歷史;叫囂“要反對突厥民族以外的一切民族”,消滅“異教徒”,中國是“東突厥斯坦民族3000年的敵國”,等等。所謂的 “東突”理論形成後,形形色色的分裂分子都打著“東突”的旗號進行活動,企圖實現其建立“東突厥斯坦國”的妄想。

  從二十世紀初至四十年代末,“東突”勢力在外國敵對勢力的慫恿、支持下,多次製造動亂。1933年11月,沙比提大毛拉等在喀什建立了所謂“東突厥斯坦伊斯蘭共和國”,但在新疆各族人民的反對下,不到三個月便垮臺了。1944年,爆發了反對國民黨統治的、作為中國人民民主革命運動一部分的“三區革命”(“三區”是指當時新疆的伊犁、塔城和阿勒泰三個地區),分裂分子艾力汗·吐烈(原蘇聯烏茲別克人)竊取了“三區革命”初期的領導權,在伊寧成立了所謂“東突厥斯坦共和國”,自任“主席”。1946年6月,“三區革命”領導人阿合買提江、 阿巴索夫等撤消了艾力汗·吐烈的職務,將“東突厥斯坦共和國”改組為伊犁專區參議會,分裂勢力受到了致命的打擊。

  新疆和平解放後, “東突”勢力並不甘心失敗。極少數逃到國外的新疆分裂分子和在境內的分裂分子裏應外合,在國際反華勢力的支持下伺機從事分裂破壞活動。尤其是進入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在宗教極端主義、分裂主義和國際恐怖主義的影響下,境內外部分“東突”勢力轉向以恐怖暴力為主要手段的分裂破壞活動。一些“東突”組織公開宣揚要通過恐怖暴力手段達到分裂目的。在中國新疆和有關國家,“東突”勢力策劃、組織了一系列爆炸、暗殺、縱火、投毒、襲擊等血腥恐怖暴力事件,嚴重危害了中國各族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産安全和社會穩定,並對有關國家和地區的安全與穩定構成了威脅。

  “9·11”事件發生後,國際反恐怖鬥爭與合作的呼聲日趨強烈,“東突”勢力為了擺脫尷尬的處境,又一次打著所謂維護“人權”、“宗教自由”和“少數民族利益”的旗號,編造所謂“中國政府借機打擊少數民族”的謊言,混淆視聽,欺騙國際輿論,試圖逃脫國際反恐怖主義的打擊。

五、新中國成立後新疆經濟的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的新疆,國民經濟是以農牧業為主體的自然經濟,工業十分落後,沒有一寸鐵路,沒有像樣的工廠和礦山,一些地方糧荒不斷,人民生活貧困不堪。1949年9月25日,新疆和平解放,1955年10月1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成立,掀開了新疆歷史發展的新篇章。五十年來,新疆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得到了迅速發展。

  國民經濟快速增長。2001年,新疆國內生産總值達1485.48億元,按可比價格計算,比1952年增長41.9倍,年均遞增8.0%。人均國內生産總值由1952年的166元提高到2001年的7913元。2001年財政收入已達178.07億元,比1955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成立時的1.73億元增長了101.9倍。産業結構得到不斷調整和優化,2001年,一、二、三産業佔國內生産總值的比重分別為19.4%、42.4%和38.2%,與1955年相比,第一産業比重下降35個百分點,第二産業比重上升16.3個百分點,第三産業比重上升18.7個百分點。

  農業綜合生産能力顯著提高。經過五十多年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的開發建設,新疆的農田灌溉網絡初步形成,現代化裝備水平提高。到2001年,農業機械總動力880.85萬千瓦,農用化肥施用量(折純)83.29萬噸,農村用電量25.45億千瓦時;全疆總播種面積達到3404.12千公頃,比1955年擴大1倍;糧食、棉花、甜菜總産量分別達到796萬噸、157萬噸和455萬噸,比1955年分別增長4.4倍、61.5倍和4550.2倍。久負盛名的吐魯番葡萄、庫爾勒香梨、哈密瓜等遠銷國內外市場,特色園藝業、種植業近年來迅速發展。農牧結合、依靠科技的現代畜牧業不斷發展,2001年,牲畜年末存欄4603.78萬頭,比1955年增長1.8倍。新疆已成為全國最大商品棉、啤酒花和番茄醬生産基地,全國重要的畜牧業和甜菜糖生産基地。

  工業實力迅速增強。新中國成立初,新疆僅有工業企業363個,年産值0.98億元。2001年,全區已有鄉及鄉以上工業企業6287個,工業增加值為450億元; 主要工業産品産量成數倍增長,原油1946.95萬噸,原煤2819.61萬噸,棉紗30.27萬噸,發電量197.62億千瓦小時,分別比1955年增長590.78倍、42.68倍、80.8倍和358.3倍;機制糖41.98萬噸、鋼131.83萬噸、水泥981.29萬噸、化肥72.9萬噸。工業實力大大增強,技術水平明顯提高,形成以農副産品深加工為主導力量,包括石油、石油化工、鋼鐵、煤炭、電力、紡織、建材、化工、醫藥、輕工、食品等資源工業為主體的門類基本齊全,具有一定規模的現代工業體系。

  水利建設成就顯著。根據“綠洲生態,灌溉農業”的特點,新疆展開了大規模的農田水利建設,全面啟動塔裏木河綜合治理工程,先後四次從博斯騰湖向下游調水10.5億立方米。以克孜爾水庫、和田烏魯瓦提水利樞紐等為代表的一批現代大型水利工程和大批干支渠及其防滲工程的建成,使全區的引水量、水庫庫容和有效灌溉面積迅速增加。到2000年已建成水庫485座,總庫容達到67.16多億立方米,分別是1949年的162倍和200倍,總灌溉面積338.8萬公頃; 建成防洪堤壩5129公里,是1949年289公里的17.7倍。

  交通運輸業突飛猛進。新中國成立前的新疆,人們遠行、運物主要借助畜力,現代交通基本空白。新中國成立後五十多年來,新疆的交通運輸業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1962年底蘭新鐵路鋪軌到烏魯木齊,結束了新疆沒有鐵路的歷史;1984年全長476公里的南疆鐵路吐魯番至庫爾勒西段建成通車,1990年全長460公里從烏魯木齊至阿拉山口的蘭新鐵路西線順利建成通車,貫通第二亞歐大陸橋;1994年蘭新鐵路復線建成通車,1999年全長975公里的南疆鐵路庫爾勒西至喀什段建成通車;到2001年,正線營運里程已達3010.4公里。1949年新疆只有幾條簡易公路,通車里程僅3361公里,到2001年底,全區公路通車里程已達8.09萬公里,其中高速公路428公里,一級公路230公里,二級公路5558公里;穿越塔克拉瑪乾大沙漠的沙漠公路,是世界上首次在流動性大沙漠上修築的長距離等級公路; 目前已形成了以烏魯木齊為中心,以7條國道為主骨架,東聯甘肅、青海,西出中亞、西亞各國,南通西藏,並與境內68條省道相連接,境內地市相通,縣鄉相連的公路交通運輸網。新疆民航現已新建擴建了烏魯木齊等11座機場,開通了烏魯木齊至阿拉木圖、塔什幹、莫斯科、伊斯蘭堡的國際航線,至香港的包機航線和跨省(區)航線及自治區區內航線92條,形成了以烏魯木齊為中心,連接國內外65個大中城市和區內12個地、州、市的空運網,通航里程已達16.18萬公里。

  通信設施與全國發展水平同步。新疆目前已先後建成了烏魯木齊經奎屯、博樂至伊犁,奎屯經克拉瑪依到阿勒泰,吐魯番經庫爾勒、阿克蘇、喀什至和田的數字微波幹線電路;南北疆數字微波工程,西安經蘭州、烏魯木齊、伊寧到霍爾果斯口岸的四條群幹線光纜;烏魯木齊經吐魯番、庫爾勒、若羌從茫崖出疆的第二齣疆光纜,亞歐光纜;烏魯木齊至南北疆及各主要地州市光纜。全疆所有縣市均已實現全國電話長途直撥,全疆電話數達262.6萬戶。數據通信網、多媒體通信網發展迅速,相繼建成了覆蓋各地州市的ATM寬帶網,並開展了IP寬帶網城域網的建設。移動通信網絡能力大幅提高,建成了覆蓋全疆的移動網,全區移動通信交換機容量已達292.4萬戶。

  對外貿易快速發展。現匯貿易、邊境小額貿易、來料加工、補償貿易、旅遊購物貿易等一系列靈活多樣的貿易方式,使新疆對外貿易蓬勃發展。到2001年,新疆與119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貿易往來關係,産品達到22類上千個品種,其中出口在1000萬美元以上的商品10種,全區外貿進出口總額已達17.7億美元。出口産品的結構不斷改善,由附加值較低的初級大宗産品擴展到附加值較高的機電設備、精密儀器等産品,目前工業製成品出口占出口的比重已上升到67%。作為國家實施沿邊開放戰略的重點省區,新疆已經逐步形成了沿邊、沿橋(亞歐大陸橋)和沿交通幹線向國際、國內拓展的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的對外開放格局,成為中國向西開放的前沿。

  旅遊業蓬勃興起。依託神奇獨特的自然景觀和絢麗多彩的風俗民情,新疆旅遊業的發展令人矚目。2001年,新疆接待國際旅遊人數27.3萬人次,旅遊外匯收入9856萬美元;國內旅遊人數達到839.3萬人次,旅遊收入71.8億元。旅遊接待能力迅速擴大。2001年,全區已擁有涉外飯店250個,其中星級飯店(酒店)173個。旅遊業已成為新疆國民經濟發展新的經濟增長點。

六、教育科技文化衛生事業的進步  

    新中國成立五十多年來,新疆各項社會事業發生了歷史性變化。

  教育事業穩步發展。2001年與1949年相比,全區小學由1335所增加到6221所,中學由9所增加到1929所,中等專業學校由11所增加到99所,普通高校由1所增加到21所,高校在校學生數由0.04萬人增加到11萬人,五十多年來累計培養普通高校畢業生18.5萬人;中等專業學校在校學生數由0.20萬人增加到9.73萬人;基礎教育不斷加強,實現九年義務教育的縣(市、區)已達65個;各類成人教育進一步發展,多層次、多形式的職業技術培訓體系基本形成。全區受教育人口比例顯著增大,青壯年文盲率已降至2%以下。

  科技事業不斷進步。科學技術的整體實力大為增強,建立起了專業比較配套、佈局比較合理、具有新疆區域特徵的研究與開發體系、技術推廣體系、科技管理和服務體系;培養了一批學術造詣較深的科技專家,造就了一支具有較強研究、開發、試驗、推廣和管理能力的多民族科技隊伍; 重點建設了一批反映新疆科技優勢的實驗中心、試驗基地。科技成果産業化、市場化進程加快,改變了新疆農業傳統生産經營的方式,在保護性栽培、灌溉技術、品種改良等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提高了企業經濟效益,增強了市場競爭實力,科學技術在國民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到2001年末,全區企事業單位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已達38.51萬人。新中國成立五十多年來,新疆共取得重大科技成果7102項,其中獲國家獎勵的201項,中國美利奴羊推廣技術達到國內先進水平,沙漠公路修築技術等處於國際領先水平。

  文化藝術事業欣欣向榮。新中國成立前,新疆沒有一個專業文藝團體,沒有藝術研究機構和藝術學校。2001年,全區共有藝術表演團體89個,藝術研究和創作單位107個和一批藝術學校;維吾爾、哈薩克、回、柯爾克孜、蒙古、塔吉克、錫伯等民族都有自己的專業文藝團體,涌現了一批傑出的民族藝術家。新中國成立前,新疆沒有一座公共圖書館和博物館,現自治區有公共圖書館81個,博物館23個。近年來,廣播電視事業得到快速發展,現有廣播發射臺及轉播電臺41座,電視發射臺及轉播臺826座,全區廣播人口覆蓋率已達91.3%,電視人口覆蓋率達90.93%。文學藝術創作碩果纍纍,《天山彩虹》、《木卡姆先驅》等一批優秀藝術作品獲國家級大獎,大型歌舞《我們新疆好地方》轟動全國,一批具有濃郁民族風格的文學藝術作品走出新疆,走向世界;圖書、報紙、雜誌出版的種類和數量成倍增長,報紙由1952年的4種發展至2001年的98種,其中少數民族文字報紙有43種。

  衛生事業快速發展。1949年,新疆只有54個醫療機構、696張病床,每萬人只有1.6張病床、0.19名醫生,而且衛生機構都集中在少數城市(鎮)。2001年,已有各類衛生機構7309個,其中各類醫院1357所,三級以上醫院11所,病床位7.1萬張,平均每萬人擁有醫院床位35.1張;專業衛生技術人員9.75萬人,其中少數民族衛生技術人員3.36萬人,每千人擁有的醫生數、每千農業人口擁有鄉鎮衛生院床位數、鄉鎮衛生人員數均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廣大農牧區已初步形成了縣、鄉、村三級醫療預防保健網。現在,全區的85個縣(市),縣縣都有醫院、衛生防疫站和婦幼保健機構,鄉鄉都有衛生院,村村有醫療點。農牧民缺醫少藥、備受疾病折磨的歷史已經結束。醫療水平有了很大提高,自治區及地州的一些大醫院已裝備了一大批現代化診療設備,醫療專業分科日趨完善,很多疑難病症已能在區內得到診治。全區有衛生防疫站207個,地方病等專科防治所(站)17個,歷史上遺留下來的危害各族群眾健康的地方病、傳染病已基本被消滅。以自治區、縣(市)、鄉(鎮)為單位計劃免疫接種率達到85%,傳染病發病率顯著下降。在中央政府的關懷下,自治區大規模地開展改水防病工程,取得階段性成果,改水受益人口達850多萬,其中飲用自來水人口達到810萬。婦幼衛生工作受到重視,目前,農村新法接生率達70%以上,住院分娩率達50%左右;孕産婦系統保健管理覆蓋率,城市達90%,農村達50%;兒童系統保健管理覆蓋率,城市達70%,農村達30%。

七、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的提高  

    伴隨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新疆各族人民的生活水平逐年提高。

  城鄉居民收入水平不斷提高。2001年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1710.44元,實現溫飽有餘;城鎮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10278元,城鎮居民已經整體上實現小康。

  居民消費結構不斷優化。恩格爾系數(食品消費比重)逐年下降。從農村居民看,1978年恩格爾系數高達60.8%,2001年則降至50.4%;從城鎮居民看,1978年恩格爾系數為57.3%,2001年降到35.5%。

  居民擁有耐用消費品數量迅速增加。2001年,農民平均每百戶擁有自行車122.3輛、電視機93.3台、洗衣機22.13台、錄音機53.1台,僅與1985年比,分別增長78.4%、8.3倍、9.5倍和6.1倍。2001年城市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戶擁有彩色電視機107.39台、電冰箱84.47台、洗衣機94.69台、照相機41架,分別比1985年增長1.9倍、7倍、76.7%和3.3倍;另外還擁有影碟機42.96台,錄放像機18.59台,組合音響17.33台,移動電話15.89部。從住房的變化情況看,2001年農民人均住房面積為18.04平方米,比1981年增長1.3倍;2001年城市居民人均居住面積15.54平方米,比1981年增長1.6倍。

  居民生活質量明顯提高。教育普及率和受教育程度提高,廣播、電視覆蓋面廣,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豐富多彩,醫療衛生保健條件有了很大改善,城鄉各族群眾的生活富裕、穩定。目前新疆人口平均期望壽命延長到71.12歲。人口增長模式呈現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長的特點。1985年新疆被國際自然醫學會列為世界上四個長壽地區之一,每百萬人口百歲老人數居全國之冠。

八、堅持民族平等團結、宗教信仰自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中國政府為實現國內各民族的平等、團結和共同發展,從中國民族和宗教的實際狀況出發,制定了一系列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並在實踐中不斷使之豐富和完善。新疆作為中國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之一,全面貫徹了中央政府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維護了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形成、發展和鞏固了平等、團結、互助的新型民族關係。

  保障民族平等,促進民族團結。《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民族一律平等。國家保障各少數民族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維護和發展各民族的平等、團結、互助關係。禁止對任何民族的歧視和壓迫,禁止破壞民族團結和製造民族分裂的行為。”

  憲法保障各民族公民廣泛享有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各項平等權利。年滿18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各民族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不受侵犯;各民族都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各民族公民都有接受教育的權利;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的自由等等。政府採取各種特殊的政策措施,努力使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各民族一律平等的權利在社會生活和政府行為中得到有效落實和保障。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新疆地方政府發佈行政命令,廢除了帶有侮辱性的稱謂、地名,如“迪化”改為“烏魯木齊”,“鎮西”改為“巴裏坤”等。有的少數民族稱謂雖然沒有侮辱性的含義,也根據少數民族自己的意願進行了更改,如1958年,根據達斡爾族自己的意願,將“達呼爾”改為“達斡爾”。

  為進一步鞏固和發展各民族的大團結,從1983年起,自治區政府每年都在全區範圍內集中開展民族團結教育月活動,以生動活潑的形式和賦予時代特點的內容,集中、廣泛、深入地進行宣傳教育,使平等、團結、進步成為各族人民相互關係的主旋律,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學習、互相支持、互相諒解成為各族人民共同遵守的行為準則。

  少數民族的自治權利得到法律和制度的保障。根據中國憲法,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這是中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是以維吾爾族為主體的民族自治地方。在自治區境內,還存在著其他民族聚居的地區,也成立了相應的民族自治地方。目前全區有哈薩克、回、柯爾克孜、蒙古等4個民族的5個自治州,以及哈薩克、回、蒙古、塔吉克、錫伯等5個民族的6個自治縣,還有43個民族鄉。

  根據中國憲法和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規定,民族自治地方享有廣泛的自治權利,在行使地方國家機關職權的同時,還行使立法權、對不適合民族自治地方實際情況的上級國家機關決定的變通執行或者停止執行權、經濟發展權、財政權、少數民族幹部培養使用權、發展教育和民族文化權等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根據民族區域自治法賦予的權力和新疆的實際,制定了適應新疆特點和需要的各種法規和決議,依法保障了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權利。截至2000年底,自治區人大及其常委會共制定地方性法規119件,法規性決議、決定71件,批准地方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規31件,單行條例3件;自治區政府制定的行政規章173件。

  民族自治地方的主要領導由自治民族的公民擔任。各級民族自治地方的政府主席、州長、縣長,均由實行區域自治民族的公民擔任; 自治地方人民政府的其他組成人員,也都配備了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或其他少數民族的人員。為切實保障民族區域自治和少數民族各項權利,新疆十分重視為少數民族幹部創造學習和培訓的機會,把大批少數民族幹部送往內地院校學習,在新疆也建立了各級民族幹部學校和民族幹部培訓班,培養了大批從事政治、經濟和文化等各個領域工作的少數民族行政和專業技術幹部。1950年,新疆少數民族幹部僅3000人,1955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成立時,少數民族幹部4.6萬人,目前,已達34.8萬人,佔全區幹部總數的51.8%,少數民族婦女幹部佔全區婦女幹部總數的46%以上。

  少數民族在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有充分代表權。為切實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在自治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中,少數民族代表的比例都高於同期少數民族人口在新疆各地區人口中的比例約4個百分點。在歷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新疆代表中,少數民族代表所佔名額的比例,都在63%以上,均高於同期在全疆人口中所佔的比例。

  少數民族使用發展本民族語言文字的自由和權利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自治區政府于1988年和1993年相繼頒布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民族語言使用管理暫行規定》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語言文字工作條例》,進一步從法律上保障了少數民族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的自由和權利。無論在司法、行政、教育等領域還是在政治和社會生活中,少數民族語言文字都得到廣泛使用。自治區機關執行公務時,同時使用兩種以上語言文字;各自治州、自治縣機關在執行公務時,也同時使用自治民族的語言文字。少數民族有權使用本民族的語言文字進行選舉或訴訟。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廣泛使用民族語言文字。新疆人民廣播電臺用維吾爾、漢、哈薩克、蒙古、柯爾克孜等五種語言廣播,新疆電視臺有維吾爾、漢、哈薩克等三種語言的頻道節目,維吾爾、漢、哈薩克、柯爾克孜、蒙古、錫伯等各民族都有本民族文字的報紙和書刊。

  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受到充分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與群眾生産生活息息相關,與宗教信仰密切相聯。為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中央和自治區人民政府頒布了一系列規定。為保證少數民族特別是信仰伊斯蘭教民族特需食品的供應,人民政府頒布法規,採取了一系列具體措施,要求大中城市和有穆斯林群眾的小城鎮保持一定數量的清真飯館; 在交通要道以及有少數民族職工的單位,設立“清真食堂”或“清真灶”;供應穆斯林群眾的牛羊肉,按照其習慣進行宰殺與處理,並單獨儲運和銷售;各少數民族在自己的傳統節日,如“古爾邦節”和“肉孜節”期間,都能享受到法定的節日假期和節日特殊食品的供應;在有土葬習俗的少數民族中,政府不推行火葬,並採取劃撥專用土地、建立專用公墓等具體措施予以保障; 對一些帶有宗教色彩的民族風俗習慣,如婚喪儀式、割禮、起經名等都不加限制。

  少數民族教育水平不斷提高。新中國成立後,為改變少數民族教育十分落後的情況,採取了一系列措施,把發展少數民族教育事業作為教育工作的重點,在發展規劃、資金投入、師資培訓等方面對少數民族教育給予重點和優先的安排與扶持。為改變牧區民族教育落後的問題,投鉅資在牧區建立寄宿制學校,對牧區寄宿制學校和中學、大中專院校的少數民族特困生設立助學金,如2002年資助寄宿制學校免費課本1200萬元、助學金3000萬元;對南疆少數民族聚居的和田、喀什、阿克蘇和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等四個地州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實施免費教育,延長義務教育時間,使少數民族學生接受九年至十二年的義務教育。對其他一些邊境縣和貧困縣的少數民族中小學免除學雜費和課本費。全疆單獨設置的民族中小學5882所,佔全疆中小學總數的69%。同時還有不少學校實行民漢合校。目前,全區已形成結構合理、多層次辦學、協調發展的少數民族教育體系。到2001年,小學適齡兒童入學率已達97.41%,初中達82.02%。在高等學校招生考試中,根據目前生源的實際情況,對少數民族考生採取降低分數線的優惠政策等。

  少數民族傳統文化得到保護和光大。新疆各族人民創造了豐富多彩的傳統歷史文化,為中華民族文化的發展作出了獨特的貢獻。自治區政府有計劃地組織對各少數民族文化遺産進行蒐集、整理、翻譯和出版的工作,保護少數民族的名勝古跡、珍貴文物和其他重要歷史文化遺産。自1984年以來,自治區古籍整理辦公室已蒐集少數民族古籍5000多冊,整理出版100多部。瀕於失傳的十一世紀喀喇汗王朝的兩部宏篇巨著《福樂智慧》和《突厥語大詞典》,在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各族學者的長期共同努力下,于二十世紀八十年代翻譯、出版了維吾爾文譯本,之後又出版了漢文譯本。對在中國少數民族三大英雄史詩中産生於新疆蒙古族和柯爾克孜族的《江格爾》和《瑪納斯》兩部史詩的蒐集、整理、翻譯和研究取得了很大成就。被譽為維吾爾族“音樂之母”的維吾爾族大型古典音樂套曲“十二木卡姆”,在新中國成立前已瀕於滅絕,新疆地方政府將其列為重點搶救的藝術品種組織力量蒐集、整理。現在,“十二木卡姆”已由半個世紀前僅有兩三個藝人能夠較完整地演唱,發展到成立木卡姆藝術團、木卡姆研究室,並廣泛演唱。歷史悠久的民族傳統體育項目得到發揚光大,如叼羊、賽馬、摔跤、射箭等十分普及,為群眾所喜愛;維吾爾族的傳統體育項目達瓦孜(高空走繩),近年來享譽國內外。

  對少數民族實行寬于漢族的生育政策。根據計劃生育國策,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結合具體情況,制定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少數民族計劃生育暫行規定》,實行少數民族可寬于漢族的生育政策,保障了少數民族人口的增長,並使得新疆少數民族的人口自然增長速度高於當地漢族的人口自然增長速度。2001年少數民族人口自然增長率為13.04‰,漢族為8.25‰。1953年全國第一次人口普查時,新疆的少數民族人口為454萬人;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時,新疆的少數民族人口達到1096.96萬人。

  宗教信仰自由得到尊重和保護。新疆少數民族群眾大多信仰宗教,有的民族群眾性信仰某種宗教,如維吾爾、哈薩克、回等民族群眾性信仰伊斯蘭教,蒙古、錫伯、達斡爾等民族群眾性信仰佛教。各民族人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得到充分的尊重,正常的宗教活動都受到法律的保護。新疆現有宗教活動場所2.4萬餘座,其中伊斯蘭教清真寺23753座;宗教教職人員2.68萬人,其中伊斯蘭教教職人員2.65萬人。政府每年還撥專款用於維修重點寺院教堂,僅1999年中央政府就撥款760萬元人民幣用於重修烏魯木齊的洋行大寺、伊寧拜圖拉清真寺、和田加麥大寺。

  宗教界人士享有充分的參政議政權利。目前,在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政治協商會議擔任職務的新疆宗教界人士有1800多人,其中在全國人大的1人,全國政協的4人;在自治區人大的有21人,自治區政協的27人。他們代表信教群眾積極參政議政,並對政府貫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進行監督。為保證宗教人士正常地履行教務,政府對一些生活困難的宗教人士,發放一定的生活補助費。

  依法保障宗教團體的合法權益。1982年以來,全區共恢復和新建宗教團體88個,其中自治區伊斯蘭教協會1個,佛教協會1個;地、州、市伊斯蘭教協會13個,佛教協會3個,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1個; 縣、市伊斯蘭教協會65個,佛教協會2個,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2個。各宗教團體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自主地開展教務活動。在宗教教職人員的培養、教育和管理,宗教學校的設置,以及開展國際間宗教交流活動等方面,各宗教團體都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為保證宗教活動的正常開展,新疆成立了伊斯蘭教經學院,專門培養伊斯蘭教高級教職人員。各地、州、市伊斯蘭教團體根據實際需要,開設了伊斯蘭教經文班,培養宗教教職人員。為提高宗教人士學識水平,培養高素質宗教人士隊伍,建立了自治區、地、縣三級培訓體系,政府財政撥款,對在職的宗教教職人員進行輪訓,組織宗教人士參觀考察,開闊眼界,增長見識。

  保證宗教人士獲得經文等宗教讀物。在新疆翻譯、出版和發行了維吾爾、哈薩克、漢等多種文字和版本的《古蘭經》、《臥爾茲選編》、《新編臥爾茲演講集》等一批伊斯蘭教經典和宗教書刊,以及佛教、基督教等其他宗教的經典。發行了《中國穆斯林》雜誌維吾爾文版和漢文版。為方便信教群眾,各地還批准設立了專營宗教書刊的銷售點。

  正常的宗教活動得到法律保護。自治區政府根據憲法和法律,制定並頒布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宗教活動場所管理暫行規定》等法規。信教群眾根據各自信仰宗教的教規、禮儀等進行正常的宗教活動,並受到法律的保護。近年來,圓滿進行了新活佛轉世;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數萬穆斯林去麥加朝覲;經學院學生參加國際國內《古蘭經》誦經比賽,並獲得好成績。

九、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的建立、發展和作用  

    1954年組建的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承擔著國家賦予的屯墾戍邊的職責,是在自己所轄的墾區內,依照國家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法律、法規,自行管理內部的行政、司法事務,在國家實行計劃單列的特殊社會組織,受中央政府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雙重領導。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也稱中國新建集團公司。兵團現有14個師(墾區),174個農牧團場,4391個工業、建築、運輸、商業企業,有健全的科研、教育、文化、衛生、體育、金融、保險等社會事業和司法機構,總人口245.36萬人,在崗職工93.3萬人。

  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是在特殊歷史背景下建立的。1949年,新疆和平解放。駐新疆人民解放軍部隊為鞏固邊防,加快新疆發展,減輕新疆當地政府和各族人民的經濟負擔,將主要力量投入到生産建設中,開展了大規模的生産建設。到1954年,解放軍駐新疆部隊經過艱苦創業,共建成農場34個,牧場8個,擁有耕地77.2千公頃,收穫的農牧産品解決了駐新疆部隊的後勤供給,而且還興建了一批現代工礦商貿企業,興辦了學校、醫院等一批事業單位。

  1954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命令駐新疆人民解放軍的大部集體就地轉業,脫離國防部隊序列,組建生産建設兵團,其使命是勞武結合,屯墾戍邊。1956年5月起,兵團受國家農墾部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雙重領導。

  屯墾戍邊是中國幾千年開發和保衛邊疆的歷史遺産。據史料記載,中國歷朝歷代都把屯墾戍邊作為開發邊疆、鞏固邊防的一項重要國策。中央政府在新疆地區大規模屯墾戍邊始於西漢,以後歷代相襲。這對統一國家、鞏固邊防,促進新疆社會和經濟發展都發揮了重要的歷史作用。1954年,中央人民政府決定在新疆組建生産建設兵團,則是這一歷史經驗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的繼承和發展。

  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在艱苦創業中發展壯大。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成立後,以屯墾戍邊、造福新疆各族人民為己任,朝著工農商學兵相結合,農林牧副漁全面發展,工交商建服綜合經營的方向發展。

  二十世紀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初,兵團按照“不與民爭利”的原則,在天山南北的塔克拉瑪幹、古爾班通古特兩大沙漠邊緣和自然環境惡劣的邊境沿線,興建水利,開墾荒地,在茫茫戈壁荒漠上建成一個個田陌連片、渠係縱橫、林帶成網、道路暢通的綠洲生態經濟網絡。兵團從農副産品加工業起步,發展現代工業,逐步形成以輕工、紡織為主,鋼鐵、煤炭、建材、電力、化工、機械等門類較多的工業體系。隨著兵團國民經濟體系的確立,兵團的教育、科技、文化等各項事業也得到長足發展。到1966年底,兵團的各項事業發展到較高的水平。

  1981年12月,中央政府決定恢復曾于1975年被撤消的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生産建設兵團開始了第二次創業,其建設和發展進入了一個新時期。到2001年,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在兩大沙漠邊緣興修水利、植樹造林、防風固沙,建起了數千公里的綠色屏障,形成了1064千公頃新綠洲,建起了石河子、五家渠等一批新興城鎮;國內生産總值佔自治區的13.2%。

  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對新疆的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兵團的農牧團場、工交建商企業在依法向當地政府納稅的同時,幾十年來堅持為新疆各族人民服務的宗旨,積極支援地方建設,每年抽調大批技術人員到附近的縣、鄉、村舉辦種植、農機等各類培訓班,推廣先進技術;從1964年起,每年籌集資金幫助地方搞規劃和建設,為各民族群眾送醫送藥,給予各方面的幫助。為支持新疆工業發展,兵團還把已經建設起來的規模較大的一批工交建商企業無償移交給地方,為自治區的現代化建設作出了貢獻。

  兵團作為新疆穩定、邊防鞏固的重要力量,堅持勞武結合,與軍隊、武警、人民群眾共同在邊境地區建立了“軍、警(武警)、兵(兵團)、民”四位一體的聯防體系,近五十年來在打擊和抵禦境內外分裂勢力的破壞和滲透活動,保衛祖國邊疆的穩定和安全等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

  在屯墾戍邊中建立與地方政府的密切關係。兵團自覺接受自治區人民政府的領導,遵守政府的各項法規和法令,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和宗教信仰,努力為新疆各族人民辦好事、辦實事,積極發展融合型經濟,密切了與各族群眾的血肉聯絡,做到邊疆同守、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共同繁榮。

  兵團的發展,始終得到了自治區各級政府和各族人民的幫助與支持。在屯墾初期,各族群眾當嚮導,提供生産工具,給予各種支持;自治區各級政府給兵團劃撥了大片的國有荒地和草場、礦山及天然林等資源,奠定了兵團發展的基礎。改革開放以來,自治區人民政府出臺的相當多的政策都明確適用於兵團,促進了兵團和地方經濟的融合發展。

  在長期發展中,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已有漢族、維吾爾族、哈薩克族、回族、蒙古族等37個民族成分。墾區主要有伊斯蘭教、佛教、基督教和天主教等,信仰伊斯蘭教的少數民族人口約25萬人。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全面貫徹中央政府制定的民族宗教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務,使兵團成為各民族團結的大家庭。

  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近五十年的發展,對加快新疆經濟發展,促進民族團結,保持社會穩定,鞏固邊防,維護祖國統一,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十、國家對新疆發展的支持  

    新中國成立以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中央政府把幫助邊疆少數民族地區發展政治經濟和文化、走中國各民族共同富裕之路作為一項基本國策。

  加大在新疆的固定資産投資。中央政府制定實施的十個“五年計劃”中,始終把新疆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農業基礎發展項目、現代工業體系建設項目等列為國家重點項目,出臺一系列優惠和特殊的政策,保障計劃的順利實施。新中國成立五十多年來,在國家的大力支持下,新疆進行了大規模的投資建設,1950年至2001年,全社會固定資産投資累計完成5015.15億元,其中中央投資2662.23億元,佔同期全社會投資的53.1%;累計建成投産項目9萬多個,其中包括178個大中型項目和一大批對新疆經濟發展有重大影響的項目,為支持新疆經濟的持續增長奠定了紮實的基礎。

  給新疆以巨大財力支持。據初步統計,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成立的1955年到2000年,中央政府給新疆的財政補助累計達877.41億元。特別是1996年以來,隨著中央政府財力的增強和西部大開發戰略的實施,中央政府給新疆的一般性財政補助逐年增長: 1996年為59.07億元,1997年為68.38億元,1998年為80.12億元,1999年為94.00億元,2000年為119.02億元,2001年為183.82億元。中央政府還通過各種專項財政轉移支付、民族優惠政策財政轉移支付,加大資金的投入和支持。

  支持自治區政府積極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到2001年底,在中央政府的支持和安排下,自治區已完成和正在執行的世界銀行貸款項目22個,總投資額179895萬美元,按現行匯率折合人民幣1493128萬元,三個中外合資企業獲准使用亞洲開發銀行貸款552.4萬美元;利用加拿大等幾個國家和政府金融組織的貸款41067萬美元,已生效執行和完成的項目68個。充分利用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的貸款,對促進新疆經濟發展發揮了積極、重要的作用。

  通過石油天然氣開發造福新疆。新疆擁有豐富的石油、天然氣資源。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央政府為促進新疆經濟的發展,堅持對新疆油氣大勘探、大開發和大投入的方針,以造福于新疆各族人民。為實現把新疆建成全國最大的石油化學工業基地的戰略構想,在國內外油氣價格下跌,而新疆油氣勘探開發成本較高的情況下,中央政府逐年加大了新疆石油天然氣勘探開發的投資力度,1995年為181.96億元, 2000年為292.23億元。已經開工建設的以新疆為主要氣源的“西氣東輸”工程,計劃投資額達1200多億元。

  石油、天然氣及石化工業的快速發展,不僅滿足了新疆經濟發展對能源和石化産品的需求,而且有力地帶動了機械、交通運輸、通信、建築、電力、水利、農業、食品和紡織、化工、塑料、橡膠、醫藥等産業的發展,刺激了服務行業的增長,對新疆區域經濟結構的形成和升級産生了重大影響;極大地促進了就業人口的增加,僅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從1994年以來,隨塔裏木油田開發,每年新增職工人數超過18%; 大大推動了城市化進程,克拉瑪依、獨山子、阜東、澤普等一批石油新城在戈壁荒灘建起,烏魯木齊、庫爾勒、阜康、輪臺等城市現代化建設加快;有效支援了當地經濟發展,新疆克拉瑪依、吐哈、塔裏木等各大油田和澤普、獨山子、烏魯木齊、克拉瑪依等各大石化企業,都充分發揮人才、資金、技術優勢,扶持地方企業,投資搞建設,貫穿塔克拉瑪乾大沙漠南北的沙漠石油公路,就是由塔裏木油田投資7.85億元建設的。新疆石油、天然氣及石化工業的發展也為新疆財政增加了大量收入,僅“西氣東輸”項目,每年可為新疆增加10多億元的財政收入,為促進新疆各項事業的發展作出了極大的貢獻。

  制定優惠政策,促進新疆發展。新中國成立以來,尤其是實行改革開放政策以來,中央政府在經濟發展及各項政策上給予新疆以傾斜。頒布實施沿邊開放戰略的有關法規,賦予新疆等西部地區擴大對外開放八條優惠政策;提出搞好新疆的糧棉生産基地建設,建設“三北”(東北、華北和西北)防護林以及防沙治沙工程;執行扶持貧困地區經濟發展的各項優惠政策;建設邊境公路,完善配套邊境口岸公路設施;加快塔裏木河生態和水資源綜合治理,優先在新疆安排資源開發和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實行規範的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制度,逐步增加財政支持,提高國家政策性貸款、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和外國政府貸款的比重。2001年,中央政府在《關於西部大開發若干政策措施實施意見的通知》中,規定和提出了十八個方面的68條具體優惠政策。自治區政府依據國家這些規定,制定頒布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關於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實施意見》,出臺十條吸引國內外企業及農牧民參與新疆社會基礎設施、生態環境保護工程、優勢和特色産業、高科技産業等領域投資經營的具體稅收優惠政策。

  為新疆輸送和培養優秀專業技術人才。新中國成立以來,針對新疆較為偏遠落後、缺乏高素質人才的困難,國家通過分配、調動和鼓勵內地80多萬知識分子和專業技術人員到新疆工作,為工業、農業、教育、文化、科學研究、醫療衛生等行業輸送了大批大學畢業生、科學技術人員及高學歷的專門人才。這些專門人才為新疆的現代化建設事業作出了傑出的貢獻。

  從1989年起,中央政府組織內地80多所高校支援新疆,共招收新疆少數民族大學本專科學生1萬人,定向培養研究生640人,培訓教師和少數民族教育行政管理幹部860多人,培訓少數民族經濟和企業管理幹部1400人,派出一定數量的少數民族訪問學者出國進修。從2000年起,北京、上海、天津、南京、杭州、廣州、深圳、大連、青島、寧波、蘇州、無錫等12個發達城市在所屬的省級重點高中舉辦了新疆高中班,每年招收1540名新疆民族學生,政府向這些在校學生提供財政補貼。

  全國其他省區市大力支持新疆。幾十年來,各省區市向新疆提供了大量的技術和人才支援。在新疆工業企業發展落後的情況下,中央政府把東南沿海較發達地區的一些企業、工廠全部搬遷至新疆,從內地調進工程技術人員充實到新疆初建的骨幹企業中去,並選送一大批少數民族工人到內地先進企業進修實習,在很短的時間內在新疆培養起一支工程技術骨幹隊伍。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確立,新疆與內地各兄弟省區市的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人才的互相流動日益興起和擴大,以市場為導向,以資本為紐帶,以“物流”、“人才流”為特徵,以優勢互補為原則的新的支援新疆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形式已迅速發展起來; 尤其是近年來,根據中央政府的要求,北京、上海、廣東、山東、浙江等20多個較發達的省市對口支援新疆的各地州市,取得了明顯成效。

結束語  

    在中央政府的領導和支持下,經過新疆各族人民五十多年的艱苦奮鬥,新疆經濟社會等各方面的發展取得了歷史性的輝煌成就。但是由於新疆地處中國西北邊陲,自然條件較差,經濟基礎薄弱,教育、文化、衛生等各項社會事業的發展還面臨著不少困難,提高各族人民生活水平的任務還十分艱巨。加快新疆的發展是新疆各族人民的共同願望,也是中央政府的戰略規劃。

  1999年,中央政府作出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的重大決策,為新疆的發展提供了一次難得的歷史機遇。根據國家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的總體部署,自治區制定了第十個五年計劃和到2010年的發展規劃。根據這一計劃,到2005年,全區按2000年價格計算的國內生産總值達到2100億元,年均增長9%,人均國內生産總值達到萬元以上;完成全社會固定資産投資4200億元左右;全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長7%左右,農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增加150元左右;全區城鎮居民人均住宅建築面積達到23平方米,農村居民居住環境、住房質量、衛生條件有較大提高。到2010年,實現國內生産總值比2000年再翻一番以上,人民的生活更加寬裕。

  新疆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前景是美好的。新疆各族人民在中央政府和各兄弟省區市的支持下,通過艱苦努力,一定會把新疆建設得更加美麗富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