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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05月27日   來源:新聞辦網站

2003年中國人權事業的進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二○○四年三月·北京

目  錄

  前  言
  一、人民的生存權和發展權
  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
  三、人權的司法保障
  四、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
  五、婦女、兒童權益
  六、少數民族的平等權利和特殊保護
  七、殘疾人權益
  八、人權對外交流與合作

前  言

  2003年是中國發展進程中重要而非同尋常的一年,也是中國人權發展具有重要里程碑意義的一年。在這一年裏,中國政府妥善應對突如其來的非典疫情和頻繁發生的自然災害,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努力促進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取得了新的突破,政治保持了穩定,經濟實現了快速發展,社會全面進步,人民生活水平進一步提高,人權事業取得了新的進展。

  中國政府將人民的生命健康和基本人權放在首位,以對人民負責、為人民服務、受人民監督的態度,提出了“執政為民”和“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的執政思想,形成了以人為本,促進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的科學發展觀,確立了確保憲法實施、建立法治政府、建設政治文明的治國理念,並在實踐中採取了一系列具有鮮明時代特點的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措施,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減輕民負、實行民主上做了大量工作,使人權狀況得到了明顯改善,贏得了國際社會的普遍好評。

  在這一年裏,中國共産黨中央委員會提出了包括增加“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內容在內的關於修改憲法的建議。不久前,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憲法修正案,增加了促進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尊重和保障人權等規定,完善了土地徵用制度和對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産的保護,充分體現了修憲為民、保障人權的原則。特別是首次將“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正式載入國家的根本大法,使尊重和保障人權由黨和政府的政策主張上升為憲法原則,由黨和政府執政行政的理念和價值上升為國家建設的理念和價值,進一步確立了保障人權在中國法律體系和國家發展戰略中的突出地位,為中國人權事業的全面發展開闢了更加廣闊的前景。

  儘管中國為促進和保障人權作出了巨大努力,但是,中國是一個人口眾多的發展中國家,受自然、歷史和發展水平等多方面的制約,中國的人權狀況還存在許多不如人意的地方。中國政府高度重視存在的問題,將繼續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不斷改善人權狀況,切實提高全國人民享受人權的水平。

  為增進國際社會對中國人權狀況的了解,現將2003年中國人權事業的進展情況公佈如下。

一、人民的生存權和發展權

  2003年,中國經濟實現了快速、健康的發展,人民的生存權和發展權得到了進一步改善。2003年,國內生産總值(GDP)達116694億元,比上年增長9.1%,按現行匯率計算,人均GDP首次突破1000美元,跨上了一個重要臺階。

  人民總體生活水平繼續提高。2003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472元,扣除物價上漲因素,比上年實際增長9%;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622元,實際增長4.3%。

  社會消費結構逐漸從基本生活型向著現代生活型轉變。2003年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45842億元,比上年增長9.1%。城鄉居民用於衣、食等基本生活用品的支出比重不斷下降,高檔現代生活用品、汽車、住房、醫療保健以及文化娛樂等支出比重上升。2003年,城鎮及農村居民家庭恩格爾系數(即居民家庭食品消費支出佔家庭消費總支出的比重)均比上年下降0.6個百分點,城鎮由1978年的57.5%下降到37.1%,農村由1978年的67.7%下降到45.6%。2003年轎車産量202萬輛,比上年增長85%。年末全國私人轎車擁有量達489萬輛,比上年末增加146萬輛。新增固定電話用戶4908萬戶,年末達到26330萬戶;新增移動電話用戶6269萬戶,年末達到26869萬戶;年末全國固定及移動電話用戶總數達53200萬戶,電話普及率達到42部/百人,發展速度和規模居世界前列。到2003年底,全國互聯網上網計算機數3089萬台,上網用戶數7950萬,居世界第二位。

  城鄉居民住房條件和居住環境不斷改善。中國住宅建設每年以20%的速度持續遞增,到2002年底,全國城鎮人均住宅建築面積達到22.8平方米,城鎮住宅私有率達到72%以上;農村人均住房面積增至26.5平方米。全國城鎮新建住房中,個人購買的比例達94%。房屋裝修檔次、裝修質量、室內空氣質量和住宅環境的標準不斷提高。

  中國繼續為解決貧困人口的溫飽問題作出努力。國家對農村扶貧開發的投入從2000年的248億元增加到2003年的299億元,用於改善貧困地區的農牧業生産條件,修建鄉村道路,普及義務教育和掃除文盲,開展農民實用技術培訓,防治地方病,建設基本農田,興修水利,解決人畜飲水等。國家重點扶貧開發縣的農民人均收入從2001年的1277元增加到2003年的1305元。農村未解決溫飽的貧困人口由改革開放之初的2.5億人下降到2003年的2900萬人。

  中國高度重視維護人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2003年,面對突如其來的非典疫情,中國政府把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依法採取了一系列果斷、有效的措施,頒布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辦法》,如實公佈疫情,完善疫情信息報告制度和預防控制措施。國家領導人多次深入疫區了解疫情,看望慰問病人和醫護人員,動員全國人民抗擊非典。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撥付100多億元資金,用於購置醫療設備、藥品、防護用品和醫院的改造,對農民和城鎮生活困難居民中的非典患者實行免費醫療和救助,確保非典患者全部入院救治,使中國內地臨床確診病例的病死率降至6.5%,低於世界平均臨床確診病死率9%的水平。

  在2004年初的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中,國家採取了撲殺和強制免疫等一系列有效措施,使疫情嚴格控制在疫點範圍內,確保疫情不向外蔓延,嚴防人類感染。至2004年3月16日,全國49起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已全部撲滅,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同時,國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對農戶的家禽損失給予公平補償,對家禽業和家禽企業從貸款、貼息、稅收等方面給予扶持,維護了農民的利益。

  中國加強了艾滋病防治工作,建立了國務院防治艾滋病性病協調會議制度,制定了《中國預防與控制艾滋病中長期規劃(1998—2010年)》和《中國遏制與防治艾滋病行動計劃(2001—2005年)》。從2003年起的四年內,中國政府將投入17.5億元防治艾滋病。國家對農民和經濟困難的艾滋病患者免費發放抗病毒藥物,在重點地區施行免費匿名檢測,免費實行母嬰篩查和阻斷,對艾滋病患者的孤兒免收上學費用,對經濟困難的艾滋病患者給予經濟救助。2003年12月1日,在世界“艾滋病日”,中國衛生部與聯合國艾滋病專題組共同發表了“中國艾滋病聯合評估報告”,公佈了中國當前艾滋病的流行狀況和防治工作情況。當天,溫家寶總理親自到醫院探望艾滋病患者,並和他們握手交談,積極引導人民群眾正確認識和防治艾滋病,努力消除對艾滋病患者的歧視。

  與此同時,國家制定實施《國家公共衛生監測信息體系建設規劃》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救治體系建設規劃》,建立健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警和應急機制,以及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和衛生執法監督體系,進一步改善了城鄉居民的基本衛生保健條件。據統計,到2003年末,全國共有衛生機構30.5萬個,醫院和衛生院床位290.2萬張,衛生技術人員424萬人。全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防疫站)3600個,衛生技術人員15.9萬人。衛生監督檢驗機構755個,衛生技術人員1.5萬人。鄉鎮衛生院4.5萬個,床位66.8萬張,衛生技術人員90.7萬人。

  隨著衛生條件的改善,人民的健康水平明顯提高。目前,中國平均期望壽命已從新中國成立前的35歲上升到71.4歲;孕産婦死亡率從二十世紀五十年代初期的1500/10萬下降到2002年的43.2/10萬;嬰兒死亡率由新中國成立前的200‰下降到28.4‰。傳染病、寄生蟲病和地方病的發病率和死亡率均大幅度減少。

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

  中國高度重視發展民主政治,建設政治文明,積極擴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依法保障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

  中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決定國家大政方針,行使國家立法權。從1979年初到現在,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通過了451件法律、法律解釋和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國務院制定了966件行政法規,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了8000多件地方性法規,民族自治地方制定了480多件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現已初步形成以憲法為核心的比較完整的法律體系,社會生活各個方面已基本做到有法可依。

  一年多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堅持以人為本、立法為民的原則,加強了立法工作,提高了立法質量。不久前召開的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憲法修正案,對現行憲法的部分內容進行了修改,增加了“尊重和保障人權”等許多與人民切身利益息息相關的內容。2003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10部法律和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其中《居民身份證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許可法》和《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處處體現了為民、便民、利民,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基本精神。

  一年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加強了執法檢查和對行政、審判、檢察機關的監督,聽取和審議了國務院工作報告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報告,聽取和審議了國務院關於非典防治、老年人權益保障、就業和再就業、南水北調工程建設情況等工作報告,對政府投資工程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的情況進行全面清理檢查,對《農村土地承包法》、《建築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等5部法律的實施情況進行了檢查,有效地促進了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全國人大常委會重視人民群眾的來信來訪,全年接待人民群眾來訪31000多人次,辦理人民群眾來信57000多件,督促解決了一批人民群眾關心的實際問題,維護了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進一步發揮。全國政協積極通過提案、視察和反映社情民意等經常性工作履行參政議政職能,行使民主權利,開展民主監督。一年來,全國政協各專門委員會就新階段農村扶貧工作、政府在就業中的職能定位、促進民族地區農民增收等問題深入開展專題調研,形成調研報告37份,專項建議114件;組織視察團23個,有500多位常委、委員赴全國各地進行視察,提交了22份視察報告。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提出提案84件,通過政協渠道反映社情民意信息1674條。

  農村基層民主建設全面推進,基層群眾的民主權利得到尊重。目前,全國已有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或修訂了村委會組織法實施辦法,有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了村委會選舉辦法。全國絕大多數省、自治區、直轄市都普遍完成了五至六屆村委會換屆選舉,各地平均參選率在80%以上,廣東、海南、四川、湖南等省的參選率在90%以上。村務公開在各地推廣實行,被群眾稱為“陽光工程”。目前,全國90%以上的村建立了村務公開欄,做到了把涉及農民利益的村務、財務、政務及時向群眾公開。

  公民的合法私有財産的法律保護進一步完善。經修改的憲法明確規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産不受侵犯;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産權和繼承權;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産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

  公民依法享有的信息、言論、出版自由進一步得到保障。2003年,全國各級人民政府逐步建立健全新聞發言人制度,並健全了相關的信息公開制度,有力地推動了政府政務信息的公開透明,使公民享有了更多的知情權、監督權和參與公共事務的權利。目前,《信息網絡著作權保護辦法》正在進行立法調研。新修訂實施的《出版管理條例》、《音像製品管理條例》對公民的言論、出版自由作了進一步的規定。《出版管理條例》規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條例規定,在出版物上自由表達自己對國家事務、經濟和文化事業、社會事務的見解和意願,自由發表自己從事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成果”。國家大力發展新聞出版事業,為公民享有言論、出版等自由創造條件。2003年末,全國有廣播電臺282座,中、短波廣播發射臺和轉播臺744座,電視臺320座,教育臺62座,出版發行全國性和省級報紙243.6億份、各類期刊29.9億冊、圖書67.5億冊(張)。

  職工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受到保護。到2003年9月底,全國工會基層組織總數較五年前增長79.1%,全國工會會員總數較五年前增長38.8%。全國建立工會組織的非公有制企業達80.8萬家,其會員2960.1萬人,職工入會率32.7%。建立職代會制度的企事業單位有35.1萬家,開展職工代表大會民主評議領導幹部的企事業單位有26.3萬家,實行廠務公開的企事業單位29.1萬家。全國建立了董事會的5.6萬家基層工會所在單位中,工會主席進入董事會的有2.9萬家,共有職工董事5.1萬人;建立了監事會的4.4萬家基層工會所在單位,工會主席進入監事會的有2.5萬家,共有職工監事3.5萬人。全國實行廠務公開的非公有制企業有11.8萬多家。

  公民依法享有宗教信仰自由,正常的宗教活動受到保障。據不完全統計,中國現有宗教活動場所10萬餘處,各種宗教教職人員約30萬人,全國性和地方性宗教團體3000多個,宗教院校74所。各教都自己出版經典、書刊,其中僅《聖經》的印數即達3000萬冊。中國各宗教團體已同世界7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宗教組織、宗教人士建立了聯絡。

三、人權的司法保障

  2003年,中國的司法改革力度進一步加大,人權的司法保障取得重大進展。

  中國依法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保障公民的生命財産安全。2003年,中國公安機關依法嚴厲打擊黑惡勢力犯罪、殺人、搶劫、強姦、綁架等嚴重暴力犯罪及其他刑事犯罪活動,偵破刑事案件234.1萬起;人民法院共審結各類一審刑事案件634953件,其中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57505件,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犯罪案件184018件,侵犯財産犯罪案件278969件,有效地維護了受害人的合法權益。

  中國政府對社會救助制度實行重大改革,廢止了沿用多年的《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代之以更加符合法治精神、體現人文關懷的《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公安機關強化嚴格執法,突出執法為民,發佈了《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嚴格執法程序,公安機關進一步加大了內部執法監督力度,堅決查處刑訊逼供、濫用槍支警械和濫用強制措施等侵犯人權行為,積極開展現場督察和專項督察,嚴肅查處違法違紀案件,確保公安機關嚴格、公正、文明執法,維護和保障人權。與此同時,公安部大力加強和改進行政管理工作,在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戶籍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消防管理等方面,集中推出30項便民利民措施,受到全國人民的普遍好評和歡迎。

  糾防超期羈押,維護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權益。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聯合下發了《關於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切實糾防超期羈押的通知》,規定了嚴格的超期羈押追究制度;最高人民檢察院設立了專門受理檢察機關超期羈押的舉報電話和電子信箱,加強社會監督,逐步建立防止和糾正超期羈押的機制。2003年共糾正超期羈押25736人,超期羈押問題基本得到糾正。這是全國司法實踐中範圍最廣、規模最大、涉及案件人數最多的清理超期羈押,極大地加強了司法中的人權保障。

  人民法院加強司法解釋和行政、國家賠償審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全年共制定刑事、民事、行政、執行等方面的司法解釋20件,其中《關於辦理妨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等司法解釋使公民的合法權益得到更切實的保障。2003年,人民法院審結行政訴訟一審案件88050件,其中,撤銷行政機關不適當的具體行政行為10337件,佔總數的11.74%。人民法院還審理國家賠償案件3124件,決定賠償金額8974萬元,保障了受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檢察機關依法行使法律監督權,加強了對訴訟活動各個環節中違法侵權行為的法律監督。2003年,檢察機關依法起訴非法拘禁案259件,非法搜查案29件,刑訊逼供案52件,虐待被監管人員案32件。檢察機關對認為法院確有錯誤的刑事裁判依法提出抗訴2906件,對法院在刑事審判活動中的違法情況提出書面糾正意見1184次。截至2003年6月底,各級檢察機關向監獄、看守所、勞教所派駐檢察室3329個,在大型監獄設立派出檢察院75個,對全國92%的監管場所實現了派駐檢察。2003年,最高人民檢察院還在各級檢察機關開展了服刑人員申訴專項清理工作,不斷加大辦理刑事賠償案件力度,全力解決群眾告狀難、申訴難等問題,切實保護了群眾的合法權益。

  法律援助得到有效實施,保障了公民獲得法律援助的權利。2003年制定並頒布實施了《法律援助條例》,這是中國第一部法律援助的行政法規,確立了中國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框架,明確了公民獲得法律援助服務權利的範圍。截至2003年底,全國法律援助機構已發展到2774個,比上年增加356個;工作人員為9457名,增加1172名;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166433件,比上年增加36658件。人民法院進一步強化法律援助工作,全年依法對確有經濟困難的當事人減交訴訟費4860件,免繳訴訟費用16926件,緩繳訴訟費用206496件,共減免訴訟費用l.41億元,緩繳訴訟費用9.16億元,保證了合法權益受到侵犯但經濟困難交不起訴訟費的群眾打得起官司。

  罪犯的合法權益依法受到保護。2003年,司法部以《監獄法》為依據,制定實施了《監獄教育改造工作規定》、《監獄提請減刑假釋工作程序規定》、《外國籍罪犯會見通訊規定》等規章,對在押罪犯的合法權利進一步作了明確的規定。同時,積極探索監獄刑罰執行方式、管理方式改革,全面實行獄務公開,推進監獄工作法制化建設,努力建立公正、廉潔、文明、高效的新型監獄體制,依法保障罪犯合法權益。

四、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

  2003年,中國政府堅持以人為本,為促進城鄉、區域和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為改善人民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作出了新的努力,取得了明顯的進展。

  中國政府強調就業是民生之本,積極建立就業與再就業工作責任體系,制定配套政策,開發就業崗位,增加資金投入,搞好就業服務,使勞動者的勞動權利得到了比較充分的保障。2003年,中央財政新增47億元專項補助資金,用於支持就業再就業,使就業人數得到較大增加。年末全國就業人員74432萬人,比上年末增加692萬人,其中城鎮就業人員25639萬人,新增859萬人。全年有440萬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實現了再就業。年末全國城鎮登記失業率為4.3%。

  為保障工傷人員的合法權益,2003年,中國政府加大了勞動保障領域的立法、執法工作力度和財政投入,制定公佈《工傷保險條例》及《工傷認定辦法》、《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範圍規定》等配套規章,將工傷保險覆蓋範圍擴大到全國各類企業、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明確規定城鄉所有用人單位都必須參加工傷保險,確保職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傷害和患職業病時能夠得到及時救治和相應補償,促進工傷預防和職業康復。

  社會保障得到了加強。新修正的憲法明確規定:“國家建立健全同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制度”。2003年,為落實確保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按時足額發放、確保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足額發放以及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失業保險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央財政支出700億元,比上年增長19.9%,其中用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補助資金由上年的46億元增加到92億元。據統計,2003年,全國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數達到15490萬人,比上年增加754萬人;發放基本養老金3131億元,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基本做到了按時足額發放。有2933萬名企業退休人員納入社會化管理服務,社會化管理率84.5%,比上年底提高41個百分點。農村養老保險累計參保人數近6000萬人,近140萬農民領取了養老金。2003年底,全國醫療保險參保人數達到10895萬人,比上年底增加1495萬人;失業保險參保人數為10373萬人,增加191萬人;全國工傷保險參保人數4573萬人,比上年增加167萬人;生育保險參保人數3648萬人,比上年增加160萬人。全國領取失業保險金人數為415萬人,比上年減少25萬人,有195萬國有企業下崗職工進入再就業服務中心,比上年減少144萬人,全部按時足額拿到基本生活費和代繳了社會保險費;全國共有2235萬城市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比上年增加170萬。

  國家高度重視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2003年,國務院發佈《關於做好農民進城務工就業管理和服務工作的通知》,對解決農民工進城務工、拖欠農民工工資、解決農民工子女入學、改善農民工的生産生活條件和做好農民工培訓工作等問題作了明確規定。政府在全國範圍內統一開展了農民工權益維護專項行動,免費發放《勞動者維權手冊》,公佈勞動保障監察舉報電話,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環境惡劣、社會保障不完善等問題進行綜合治理,切實保障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維護農民工的勞動權益。國務院總理親自為農民工追討工資,體現了國家對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維護農民工權益的高度重視。據統計,2003年11月到2004年2月,共償付2003年拖欠農民工工資240多億元。

  國家依法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2003年,國家頒布實施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強化了對農民權益的保障。《農業法》專設“農民權益保護”一章,明確規定不得侵犯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禁止達標、升級、驗收活動,禁止平攤稅款,禁止通過學校向農民亂收費,禁止截留、挪用徵地補償費等,同時規範了向農民籌資籌勞的決定程序,規定了農民權益受到侵犯時相應的行政或司法援助措施等。2003年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依法賦予了農民長期並有保障的農村土地使用權,明確規定農民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享有自主組織生産和處置産品的權利,享有承包收益的繼承權,在承包地被依法徵佔用時享有獲得相應補償的權利。此外,還對婦女土地承包權的保護作出了特別規定。目前,中國正著手起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權益保護法》,農民權益將進一步受到法律的全面保護。

  2003年,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還作出了一系列決策,大力促進農民增收致富。國家採取農民科技培訓、建設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實行科技扶貧開發等多種措施,投入大量人力、財力,幫助農民脫貧致富。為減輕農民負擔,國家推行了農村稅費改革,除煙葉外,取消農業特産稅。從2004年起,逐步降低農業稅稅率,平均每年降低1個百分點以上,五年內取消農業稅。與此同時,政府將進一步採取措施,加大對農村公益事業的投入,解決農村中小學生上學難、農民看病就醫難問題;加快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加大農業基礎設施投入,改善農民生産生活條件,促進農業經濟發展;按照城市居民社會低保標準,統籌解決農民的養老和保險等問題;改革農村戶籍制度,維護農民的遷徙、流動和工作選擇權利。

  2004年2月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佈《關於促進農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見》,明確提出了按照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堅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調整農業結構,擴大農民就業,加快科技進步,深化農村改革,增加農業投入,強化對農業支持保護,力爭實現農民收入較快增長,儘快扭轉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斷擴大的趨勢。這充分體現了中國政府保護農民權益的決心,必將惠及中國九億農民。

  國家大力發展教育事業,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權利。1997年至2002年,全國教育經費平均年增加590億元,年均增長16.7%。2002年,全國教育投入總量達5480億元,國家財政性教育投入佔國內生産總值的比例從2001年的3.19%增加到3.41%,是1989年以來的最高水平。據統計,全國累計有2478個縣(市、區)實現了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基本掃除青壯年文盲,其中2003年新增51個。全國青壯年文盲已降到5%以下。2003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統計局(UIS)公佈的全球過去十年掃盲最新統計數據表明:在所統計的40個國家中,中國在掃盲教育方面取得的成績最大。2003年,全國普通高等教育招生382.2萬人,比上年增加61.7萬人;全國研究生招生26.9萬人,比上年增加6.6萬人。

  國家加快推進文化體制改革,促進文化事業發展。2003年,《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條例》正式施行,興建了一大批重點基礎文化工程,新建、改建和擴建了部分圖書館、博物館、文化中心、影劇院和音樂廳等公共文化設施。據統計,1998—2002年,全國文化事業費總和達到324.2億元,是“八五”時期(1991—1995年)的2.7倍。2002年,全國文化系統固定資産投資項目總數達到972個,共完成投資30.9億元。2003年中央財政文化事業費5.37億元,達到歷史上的最高點。2003年末,全國共有藝術表演團體2587個,文化館2892個,公共圖書館2708個,博物館1519個;生産故事影片140部,科教、紀錄、美術片61部。文化事業的發展滿足了人民群眾享受文化生活的需要。

五、婦女、兒童權益

  國家依法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2000年以來,國家相繼制定和修訂了《婚姻法》、《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農村土地承包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婚前保健工作規範》等法律法規,2001年,中國政府頒布實施了《2001—2010年中國婦女發展綱要》、《2001—2010年中國兒童發展綱要》。現正在著手修訂《婦女權益保障法》。這些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制定、修訂和實施,從兒童的生存、成長和婦女的保健、教育、勞動就業、婚姻家庭等方面,加強了對婦女兒童權利的保護。

  婦女參與管理國家事務的權利受到保障。目前,國務院29個部委辦共有女部級幹部22人。在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中,女代表佔代表總數的20.24%,女常委佔常委總數的13.20%,女副委員長佔總數的18.8%。第十屆全國人大還選出女副總理1人、女國務委員1人。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各級黨政領導班子中,有5000多名女領導幹部。

  婦女就業規模繼續擴大,經濟越來越獨立。2002年,全國女性就業為33552萬人,佔總數的45.5%。近五年來,女性就業凈增565萬人。2003年1—9月,下崗失業女性實現再就業131萬人,佔總數的37.43%。城鎮女職工佔職工總數的38%。女性在第一産業和第二産業比重繼續呈下降趨勢,在新興行業和技術、知識密度高的行業中女性比重明顯增加。

  男女受教育水平差距縮小,女性在各級教育中的比例均呈上升趨勢。截至2002年,全國小學學齡兒童入學率為98.58%,女童入學率為98.53%;全國小學、普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女生在校人數分別佔在校總人數的47.20%、46.70%、51.86%和43.95%。女性青壯年文盲率已降低到5%以下。2002年,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有女性院士78人,佔總數的6.2%。

  婦女、兒童的衛生保健工作得到加強。近年來,中國政府推動在全國廣泛開展婦女疾病的普查普治和孕産期系統保健,定期進行婦女常見疾病的防治工作。到2002年底,全國婚前醫學檢查率和産婦産前醫學檢查率為68.03%和90.14%,分別比2000年提高3.48%和0.78%。2002年,全國婦幼保健機構發展到3067個;農村新法接生率已達97.2%。國家長期堅持計劃免疫預防接種制度,開展對兒童肺炎、腹瀉、佝僂病和缺鐵性貧血病的防治和愛嬰行動,促進母乳喂養,創建愛嬰醫院,開展營養指導、兒童生長髮育監測、新生兒疾病篩查、兒童早期教育等多項衛生保健服務,使兒童體格發育水平和營養狀況不斷改善。2002年,5歲以下兒童中重度營養不良率為2.83%,比2000年下降0.26個百分點。2002年,全國共有兒童福利院178個,比2000年增加52個;社會福利單位收養兒童5.5萬人,比2000年增加1萬餘人;殘疾兒童有5.14萬得到康復訓練,比2000年增加1萬餘人。

  國家採取專項行動,依法嚴厲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等違法犯罪行為,保障婦女兒童權利不受侵犯。2003年,公安機關解救被拐賣婦女兒童2000余名。2002年,國務院重新修訂實施了《禁止使用童工規定》,違法使用童工的現象得到有效遏止。

六、少數民族的平等權利和特殊保護

  在中國,少數民族公民平等地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全部公民權利,並依法享有少數民族特有的各項權利。

  少數民族享有平等參與管理國家事務和自主管理本地區、本民族事務的權利。十屆全國人大代表中有少數民族代表415名,佔代表總數的13.91%,全國55個少數民族都有自己的代表。截至2003年,全國各級各類民族區域自治地方政府的主要領導,已全部由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民族幹部擔任,各自治機關的工作部門中也配備了大量少數民族領導幹部。少數民族幹部培訓得到進一步推進。近三年來,僅國家民委培訓的少數民族幹部就達4000人,全國4.2萬名縣(處)級以上少數民族幹部大多接受過不同形式的培訓。

  少數民族地區的經濟快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改善。2003年,全國民族地區生産總值完成11000多億元,比上年增長11.1%,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其中西藏、寧夏超過11.5%,內蒙古的增速達到16.3%,位居全國第一。從2004年起,中央財政扶貧資金將增加6000萬元,用於推進興邊富民行動,促進邊境民族地區加快發展。國家首次將人口較少民族扶貧開發列入國家扶貧開發的重點,對於22個人口少於10萬的少數民族約63萬人口實行特殊扶持政策,力爭在三至五年內使他們在生産生活、基礎設施、文化教育、醫療衛生、通信交通等方面得到較大改善。國家還將清真食品列入了《少數民族特需用品目錄》,確定了345家清真食品定點生産企業,解決了2000多萬少數民族群眾生活特需用品的供應問題。2003年,共下達4億元少數民族發展資金,解決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特殊生産生活困難,民族貿易和民族用品生産企業享受優惠政策的資金達6億元。

  國家加大對少數民族教育的投入,努力解決制約民族教育發展的重點和難點問題,使少數民族公民的受教育水平得到提高。中央財政設立的各項教育專款、國家組織實施的各項教育工程重點均向民族地區傾斜。地方政府在各類教育專款的使用和分配上也對民族教育給予傾斜。從2003年秋季開始,中央和地方共同出資,對新疆經濟困難的56個縣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全部免費提供教科書,免除雜費。從2004年起,廣西在現有寄宿制民族班每年投入870.3萬元的基礎上,每年增加投入485.8萬元;湖北省重點扶持民族地區建設100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寄宿制中小學,解決3萬名少數民族貧困學生的寄宿問題。國家在高等教育中對少數民族實行照顧政策,在高考錄取中對少數民族考生繼續實行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截至2003年底,全國民族自治地方699個縣級行政區劃單位中已有405個實現了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基本掃除青壯年文盲目標,比上年增加了32個縣級行政區劃單位。

  國家歷來重視少數民族傳統文化的發掘、保護和發展,有計劃地組織對各少數民族的文化遺産進行蒐集、整理、翻譯和出版,保護少數民族的名勝古跡、珍貴文物和其他重要歷史文化遺産,並對少數民族地區文化設施建設、文藝人才培養、對外文化交流、文物保護實行特殊的優惠政策。國家投入鉅資用於少數民族地區的文物保護,對西藏、青海、新疆境內的一些少數民族文物進行了維修。自1989年以來的五年裏,國家撥專款5500多萬元用於維修布達拉宮,今後還計劃投入2億多元對布達拉宮進行全面保護。國家加強了民族語言文字的收集整理和搶救工作,對滿語、畬語、赫哲語、京語、仡佬語、土家語等民族語言文字展開調查和收集整理工作。政府經常主辦全國性少數民族文化活動和大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活動,促進少數民族文化、體育事業的發展。

七、殘疾人權益

  中國有6000萬殘疾人,約佔人口總數的5%。中國政府高度重視殘疾人各項權利的保障,努力實施《中國殘疾人事業“十五”計劃綱要(2001—2005年)》,通過健全法制、實施國家計劃、動員社會力量、提供平等機會等重大措施,對殘疾人給予特殊扶助,建立並逐步完善殘疾人人權保障體系,促進殘疾人平等地參與社會生活,共享社會物質文化成果。

  繼續完善社會化康復服務體系,實施重點康復工程,幫助殘疾人改善功能,提高生活自理和社會適應能力。2003年,又有大批殘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復,其中為白內障患者實施復明手術57萬例,為3.1萬名低視力者配用了助視器,對1.8萬名聾兒進行聽力語言訓練,對7.7萬名肢體殘疾人、腦癱兒童和智力殘疾兒童進行了康復訓練,對243萬名重症精神病患者進行了綜合防治康復,為3800余名麻風畸殘者實施矯治手術,為殘疾人供應用品用具122萬件。

  殘疾人受教育權得到了更好保障。中國政府將殘疾少年兒童教育納入國家義務教育體系,統籌實施。目前,為盲、聾、智殘少年兒童興辦的特殊教育學校已發展到1655所,普通學校附設的特殊教育班已發展到3154個,在校的盲、聾、智殘學生達到57.7萬人。一批貧困殘疾學生得到資助,僅“扶殘助學”和“中西部盲童入學”兩個項目就資助了10000多名殘疾兒童就學。2003年共有3000多名殘疾學生進入高等院校, 49萬殘疾人接受了職業教育和培訓。

  國家依法保障殘疾人的勞動和社會保障權利。據統計,目前城鎮集中就業的殘疾人已達109萬人,社會各單位按規定比例安排123.6萬殘疾人就業,個體就業和自願組織起來就業的殘疾人有170多萬人。在農村,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家庭手工業等的殘疾人達到1685萬人。殘疾人就業率逐年提高。2003年,共有123萬農村貧困殘疾人通過開展扶貧解決了溫飽。目前,中國共有259萬殘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44萬殘疾人在各類福利院、敬老院享受集中供養、五保供養或通過院戶挂鉤方式在居民家中分散供養,246萬殘疾人得到了臨時救濟和補助,103萬殘疾人參加了社會保險。

  殘疾人的文化體育生活日益豐富、活躍。文化館、圖書館、體育場(館)等公共文化場所為殘疾人提供越來越多的方便和服務,全國開闢了1618個殘疾人文化活動場所,成立了131個殘疾人藝術團體。電視臺、廣播電臺、報刊等傳媒廣泛報道殘疾人生活,並開設殘疾人專題、專欄節目。國家殘疾人體育綜合訓練基地正在籌建中。2003年,中國成功舉辦了第六屆全國殘疾人運動會,殘疾人運動員在重要國際體育比賽中獲得177枚金牌。

  國家努力營造關愛幫助殘疾人的社會環境。每年5月的第三個星期日為“全國助殘日”,開展內容豐富的助殘活動,至今已連續進行了13年。近年來,廣泛開展了“志願者助殘”、“紅領巾助殘”、“文化助殘”、“科技助殘”、“法律助殘”等多種形式的助殘活動。全國已建立助殘志願者聯絡站4萬餘個,僅登記在冊的青年志願者就達186萬餘人。無障礙環境建設取得重要進展,大中城市的主要道路和商場、醫院、賓館、影劇院、博物館、機場、車站等公共建築物及居民住宅,設置和改建了一大批坡道、盲道、扶手、交通音響信號裝置等無障礙設施,不少電視臺開辦了電視手語新聞欄目,越來越多的電視節目和電影加配了字幕。

  多年來,中國為保障殘疾人人權所作出的巨大努力和取得的成就受到聯合國和國際社會的普遍關注和充分肯定。

八、人權對外交流與合作

  中國一貫支持並積極參與聯合國人權領域的活動,從1981年起一直連選連任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成員。2003年,中國代表團出席了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第五十九屆會議、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實質性會議、第五十八屆聯合國大會第三委員會會議,並派專家出席了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促進和保護人權小組委員會第五十五屆會議和聯合國土著問題常設論壇第二次會議。在這些會議上,中國代表和專家積極參加了有關人權問題的審議,闡明中國在人權問題上的原則主張,維護《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努力促成國際人權合作與交流,為促進國際人權事業的健康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中國積極參與國際人權法律文書的制定工作。2003年1月和9月,中國政府派人參加了聯合國起草《關於保護所有人不遭受強迫失蹤的具有法律拘束力的規範性文書》工作組第一次會議和非正式磋商,參加了關於制定《殘疾人權利公約》的特委會會議。2003年11月,中國在北京承辦了聯合國亞太經社會關於制定《殘疾人權利公約》的政府間會議,通過了《北京宣言》,對公約的制定進程産生了積極的促進作用。中國支持加強人權領域的國際合作,主張應充分考慮和利用聯合國現有的法律、人權文書和監督機制,充分尊重和發揮各國國內法的作用,兼顧保護人權和維護國家正常司法職能。

  中國積極參與和推動第二個“亞太殘疾人十年(2003—2012年)”活動,努力促進殘疾人狀況的不斷改善。2003年12月10日,第五十九屆聯合國大會主席朱裏安·亨特向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主席鄧樸方頒發了“聯合國人權獎”,這是該獎第一次授予中國人,也是第一次授予一位殘疾人,既是聯合國對鄧樸方個人對殘疾人人權事業的傑出貢獻和為推動世界殘疾人運動發展的不懈努力的高度評價,也是國際社會對中國長期以來促進和保障人權所作的努力的肯定。

  中國政府重視國際人權文書在促進和保護人權方面發揮的重要作用。中國政府至今已參加21項國際人權公約,並採取措施履行公約義務。2003年,中國政府如期向聯合國提交了《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首次履約報告,全面介紹近年來中國在促進和保護人民的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方面所作的努力。此外,中國還向聯合國提交了《兒童權利公約》第二次履約報告和執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情況的第五、六次合併報告,分別介紹1996年至2001年中國在保護和促進兒童權利方面採取的立法、司法、行政等措施和進展,以及1998年至2002年中國為消除對婦女歧視所採取的行動的情況及執行《北京行動綱領》和落實2000年婦女問題特別聯大成果的情況,闡明了中國重視在婦女兒童領域履行條約義務、開展國際合作與交流的立場。

  中國積極參與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和恐怖主義。2003年,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了《〈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可被認為具有過分傷害力或濫殺濫傷作用的常規武器公約〉第一條修正案》、《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吉爾吉斯斯坦共和國關於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的合作協定》等13項條約。中國公安部與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國際勞工組織共同開展了“預防、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國際合作項目。

  中國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礎上與世界各國在人權領域積極開展對話與合作。2003年,中國政府分別與歐盟以及澳大利亞、加拿大、英國、德國、荷蘭、挪威、瑞士、奧地利、比利時等國家舉行了人權對話、磋商或交流;主辦了中國—加拿大—挪威第五屆人權研討會,並與歐盟共同主辦了中歐司法研討會。通過這些對話、交流與合作,增進了中國與有關國家和組織在人權問題上的了解,減少了分歧,擴大了共識。與此同時,非政府領域的人權對話與交流非常活躍。中國人權研究會、中國人權發展基金會等非政府組織先後派出多個代表團出訪歐洲、北美、大洋洲、非洲的許多國家,並邀請了一些國家的人權組織和官員訪華,就人權問題進行廣泛的交流與合作,增進了相互了解和信任。中國人權研究會還與挪威奧斯陸大學人權研究所和越南胡志明政治學院人權研究中心合作,翻譯出版了人權著作。2003年10月,中國人權研究會按規定向聯合國經社理事會提交了首份工作報告。

  中國認為,人權的發展是人類社會不斷文明進步的一個重要標誌,是世界和平與發展的進步潮流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實現充分的人權是世界各國的共同目標,也是中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在世界上“和平崛起”的重要目標。中國根據中國憲法的規定和國家現代化發展的需要將一如既往地致力於促進中國人權事業的發展,積極與國際社會開展交流與合作,為促進世界的和平與發展,為推動國際人權事業的健康發展作出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