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中國人權事業的進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二○○五年四月·北京
目錄
前言
一、人民的生存權和發展權
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
三、人權的司法保障
四、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
五、少數民族的平等權利和特殊保護
六、殘疾人權益
七、人權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前言
2004年是中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一年,也是中國人權事業取得全面進展的一年。
在這一年裏,中國在憲法中明確宣示“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進一步體現了社會主義制度的本質要求。中國政府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發佈了《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明確提出了要經過十年左右的不懈努力,基本實現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和任務,採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規範和約束行政權力,維護和保障公民權利。中國共産黨通過《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強調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尊重和保障人權。
在這一年裏,中國堅持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著力構建和諧社會,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取得了新的進展,經濟持續發展,政治更加民主,社會全面進步,人民生活進一步提高,人權狀況呈現出不斷改善和全面發展的良好局面。
中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中國的人權狀況正處於不斷發展和完善之中。中國政府高度重視尊重和保障人權,將採取有力措施,不斷推動中國人權事業的發展,提高全國人民享受人權和基本自由的水平。
為增進國際社會對中國人權狀況的了解,現將2004年中國人權事業進展情況公佈如下。
一、人民的生存權和發展權
2004年,中國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人民的生存權和發展權得到了較大的改善。2004年國內生産總值達到13.65萬億元,比上年增長9.5%。全年糧食總産量達到4695億公斤,比上年增長9%。
人民總體生活水平和質量得到較大提高,社會消費結構繼續從基本生活型向現代生活型轉變。2004年,全國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936元,實際增長6.8%,是1997年以來增長最快的一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422元,實際增長7.7%。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達到5.4萬億元,增長13.3%。農村居民家庭恩格爾系數(即居民家庭食品消費支出佔家庭消費總支出的比重)為47.2%,城鎮居民家庭恩格爾系數為37.7%。私人轎車擁有量繼續上升,年末達600萬輛,成為全球私人轎車增長最快的市場。近四年來,中國每年新增電話用戶9000萬戶以上,2004年新增互聯網用戶約1450萬戶。目前,中國電話用戶總數已超過6.5億戶,互聯網用戶數超過9400萬戶。
國家採取有力措施,加大對農業的投入,千方百計增加農民收入,改善農民生活。2004年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佈《關於促進農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見》的一號文件,明確提出了堅持統籌城鄉發展的方略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農民的物質利益、保護農民權益作為基本出發點。一年來,國家制定了一系列深受農民歡迎的政策,直接促進了農民增收。2005年伊始,中共中央、國務院再次以一號文件的形式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工作提高農業綜合生産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見》,將繼續加大取消農業特産稅、減免農業稅、對種糧農民進行直接補貼、對四種糧食作物良種進行補貼、對購買大中型農機具進行補貼(“兩減免”、“三補貼”)等政策的實施力度,進一步保障農民的權益。國家大幅度增加對農業、農村建設和幫助農民增收的投入,2004年全年中央財政用於這方面的支出共2626億元,比上年增長22.5%。據統計,國家安排資金116億元,對糧食主産區的種糧農民給予直接補貼;安排資金28億元,對水稻、玉米、大豆、小麥四種糧食作物實行良種補貼;安排專項補貼資金5億元,對購置大型農機具給予適當補貼。同時,加大農業稅減徵免徵力度。2004年,全國減徵免徵農業稅233億元,取消農業特産稅68億元,共減輕農民稅收負擔301億元。全國已有l.5億農民不再交納農業稅,有5.4億農民交納的農業稅比原來降低了3個百分點,其餘農民的農業稅也降低了1個百分點。
城鄉居民住房條件和居住環境有較大改觀。中國積極建立以住房公積金制度、經濟適用住房制度和廉租住房制度為主要內容的城鎮住房保障制度。截至2004年底,全國已有35個大中城市全面建立了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制度。到2003年底,全國城鎮人均居住面積達到23.7平方米;農村人均居住面積達到27.2平方米。綠色環保走進家庭和社區,人居環境進一步改善。
中國政府繼續堅持不懈地採取有力措施幫助貧困人口脫貧。2004年,中央財政安排扶貧資金122億元,通過改善貧困地區生産和生活的基本條件、提高貧困農戶的綜合素質等有效措施,使全國農村未解決溫飽的貧困人口總量大幅減少,農村貧困人口比上年減少290萬。2004年5月于中國上海召開的全球扶貧大會,高度評價中國的扶貧成就,認為“中國的扶貧成就是一個生動的例子,可以證明人類消除貧困不是遙不可及的目標,中國的例子將改變整個世界關於扶貧爭論的悲觀基調”。
中國政府視人民的生命安全高於一切。近年來,國家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強安全生産,控制各類事故發生。2004年,國家出臺了1部行政法規、15個部門規章、5個安全生産行業標準和70多個規範性文件,開展安全生産專項整治,堅決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的小煤礦和其他工業企業,全年事故總量有所下降,全國事故起數和死亡總人數比上年分別下降了16.22%和0.23%。國家狠抓煤礦安全和瓦斯防治,加強了安全生産體制和機制建設,對煤礦瓦斯災害進行了集中治理,全國煤礦瓦斯事故起數下降15.6%,死亡人數下降7.8%。
國家高度重視抗災救災和救濟工作,切實解決受災群眾的生存問題。2004年,一些中小河流發生特大洪水,浙江沿海遭遇了1956年以來強度最大的颱風,部分地區山洪、泥石流和滑坡頻繁,災害十分嚴重。政府加強預警預報、科學調度和有效管理,及時轉移群眾,搶救傷員,妥善安置災民。民政部會同財政部共向災區撥救災補助資金40億元,救災捐贈款489萬元,調撥救災帳篷3.1萬頂,緊急轉移安置受災群眾611萬人,全年恢復重建災民倒房140多萬間,春荒冬令期間救助人數達9000萬人次,保證了受災群眾的衣、食、住、水、醫等基本需求。
國家對城市中重病、重殘和無經濟收入等低保家庭繼續給予重點救助。為落實《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2004年共有55萬流浪乞討人員得到了及時的救助。全國現有救助管理站909個,流浪兒童救助保護中心130個。全國已有1206個縣(市)建立了農村低保制度,享受農村低保人數達496萬人。
中國高度重視人民的健康保障,國家公共衛生體系進一步加強。2004年,全國共有衛生機構29.6萬個,醫院和衛生院床位304.7萬張,衛生技術人員439萬人;全國有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防疫站)3586個,衛生技術人員16萬人;衛生監督所1279個,衛生技術人員2.6萬人;鄉鎮衛生院4.2萬個,床位66.9萬張,衛生技術人員88.1萬人。全國共有333個縣(市)開展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約覆蓋1億農村人口,實際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8040萬人。
國家加強食品藥品綜合監督,依法嚴厲打擊生産、銷售假冒偽劣食品藥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犯罪行為,保障人民群眾食品消費和用藥安全。同時,採取有力措施防治和控制重大傳染病,迅速控制並撲滅了廣東、北京、安徽局部地區發生的非典疫情。國務院印發《關於切實加強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成立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召開全國艾滋病防治工作會議,落實對經濟困難和農民艾滋病患者免費發放抗病毒藥物,在重點地區施行免費匿名檢測,免費實行母嬰篩查和阻斷,對艾滋病患者的孤兒免收上學費用,對經濟困難的艾滋病患者給予經濟救助等各項政策。國家主席胡錦濤專程到醫院探問艾滋病人,體現了國家對防治艾滋病工作的重視和對艾滋病患者的關懷。
為保障人民的健康安全,維護其環境權益,國家修訂了《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發佈了《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醫療廢物管理行政處罰辦法》和《全國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規劃》。在全國開展了“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對3365件嚴重損害群眾權益的突出環境問題進行了整治和督辦,取締關閉6462家嚴重污染環境的企業,有效打擊了環境違法行為,使一些地區的環境質量得到明顯改善。
目前,中國人民健康總體水平已超過中等收入國家的平均水平,處於發展中國家前列。平均期望壽命已從1949年新中國成立前的35歲上升到71.4歲;孕産婦死亡率從新中國成立前的1500/10萬下降到2003年的51.3/10萬;嬰兒死亡率由新中國成立前的200‰下降到2003年的25.5‰。
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
2004年,中國堅持中國特色的政治發展道路,積極推進民主政治和政治文明建設,切實保障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
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在依法治國、保障人民民主權利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2004年,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憲法修正案,增加了許多與人權息息相關的內容。一年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共審議了33件法律、法律解釋和有關法律問題決定的草案,通過了25件,為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權保障進一步提供了法律保障。其中,經修改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進一步完善了選舉制度,規範了選舉程序,擴大和保障了公民的選舉權利。傳染病防治法的修訂,突出了對傳染病的預防和預警,強化了疫情控制和傳染病的醫療救治措施,加強了社會、公民、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人權利的保障。新作出的關於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增強了司法活動透明度,加強了公民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和公民訴訟權利的保障。
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加強了對行政、司法機關的監督和對法律實施情況的檢查,支持和督促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行使職權,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200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土地管理法、義務教育法和工會法等6件法律的實施情況進行了檢查;就建立健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基層法院和檢察院建設情況等聽取和審議了國務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11個專題工作報告;全國人大常委會全年共接待人民群眾來訪4萬多人次,辦理人民群眾來信6萬多件,督促有關部門和地方解決了一批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保障了憲法規定的公民申訴、控告和檢舉的權利。2005年召開的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全國人大代表共提出議案991件,涉及食品安全、義務教育、社會保障和土地管理等方面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問題,比2004年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增加54.6%。
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中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政黨制度,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得到了越來越好的發揮。2004年,全國政協積極通過提交提案、視察、專題調研和反映社情民意等經常性工作履行參政議政職能,行使民主權利,開展民主監督。全國政協組織修改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提案工作條例》,促進了提案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和程序化建設。一年來,全國政協共收到來自各參加單位和全國政協委員的提案4478件,其中立案4263件,內容涉及民主法制建設、農民增收、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建立多層次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就業再就業、福利等方面;組織了30個視察團,有750多位委員赴全國視察,提交視察報告26份。全國政協各專門委員會深入進行專題調研,形成調研報告68份,提供重要信息1390篇。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共提出提案115件,提供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稿件2503篇,這些提案和信息都得到了及時的辦理和反饋。2005年召開的政協第十屆全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共收到提案4508件,立案4375件,佔提案的97.05%。
農村基層民主建設進入新階段。2004年,國務院發出了《關於健全和完善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見》,健全、完善了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促進了基層群眾民主權利的保障。各地普遍建立了以《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為主要內容的民主管理制度,以村民大會和村民代表會議為主要形式的民主決策制度以及以村務公開和民主評議為主要內容的民主監督制度,使村民自治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明顯提高。開展了“民主法治示範村”創建活動,目前全國已有10%左右的村跨入“民主法治示範村”行列。
國家重視通過信訪渠道依法保障公民的批評、建議、申訴、控告和檢舉權利。2004年,國務院對《信訪條例》進行了修改,強化了政府信訪工作的責任,突出了權責統一、公開便民、保障公民權利的精神。2004年,國家建立了解決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聯席會議制度,重點解決城鎮房屋拆遷、農村土地徵佔等方面的突出問題,加大了督察督辦力度。信訪部門認真辦理群眾來信,文明接待群眾來訪,辦信接訪質量有了新的提高。國家還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律師參與涉法信訪工作的意見》,組織律師參與涉法信訪工作,引導信訪群眾通過法律渠道依法解決問題。
職工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得到進一步實現和發展。2004年,在全國開展了《工會法》執法檢查,推動了工會組織建設,突出抓好非公有制經濟單位工會組建和進城務工人員入會工作,基層工會組織和工會會員均有較大發展。到2004年9月底,全國工會基層組織總數為102萬個,比上年增加11.5萬個,增長12.6%,其中非公有制企業工會45.9萬個,比上年增加10.2萬個;全國工會會員人數1.37億人,比上年增加1354.4萬人,增長11%,其中非公有制企業工會會員5546.3萬人,比上年增加1454.3萬人。全國職工入會率為63%,比上年增長6.2個百分點。全國基層工會所在企事業單位建立職代會制度的有36.9萬個,覆蓋職工7836.4萬人,比上年增加221.1萬人;實行廠務公開的31.6萬個,覆蓋職工7061.2萬人,比上年增加437.3萬人。全國基層工會所在公司制企業建立董事會和監事會的分別為5.7萬個和4.2萬個,其中建立職工董事制度和監事制度的企業分別為2.4萬個和1.8萬個,進入董事會和監事會的工會主席分別為2.5萬人和2.1萬人,分別佔44.7%和49.9%。
公民依法享有宗教信仰自由。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權益和正常的宗教活動受到法律保障。2004年,國務院頒布了中國第一部宗教方面的綜合性行政法規《宗教事務條例》。《條例》明確規定了宗教團體和信教公民在舉行宗教活動、開辦宗教院校、出版宗教書刊、管理宗教財産、開展對外交往活動等方面諸多權利,同時規範了政府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行政行為,依法確保信仰宗教的公民、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據不完全統計,中國現有各種宗教信徒1億多人,宗教活動場所10萬餘處,各種宗教教職人員約30萬人。宗教教職人員履行的正常教務活動,在宗教活動場所以及按照宗教習慣在教徒自己家裏進行的一切正常的宗教活動,都由宗教組織和教徒自理,並受到法律保護。各宗教自主成立的全國性和地方性宗教團體3000多個,按照各自的章程選舉、産生領導機構和領導人,自主辦理教務,並印刷發行宗教經典,出版宗教刊物,興辦社會公益服務事業。其中僅《聖經》的印數已累計達3500萬冊。宗教團體根據需要辦有培養宗教教職人員的宗教院校76所。各宗教實行獨立自主自辦的方針,同時在平等友好的基礎上積極與世界各國宗教組織進行交往和聯絡。
三、人權的司法保障
2004年,中國加大司法改革的力度,確保嚴格執法,公正司法,依法保障公民的合法權利。
中國依法打擊各類犯罪活動,保障公民的生命財産安全。2004年1月至10月,全國公安機關共破獲刑事案件200.4萬起;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全年共審結刑事一審案件644248件,判處罪犯767951人,有效地維護了受害人的合法權益。
公安機關堅持執法為民,強化執法制度建設,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完善執法監督制度,切實解決執法中的突出問題。2003年9月至2004年10月,公安機關對建國以來現行有效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的公安法規和規章進行全面清理,共清理出1871件,決定保留558件,廢止1077件,修改164件。2004年,公安機關推出《關於解決執法突出問題推進公安機關執法制度建設的工作計劃》,提出了今後三年需要重點解決的執法問題,並對執法違規問題進行了專項治理,切實解決公安機關在執法中違反規定扣押、查封、凍結、沒收財産、違反規定責令停業整頓、吊銷證照等問題,對保護人權的重點執法環節加強了監督。據統計,2004年,全國公安法制部門辦理行政復議案件22976件、訴訟案件3666件,分別比上年的維持率上升3.6%和5.4%,行政案件質量和行政執法水平有了進一步提高。
司法機關採取有力措施預防和遏制超期羈押。2004年,全國檢察機關保持了無超期羈押,並督促其他機關糾正超期羈押7132人;全國法院清理舊存和新增超期羈押案件873件2432人,除法定事由外,全部清理完畢。到2004年底,全國公安機關無超期羈押案件。
檢察機關認真履行檢察職能,切實加強法律監督,維護司法公正。2004年,檢察機關對不應當逮捕,決定不批准逮捕67904人;對不應當立案而立案的,監督偵查機關撤案2699件;作出不起訴決定21225人;裁定提出抗訴的刑事判決3063件;裁定提出抗訴的民事行政判決13218件,提出再審檢察建議4333件;立案復查刑事申訴案件5569件,改變原處理決定786件;各地共立案偵查涉嫌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索賄受賄、徇私舞弊等犯罪的司法人員3010人,有力地維護了公民權利,維護了公平正義。為加強審查逮捕工作,維護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了《關於在辦理審查逮捕案件中加強訊問犯罪嫌疑人工作的意見》。目前,中國全部省級檢察院、349個分州市檢察院和2407個縣級檢察院開展了人民監督員制度試點,佔全國檢察院總數的86%,共監督結案3341件,有效地防範了違法辦案,保證了辦案質量。
最高人民檢察院從2004年5月起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嚴肅查處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侵犯人權犯罪案件專項活動,重點查辦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刑訊逼供、暴力取證、虐待被監管人、破壞選舉,以及嚴重瀆職造成人民生命財産重大損失的案件,共查辦涉嫌犯罪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1595人,使侵權犯罪得到有效遏制。
司法機關加強審判監督,加強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本著“有訴必理”的精神,切實解決“申訴難”問題。全國檢察機關全年依法辦結涉法上訴案件20306件,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共辦理群眾來信來訪422萬件(人次),全國法院全年依法改判裁判確有錯誤的案件16967件,佔全年生效判決總數的0.34%。
中國特色審判制度進一步完善。各級法院進一步落實公開審判原則,努力實現立案公開、庭審公開、審判結果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和執行過程公開,以公開促公正。採取案件開庭前公告和簡化旁聽手續等措施方便群眾旁聽,全年接待旁聽群眾5000余萬人次。
律師制度不斷完善。2004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了《關於人民檢察院保障律師在刑事訴訟中依法執業的規定》,司法部出臺了《律師會見監獄在押罪犯暫行規定》,全國各地有關部門也出臺了許多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規範性文件,進一步健全了對律師依法執業的保障。據統計,截至2004年6月,全國執業律師已達11.45萬人,律師事務所已達11691家。
法律援助制度進一步健全。最高人民法院通過了《關於對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規定》,完善了司法救助制度,對民事、行政案件中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尤其是老年人、婦女、未成年人、殘疾人、下崗職工、農民工等,以及交通、醫療、工傷等事故的受害人,依法實行緩交、減交或者免交訴訟費用,使有理無錢的當事人打得起官司。2004年,全國法院實行司法救助案件達263860件,司法救助總金額10.9億元,分別比上年上升15.6%和3.1%。對追索撫育費、扶養費、贍養費案件以及農村“五保戶”和城市低保人員提起訴訟的案件一律減免訴訟費。特別是發出《關於集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案件的緊急通知》,對進城務工人員的勞務糾紛案件提供司法救助,立案快、審理快、執行快,辦結、追索報酬等案件163151件。2004年,各級政府對法律援助財政撥款為2.17億元,增幅達43%。全國建立法律援助機構3023個,比上年增加249個;全年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190187件,比上年增加23754件,受援人總數為294138人。社會各界也積極參與法律援助工作。全國婦聯絡統已建立婦女法律援助中心和維權機構(正式掛牌)2700個,全國工會系統共建立職工法律援助組織2990個,全國殘聯絡統與3000多個律師事務所簽訂法律援助合作協議辦理殘疾人維權案件。北京大學、清華大學、武漢大學等30多所高等院校將法律援助和法律診所教育相結合,為困難群眾提供法律援助。
在押人員的合法權益依法受到保護。2004年,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在全國看守所聯合部署組織開展了“加強監管執法、加強法律監督、保障刑事訴訟順利進行、保障在押人員合法權益示範單位”創建活動,全國已涌現出一大批設施先進、執法規範、管理文明的先進看守所。監管場所普遍推行了檢察官接待制度,加強了在押人員的伙食和衛生防疫監督,重視在押人員的身體健康和財産保護,完善在押人員權利告知制度、檢務公開制度和會見等制度,有效地維護了在押人員的合法權益。截至2004年底,全國檢察機關在大型監獄或監獄、勞教所集中地區已設立77個派出檢察院,在中小型監獄、勞教所和看守所設立3700多個派駐檢察室,對全國90%以上的監獄、看守所、勞教所實行了派駐檢察,監督體制日趨完善。
四、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
2004年,中國貫徹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努力促進城鄉、區域和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發展,促進全體人民平等參與發展、共享發展成果,不斷提高人民享受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的水平。
中國政府高度重視保護勞動者的權利。國家採取再就業援助、強化失業調控、規範企業裁員行為等多種措施促進就業和再就業。2004年,全國城鎮新增就業人員980萬人,全年有510萬城鎮下崗人員實現了再就業;城鎮登記失業率為4.2%,比上年下降0.1個百分點。截至2004年底,國有企業下崗職工減少到153萬人,其中進入再就業服務中心的下崗職工92萬人,在中心的下崗職工全部足額領到了基本生活費並由中心代繳了社會保險費。
勞動保障和社會保險制度建設進一步加強。2004年,國務院頒布實施了《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為勞動保障監察提供了法律依據。修訂頒布了《集體合同規定》、《最低工資規定》,各地都建立了最低工資保障制度,多數地區適時適度地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制定發佈了《企業年金試行辦法》、《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努力促進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險制度。進一步加強了醫療保險定點醫院和定點藥店管理,制定了推進混合所有制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的指導意見,修訂了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更好地滿足了參保人員合理用藥的需求。針對農民工就業流動性強的特點,制定實施了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和工傷待遇支付的專項政策。開展了農民工和被徵地農民就業和社會保障情況的綜合調研。針對高風險企業職業風險高的特點,積極推進高風險企業職工參加工傷保險。
社會保險覆蓋範圍繼續擴大,各項保險基金、社會保障基金持續大幅增加。2004年,中央財政用於社會保障的資金達1465億元,比上年增長18.1%。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和部分地區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得到提高。2004年,全國發放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3031億元,中央財政補貼522億元,基本養老金全部按時足額發放,做到了當期無拖欠。2004年底,城鎮基本養老、失業、醫療和工傷保險的參保人數分別達到1.64億人、1.06億人、1.24億人和6845萬人,分別比上年底增加847萬人、211萬人、1502萬人和2270萬人;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5500萬人。2004年,全國共有419萬人領取失業保險金,52萬人享受了工傷保險待遇,約220萬農民領取養老金,2201萬城鎮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
國家大力發展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全面促進公民的教育和文化生活權利保障。2004年,中央財政用於這些方面的支出987億元,投入國債資金147億元。2004年,由中央財政安排用於農村義務教育的各類專項資金100多億元,比2003年的58億元增長70%以上。中央財政安排西部地區教育及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基本掃除青壯年文盲(“兩基”攻堅)、公共衛生的建設資金達68億元,比上年增加27億元,掃除文盲205.58萬人,西部地區2364所農村寄宿制學校開工建設;中西部8130所農村中小學危房得到改造,中西部農村地區義務教育階段2400萬貧困家庭學生獲得免費教科書。目前,全國共有各級各類民辦學校(教育機構)7萬餘所,在校生1700多萬人,培訓機構1萬多個。2003年,全國財政預算內對農村義務教育的撥款達到1094億元,比1999年的533億元增加了1倍多,佔當年農村義務教育經費總投入的80%。
2004年,全國普通本專科招生447.3萬人,比2003年增加65萬多人;研究生招生32.6萬人,比2003年增加5.7萬人。目前,全國各類高等教育在校人數超過2000萬人,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19%。中等職業教育招生人數達到了548萬人,在校1368萬人;高等職業教育普通本專科在校人數達595.7萬人,比上年增加100萬人。
文化事業繼續發展,人民的文化生活水平不斷提高。截至2004年11月,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省級分中心達到32個,基層中心近3000個,終端用戶超過5萬個。2004年底,全國共有藝術表演團體2599個,文化館2858個,公共圖書館2710個,博物館1509個;廣播電臺282座,電視臺314座,教育臺60個;全國有線電視用戶約1.15億戶,30個城市開展有線數字電視業務,用戶122萬戶;廣播綜合人口覆蓋率為94.1%,電視綜合人口覆蓋率為95.3%;全年生産故事影片212部,科教、紀錄、美術片44部;出版全國性和省級報紙257.7億份,各類期刊26.9億冊,圖書64.4億冊(張),初步形成了比較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維護了廣大人民群眾基本文化權利。
國家採取措施,提高農民科技文化素質和增收致富能力,改善農民的生産生活條件。2004年,國家安排星火計劃項目1692項,其中農産品加工項目佔33.1%,農村優勢資源開發和特色産業項目佔13.89%,高效種植和養殖業項目佔24.7%;培訓鄉鎮企業各類人才310余萬人,支持236個鄉鎮企業建立了國家級技術創新中心;培育了1500余個國家級各類農村科技仲介服務機構。迄今,共實施星火計劃示範項目14.34萬項,覆蓋了全國近90%的縣市。近年來,國家投資103億元專項解決6000多萬農村人口的飲水困難,其中,2004年國家安排國債投資18億元用於農村人畜飲水工程,可以解決農村958萬人飲水困難和飲水不安全問題;出臺《2005—2006年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應急規劃》,2120萬農村群眾飲水不安全問題有望得到解決。安排國債投資20億元用於農村戶用沼氣建設,可使207萬戶農民用上農村沼氣;繼續實施西藏牧區草原建設和遊牧民定居工程,截至2004年,已累計安排1.8億元,至2006年建成後可使8000戶、4萬牧民定居;安排以工代賑資金64億元,用於建設基本農田185萬畝(15畝等於1公頃),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積970萬畝,新建和改擴建公路4萬公里,防治水土流失面積15.5萬平方公里。
國家重視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2004年,國家對徵用農村集體土地的補償安置情況進行清理檢查,清查和償付拖欠徵地補償款147.7億元。國家清理和取消針對農民進城就業等方面的歧視性規定和不合理限制,繼續加大對農民工合法權益保護力度,要求對進城就業農民子女接受義務教育要與當地學生同等對待,不得亂收費,完善對農民進城就業的職業介紹諮詢服務,做好對農民工的諮詢服務工作,加強對農民進城就業的培訓,進一步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加強勞動合同管理和勞動保障檢查執法,及時處理農民工勞動爭議案件,支持工會組織依法維護農民工的權益,做好農民工工傷保險工作等。2004年,制定了《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全面清理建築領域拖欠工程款和進城務工農民的工資,截至2004年底,全國已償還建築領域歷年拖欠的農民工工資332億元。
國家依法保障婦女的合法權益。到2004年底,全國共建立2603個縣級以上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協調組或聯席會議;22個省出臺了反家庭暴力條例、意見或辦法;有婦女維權法庭或維權合議庭3183個。與此同時,全國婦聯在北京、遼寧等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其所轄的24個縣(市、區)開展抽樣調查,了解婦女的法律素質和法律需求,開展了第五個以“法制宣傳教育實事實辦”為主題的維權周活動,將法制宣傳教育與維護婦女權益結合起來,直接受益的群眾達20余萬人次。
婦女在政治、經濟、社會方面的平等權益正在隨著社會的發展逐步得到實現。自1975年的第四屆至2003年的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中,女代表比例均佔到20%以上。婦女的就業規模、勞動報酬和受教育水平與男性基本相當。國家積極向婦女提供生殖健康服務,推行避孕節育知情選擇,維護婦女的生殖健康權、知情權、選擇權。2004年,國家舉辦了以“關注婦女,抗擊艾滋”為主題的世界艾滋病日活動,對婦女開展面對面的宣傳教育活動,接受宣傳教育的女性佔女性總數的34.83%。與此同時,國家嚴厲打擊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溺棄女嬰等違法行為,並在全國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的11個省的11個縣開展“關愛女孩行動”試點活動。2004年,“關愛女孩行動”國家試點擴大到24個省的24個縣,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行啟動縣級以上試點638個,基本覆蓋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的地區,切實保障了婦女和女孩的權益。
五、少數民族的平等權利和特殊保護
在中國,少數民族公民既與漢民族公民平等地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全部公民權利,又依法享有少數民族特有的各項權利。
各少數民族通過選出本民族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行使管理國家事務的權利。自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來,歷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少數民族代表的比例都高於少數民族人口的比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有少數民族代表415名,佔代表總數的13.91%,高於人口比例5.5個百分點。每個民族都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人口在百萬以上的民族都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民族自治地方各族人民行使憲法和法律賦予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通過選出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組成自治機關,行使管理本民族、本地區內部事務的民主權利。目前,中國155個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中都有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擔任主任或者副主任,自治區主席、自治州州長、自治縣縣長全部由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擔任。
國家加大資金的投入,促進少數民族地區經濟和社會事業的迅速發展,少數民族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斷改善。為加快西部地區和民族自治地方的發展,中國政府于2000年開始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全國5個自治區、27個自治州以及120個自治縣(旗)中的83個自治縣(旗)被納入西部大開發的範圍,還有3個自治州參照享受國家西部大開發優惠政策。西部大開發戰略實施五年來,西部地區陸續新開工60個重點工程,投資總規模約8500億元。2004年,國家新開工10項西部大開發重點工程,投資總規模800億元,涉及交通、能源、教育、衛生等各個方面。據統計,2004年,內蒙古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西藏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地區生産總值分別為2712、3320、210、460、2200億元,分別比上年增長19.4%、11.8%、12.4%、11%、11.1%。國家繼續推進興邊富民行動。2004年,在原試點基礎上新確定全國興邊富民行動重點縣37個予以重點扶持。2000年至2004年,中央財政投入興邊富民行動資金累計2.64億元,帶動全國投入興邊富民的各類資金150多億元,興建各類興邊富民項目2萬多個。
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事業持續發展。民族自治地方是國家實施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基本掃除青壯年文盲的攻堅計劃的重點地區。國家設立的各項教育專款、實施的各項教育工程重點均向民族地區傾斜,國家實施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工程”主要也是面向西部少數民族地區。“十五”期間(2001—2005年),國家安排50億元繼續實施第二期國家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工程,其中80%以上用於西部和民族地區;已投入用於農村中小學危房改造工程40億元,其中的57%用在了西部和民族地區。新疆、西藏、寧夏、青海等省區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有83%享受免費提供教科書待遇,對西藏農牧區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實行包學習、包吃飯、包住宿,新疆的56個縣全部實行免雜費、免書本費,雲南省享受免雜費和免書本費的學生總數為40.9萬人,比上年增加9.2萬人。目前,中國共建立了13所民族高等院校,主要招收少數民族學生,尤其是舉辦少數民族預科、民族班、內地新疆班,承擔為新疆、西藏等地區培養人才的任務。2004年,河北省大廠高級實驗中學設立西部民族班,面向廣西、四川、雲南、湖北、寧夏等省區招收108名少數民族高中生到該校就讀,直至完成高中階段學業。高等學校和中等專業學校招收新生,對少數民族考生適當放寬錄取標準和條件,對人口特少的少數民族考生給予特殊照顧。
國家支持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自主地發展具有民族語言文字形式和民族特點的文學、藝術、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等民族文化事業,組織、支持收集、整理、翻譯和出版民族歷史文化書籍,保護民族地區的名勝古跡、珍貴文物和其他重要歷史文化遺産,繼承和發展優秀的民族傳統文化。國家成立了全國少數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規劃小組,組織全國少數民族古籍整理。目前,全國有2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130個自治州、地、盟建立了民族古籍整理與研究機構,已蒐集少數民族古籍12萬餘種,出版古籍書籍5000余種。截至2004年底,中國有世界文化遺産、自然遺産、文化與自然遺産30個,其中,在民族自治地方的文化遺産有拉薩布達拉宮和麗江古城;自然遺産有九寨溝、黃龍風景名勝區和“三江並流”自然景觀。此外,納西東巴古籍文獻列入“世界記憶遺産名錄”。國家每四年舉辦一次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少數民族傳統醫藥事業蓬勃發展。目前,西藏藏藥年産量達到1500多噸、293個品種,藏藥成品已進入全國公共醫療市場,藏藥生産企業年生産總值4.5億多元。
國家重視民族自治地方的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中國政府確定的《全國生態環境建設規劃》中的四個重點地區和四項重點工程全部在少數民族地區。國家實施的“天然林保護工程”和退耕還林、退牧還草項目主要在少數民族地區。全國226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接近半數在少數民族地區。此外,國家還在新疆實施了“塔裏木盆地綜合治理工程”,在青海玉樹藏族自治州實施了“三江源保護工程”,並高度重視南方喀斯特地區的生態治理。
六、殘疾人權益
中國高度重視發展殘疾人事業,保障殘疾人各項權利。
殘疾人權益的法制和政策保障得到加強。2004年,《殘疾人保障法》修改工作啟動,旨在進一步完善對殘疾人權益和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法制保障。目前,全國大部分的縣、鄉鎮制定了對殘疾人的優惠政策和扶助規定,農村普遍對殘疾人實行了稅費減免。2004年9月,國務院正式批准開展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通過調查,將全面準確地掌握現階段殘疾人的基本情況,為國家制定實施有關殘疾人的法律法規、發展計劃、政策措施,加強和改善對殘疾人的服務,推進殘疾人奔小康,提供翔實可靠的依據。國家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扶助貧困殘疾人工作的意見》,對貧困殘疾人的扶助、社會保障、就業、教育、康復、維權等方面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推動了貧困殘疾人的基本生産生活問題的解決。2004年,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出資100萬元,與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合作開展“扶殘維權行動”,對需要法律幫助的涉殘案件給予辦案經費補貼。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機構全年為殘疾人提供了13萬人次的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維護了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社會化康復服務體系繼續完善,重點康復工程有效實施,殘疾人生活自理、社會適應能力和生活質量得到提高。2004年,有330多萬殘疾人得到不同程度康復。其中,實施白內障復明手術58萬例,包括為貧困白內障患者免費施行復明手術10萬餘例;為近3萬名低視力者配用助視器;對2.4萬名聾兒進行聽力語言康復訓練;對8萬餘名肢體殘疾人、腦癱兒童和智力殘疾兒童進行系統康復訓練;250余萬名精神病患者得到治療與康復;為麻風畸殘者實施矯治手術3900余例;為殘疾人提供用品用具100余萬件。
殘疾人教育和就業得到了更好的保障。殘疾少年兒童教育納入國家義務教育體系,入學率繼續提高。2004年,4112名殘疾學生進入高等院校學習深造,54.3萬殘疾人接受了職業教育和培訓,4萬多名貧困殘疾學生得到資助。城鎮新安排30.5萬殘疾人就業;在農村,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家庭手工業等的殘疾人達到1624.1萬人。殘疾人就業率達到80%以上。
殘疾人的社會保障得到更好的實現。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將大批殘疾人納入其中,一些地方實行分類救助,對重度殘疾、一戶多殘等特困殘疾人給予了特別扶助,提高他們的保障標準和水平。一些地方對城鎮貧困殘疾人個體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給予補貼。目前,全國共有446.9萬殘疾人得到各種形式的社會保障。農村的扶貧開發繼續對殘疾人開展專項扶貧,社會各界採取多種形式對貧困殘疾人進行幫扶,2004年共使127萬殘疾人解決了溫飽。為改善貧困殘疾人的住房狀況,中央財政補貼資金5000萬元,地方各級政府投入資金2.77億元,幫助2萬餘戶改造了住房,受益殘疾人2.7萬人。
殘疾人文化體育生活日益豐富。文化館、圖書館、體育場館等公共文化場所為殘疾人提供越來越多的方便和服務。電視臺、廣播電臺、報刊等傳媒廣泛報道殘疾人生活,並開設殘疾人專題、專欄節目。出版發行了一大批殘疾人讀物及反映殘疾人生活的出版物和影視作品。舉辦了第六屆各地人民廣播電臺殘疾人節目展播、第四屆全國特殊教育學校藝術匯演和全國特殊教育學校(院)美術展。殘疾人藝術團赴瑞士、土耳其等七國訪問演出,展示了殘疾人的才華和奮鬥精神。成立了中國殘疾人作家聯誼會。在雅典第十二屆殘疾人奧運會上,中國殘疾人體育代表團獲得了63枚金牌、46枚銀牌、32枚銅牌,取得了金牌總數和獎牌總數雙雙第一的優異成績,殘疾人運動員自強不息的精神和優良文明的賽風,贏得了世界各國人民的讚譽。
殘疾人平等參與和關愛幫助殘疾人的社會環境逐漸形成。2004年5月16日是第十四個“全國助殘日”,各地組織開展了一系列豐富多彩、務實有效的助殘活動。繼續廣泛開展“志願者助殘”、“紅領巾助殘”、“文化助殘”、“科技助殘”、“法律助殘”等社會助殘活動,為殘疾人解決了大量的實際困難。全國已建立助殘志願者聯絡站5萬餘個。無障礙環境建設取得進展,大中城市的主要道路和商場、醫院、賓館、影劇院、博物館、機場、車站等公共建築場所及居民住宅設置和改建了一大批坡道、盲道、扶手、交通音響信號裝置等無障礙設施,12個城市開展了無障礙設施建設示範城創建活動;不少電視臺開辦了電視手語新聞欄目,越來越多的電視節目和電影加配了字幕。這些都為殘疾人走出家門、進行信息交流、參與社會生活以及享受公共服務提供了便利,社會各界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的環境逐漸形成。
七、人權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中國一貫支持並積極參與聯合國人權領域的活動。2004年,中國代表團出席了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第六十屆會議、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實質性會議、第五十九屆聯合國大會第三委員會會議,並派專家出席了聯合國促進和保護人權小組委員會第五十六屆會議。中國連續當選為2005年至2008年聯合國婦女地位委員會成員國,中國專家當選為2005年至2008年聯合國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委員、聯合國經社文權利委員會委員。在上述機構和會議中,中國認真履行職責,積極參加有關人權議題的審議和討論,維護《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為促進人權領域的國際合作作出了積極努力。
中國政府重視國際人權文書在促進和保護人權方面發揮的重要作用,已加入包括《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在內的21項國際人權公約,採取一系列措施履行公約義務,並根據公約規定及時提交履行公約情況的報告,接受聯合國條約機構的審議。中國政府本著認真負責的態度,正在積極研究批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問題。2004年,中國認真撰寫關於《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執行情況的第四、五次合併報告,介紹1999年至2004年該公約在中國包括香港特區和澳門特區的執行情況。認真撰寫關於《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兒童權利公約〉關於買賣兒童、兒童賣淫和兒童色情製品問題的任擇議定書》執行情況的首次報告。
中國積極參與國際人權文書的制定工作。2004年,中國政府派團參加了聯合國《關於保護所有人不遭受強迫失蹤的具有法律拘束力的規範性文書》、《殘疾人權利公約》等國際文書的起草工作。
中國積極開展人權領域的國際合作。自2000年中國與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公室簽署《合作諒解備忘錄》以來,雙方開展了一系列人權合作項目。2004年,聯合國人權高專辦項目評估團訪華,對《合作諒解備忘錄》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中國接待了聯合國人權會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訪華。中國與聯合國兒童基金會駐華辦事處就聯合國兒童暴力問題獨立專家的問卷舉辦了專題研討會,對問卷作了認真、詳細答覆並提交聯合國。2004年12月,中國在認真研究的基礎上,向聯合國提交了關於網絡兒童色情問卷的答覆。
中國繼續積極參與和推動第二個“亞太殘疾人十年”(2003—2012年)活動。為表彰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主席鄧樸方對人權事業的傑出貢獻,2004年聯合國授予鄧樸方“聯合國—中國25年合作傑出貢獻獎”,體現了國際社會對中國促進和保障人權、推動世界殘疾人人權保障不懈努力的充分肯定。
中國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礎上,積極開展雙邊人權對話與交流。2004年,中國分別與澳大利亞、加拿大、英國、歐盟、挪威、德國、荷蘭等舉行了人權對話或磋商,與厄立特裏亞、塞拉利昂、津巴布韋、老撾等發展中國家進行了交流,主辦了第六屆亞歐非正式人權研討會、中非人權研討會、中歐關於批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研討會、中澳關於經濟發展與少數民族和土著人權利研討會、中國—加拿大—挪威第六屆人權研討會。2004年5月,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澳大利亞有關部門舉辦了中澳被羈押人和被監禁人人權保護研討會,對檢察機關在保護被羈押人和被監禁人人權方面的職能和作用等問題進行了探討。通過這些對話與交流,增進了中國與其他國家在人權問題上的相互了解,減少了分歧,擴大了共識。與此同時,非政府組織之間的人權對話與交流也非常活躍。中國人權研究會等非政府組織與聯合國人權高專辦項目評估團、人權會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以及德國、愛爾蘭、埃及、越南等國家政府、議會代表團及各國非政府人權組織等,就人權問題進行了廣泛的交流與合作,增進了相互了解。
2004年底,印度洋發生了有史以來最為嚴重的海嘯災難,中國政府和人民對受災國人民的不幸遭遇感同身受,為各國救災和重建工作提供了力所能及的、真誠的幫助,體現了國際主義和人道主義精神,受到國內外廣泛讚譽。中國政府在災後第一時間向受災國提供了緊急援助,截至2005年3月1日,中國政府提供援助共約6.86億元,民間捐助5.76億元,超過50%的政府捐助物質和現款已送達受災國。與此同時,中國政府派出了兩支國際救援隊、四支衛生醫療隊、一支DNA鑒定專家組和一個考察慰問團。派往災區的三個災後評估和重建專業考察組,在與受災國充分溝通的前提下制定了有針對性的參與重建方案。中國政府還積極參與重大自然災害預警機制國際和地區合作,為世界人民更好的生存和發展貢獻力量。
實現充分的人權是世界各國的共同追求,也是中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目標。中國將與國際社會一道,一如既往地不斷作出努力,促進中國人權事業的持續進步和國際人權事業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