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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08月13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關於成立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的通知
國發〔2003〕1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確保南水北調工程的順利實施,解決我國北方地區水資源嚴重短缺問題,實現黃淮海流域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國務院決定成立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委員會是高層次的決策機構,其任務是決定南水北調工程建設的重大方針、政策、措施和其他重大問題。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組成人員如下:
  主 任:溫家寶(國務院總理)
    副主任:曾培炎(國務院副總理)
            回良玉(國務院副總理)
  成 員:馬 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
            汪恕誠(水利部部長)
            徐冠華(科技部部長)
            金人慶(財政部部長)
        田鳳山(國土資源部部長)
      汪光燾(建設部部長)
      張春賢(交通部部長)
      杜青林(農業部部長)
      周小川(中國人民銀行行長)
      解振華(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局長)
      汪 洋(國務院副秘書長)
      張基堯(水利部副部長、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籌備組負責人)
      劉 江(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
      柴松岳(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主席)
      單霽翔(國家文物局局長)
      陳 元(國家開發銀行行長)
      王岐山(北京市代市長)
      戴相龍(天津市市長)
      季允石(河北省省長)
      梁保華(江蘇省省長)
      韓寓群(山東省省長)
      李成玉(河南省省長)
      羅清泉(湖北省省長)

                       國 務 院
                         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