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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08月25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關於同意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批復
國函〔2003〕95號

衛生部:
  你部《關於建立國務院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請示》(衛報基婦發〔2003〕139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同意建立國務院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部際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不刻製印章,也不正式行文,日常工作由衛生部負責。請你部按照有關文件精神認真組織開展工作。
  附件:國務院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國 務 院
                                                      二○○三年九月三日

附件

國務院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衛生部、財政部、農業部、民政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
人事部、人口計生委、食品藥品監管局、中醫藥局、扶貧辦
(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新形勢下黨中央、國務院為解決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保護農民身體健康,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舉措。國務院決定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試點的基礎上,重點抓好浙江、湖北、雲南和吉林四省的試點工作,積累經驗,完善政策,以點帶面,逐步推廣,爭取到2010年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基本覆蓋農村居民。為建立有效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試點工作機制,加強各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及時研究制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相關政策,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建立國務院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一、聯席會議職能
  負責建立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工作的組織協調和宏觀指導;研究制定相關政策;督促檢查資金籌措等政策的落實。
  重大問題向國務院請示、報告。
  二、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衛生部、財政部、農業部、民政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人事部、人口計生委、食品藥品監管局、中醫藥局、扶貧辦共11個部門。
  國務院負責衛生方面工作的領導同志任聯席會議組長。衛生部為聯席會議牽頭單位,衛生部有關負責同志任聯席會議常務副組長。財政部、農業部、民政部有關負責同志任聯席會議副組長。其他部門有關負責同志任聯席會議成員。
  聯席會議在衛生部設立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
  三、工作規則和工作要求
  (一)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例會。根據需要或按照領導同志指示,可以臨時召集會議。
  聯席會議的議題主要包括:傳達、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關於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指示精神;根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試點及推廣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協調有關部門及時研究制定有關政策;督促、檢查、指導並通報各地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立完善工作的進展情況;就有關重大問題進行協調並提出解決辦法。
  (二)聯席會議例會的主要內容要形成紀要,經與會單位同意後印發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貫徹落實。會議決定的事項,按照部門職能,分工負責,具體落實。
  (三)各成員單位要積極參加聯席會議,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發揮聯席會議的作用。
  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職責
  衛生部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主管部門,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方案的制定,對試點及推廣工作進行宏觀指導和協調,負責聯席會議制度的日常工作。
  財政部負責安排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民的補助資金。研究制定相關政策,加強資金管理和監督。
  農業部負責配合做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宣傳推廣工作,反映情況,協助對籌資的管理,監督資金的使用。
  民政部負責農村醫療救助制度有關工作,支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發展改革委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有關工作,促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推動加強農村衛生基礎設施建設,完善農村醫藥價格監管政策。
  教育部負責農村衛生機構的人才培養與相應改革有關工作。
  人事部負責農村衛生人才情況調研及農村衛生人才政策的制定,推進農村衛生機構人事制度改革有關工作。
  人口計生委負責配合做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宣傳動員工作。
  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藥品的流通供應,加強農村藥品監管。
  中醫藥局負責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中發揮中醫藥的特色與優勢,培養農村衛生機構的中醫藥技術人員。          
  扶貧辦負責扶貧開發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協調,支持貧困地區農民積極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國務院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名單

  組   長:吳 儀 國務院副總理
  常務副組長:朱慶生 衛生部副部長
  副 組 長:肖 捷 財政部副部長
        劉 堅 農業部副部長
        楊衍銀 民政部副部長
  成   員:李盛霖 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趙沁平 教育部副部長
        王曉初 人事部副部長
        趙炳禮 人口計生委副主任
        任德權 食品藥品監管局副局長
        房書亭 中醫藥局副局長
        王國良 扶貧辦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