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江蘇省調整宿遷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復
國函〔2004〕6號
江蘇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調整宿遷市部分行政區劃的請示》(蘇政發〔2003〕8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撤銷宿豫縣,設立宿遷市宿豫區。宿豫區轄原宿豫縣的順河、皂河、大興、來龍、蔡集、王官集、黃墩、曉店、陸集、仰化、丁咀、關廟、新莊、侍嶺14個鎮和曹集、保安2個鄉以及宿城區的井頭鄉。區人民政府駐順河鎮。
二、將原宿豫縣的耿車鎮、埠子鎮、洋北鎮、龍河鎮、羅圩鄉、南蔡鄉、三棵樹鄉和泗陽縣的洋河鎮、鄭樓鎮、中揚鎮、倉集鎮、屠園鄉以及泗洪縣的陳集鎮劃歸宿城區管轄。調整後,宿城區轄幸福、項裏、河濱、古城4個街道和雙莊、耿車、埠子、洋北、龍河、洋河、鄭樓、中揚、倉集、陳集10個鎮以及羅圩、南蔡、三棵樹、屠園4個鄉。區人民政府駐中山路。
上述行政區劃調整涉及的各類機構要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設置,所需人員編制和經費由你省自行解決。行政區劃調整涉及的行政區域界線,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勘定。
國 務 院
二○○四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