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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14日 13時00分   來源:交通部

交通部 公安部 農業部
商務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財政部 國務院糾風辦 文件
交公路發〔2006〕373號

關於進一步完善“五縱二橫”鮮活農産品
流通綠色通道網絡實現省際互通的通知

    2005年以來,各地交通、公安、糾風、農業、商務、發展改革、價格、經貿、財政等部門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七部委《全國高效率鮮活農産品流通“綠色通道”建設實施方案》(交公路發〔2005〕20號,以下簡稱《方案》),按期建成了全國“五縱二橫”鮮活農産品流通綠色通道網絡。今年1月,黨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明確要求“2006年要完善全國鮮活農産品‘綠色通道’網絡,實現省際互通”。為貫徹落實中央一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做好全國鮮活農産品流通綠色通道網絡建設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建立和完善全國鮮活農産品流通“綠色通道”網絡的重要意義
    在全國建立順暢、便捷、低成本的鮮活農産品流通網絡,實現省際互通,對於提高農産品流通效率、促進農民增收和發展現代農業具有重要作用。進一步完善全國鮮活農産品流通“綠色通道”網絡,實現省際互通,是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舉措之一,各地交通、公安、糾風、農業、商務、發展改革、價格、經貿、財政部門要從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戰略高度,深刻認識建立和完善全國鮮活農産品流通“綠色通道”網絡的重要意義,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把這項工作組織好、實施好、落實好。
    二、加快推進高速公路“綠色通道”線路建設,提高網絡運行效率
    高速公路作為公路運輸的主通道,在運輸能力、通行速度和安全性方面具有突出優勢。為提高“綠色通道”網絡的運行效率,各地交通、公安、糾風、農業、商務、發展改革、價格、經貿、財政部門,要在確保“五縱二橫”綠色通道網絡正常運行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力爭在今年年底前,將與“五縱二橫”綠色通道線路平行的已建成高速公路納入網絡。線路的具體走向見附件。
    三、加強維護管理,保證網絡暢通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繼續加強現有通道網絡的日常養護管理,及時修複路面病害,做到路況良好、路容整齊、標誌明顯、綠化美化、安全暢通。要加強通道網絡的交通管理,特別是對施工、易堵路段,要加大疏導力度,方便車輛通行,減少交通延誤。要通過完善“綠色通道”建設的工作機制,落實工作措施,把“綠色通道”建設成為路況良好、通行有序、安全高效、依法運輸的安全路、文明路。對超限違法行為車輛和駕駛人,要將有關信息及時轉遞給有關部門,對於屬於本省(區、市)的車輛和駕駛人,轉遞時限不得超過30日;對於屬於外省(區、市)的車輛和駕駛人,轉遞時限不得超過40日。對於超限超載違法記錄次數超過3次的營運駕駛員,所在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要責令其參加不少於一週的貨運法規、貨物裝載等基本知識的培訓,並給予考核。
    四、加強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處違法行為,確保鮮活農産品運輸車輛的通行安全
    各地要把維護鮮活農産品運輸車輛的交通安全,作為“綠色通道”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完善“五縱二橫”綠色通道標誌、標線等交通安全設施,確保交通安全。各地交通、公安等部門要高度重視“綠色通道”惡劣天氣的交通安全工作,建立、完善惡劣天氣預警機制,及時發現和掌握天氣、公路通行條件等情況。要按照霧天能見度和冰雪路面的實際通行條件,規範工作程序,實行限速、限車型通行、間斷放行、封閉道路等分級交通管制辦法,提高惡劣天氣下公路的疏堵保暢能力,確保“綠色通道”交通安全。
    各級公安部門要按照《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範》的規定,規範民警執法行為,嚴格查處超速、客車超員等嚴重危及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依法處罰、依法記分。要嚴厲打擊“車匪路霸”等違法犯罪行為,維護“綠色通道”良好的交通秩序。
    五、確保線路連續,消除政策差別,實現省際互通
    各地要加強與相鄰省份的溝通和協調,保證省際間通道線路互通,不得出現斷續現象。在通道沿線的省際交界和公路名稱發生變化處以及沿線主要出入口或交叉口處,要設置樣式統一的“綠色通道”標識標誌,以方便駕駛人員識認。
    同時,要切實消除對過境車輛的政策差別。在國家規定的“五縱二橫”全國綠色通道網絡線路上,對不同省(市、區)運送鮮活農産品的車輛應當堅持同等對待,享受同樣的通行費政策優惠,不得實行省內外差別政策。目前省內外政策差別尚未消除的省份,今年年底前必須調整到位,實現省際互通。
    六、嚴厲打擊偽造和假冒“綠色通道”通行證的行為
    近年來,使用偽造“綠色通道”通行證或假冒鮮活農産品運輸車輛現象十分嚴重,給綠色通道政策帶來了極大的負面影響。為此,各地要嚴格按照七部委聯合發佈的《方案》的要求,統一政策,對鮮活農産品運輸車輛,全國從未發放統一的“綠色通道”通行證,各地目前制發的“綠色通道”通行證要取消。凡享受鮮活農産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的貨運車輛,不以“綠色通道”通行證作為鮮活農産品運輸車輛的證明,必須憑裝載貨物或貨單享受優惠政策,並按指定車道通過收費站,同時積極配合公路收費站(點)做好運輸産品的核驗工作。凡明顯違法裝載、拒絕通過指定車道,或拒不接受查驗的車輛,不享受“綠色通道”優惠政策。對於使用偽造“綠色通道”通行證的,執法人員要當場收繳。
    七、廣泛宣傳教育,加強源頭管理
    廣泛開展保障“綠色通道”暢通的宣傳和教育工作。各地要通過電視、電臺、報刊、雜誌,或發放宣傳單、設置公告牌等方式,加強對廣大群眾和駕駛人員進行政策法規方面的宣傳和教育,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努力營造良好的“綠色通道”建設氛圍。特別是要讓駕駛人員知道,只有合法運輸業戶才能享受“綠色通道”的便利暢通和優良服務,超限超載等違法運輸業戶不僅不能享受優惠政策,而且將受到嚴厲處罰。
    各級公安、交通、農業、商務等部門要按職責分工,加強對鮮活農産品運輸源頭管理。在蔬菜生産基地、批發市場、貨運集散地,要主動與貨主單位、承運單位和批發市場建立聯絡,向承運單位和人員宣傳有關政策規定,使他們自覺遵守交通法規,依法裝載、合法運營。同時,要加強路面執法人員的教育和培訓,進一步提高上路執法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提高他們執法為民的服務意識,保證“綠色通道”有關政策落到實處。
    八、強化監督管理,建立長效機制
    各級公安、交通和糾風部門,要堅持組織明察暗訪活動,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有條件的省份可從社會上聘請義務監督員,接受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對司機、車主的投訴和社會反映的“三亂”問題,要及時調查核實,依法處理。對不執行“綠色通道”政策,妨礙鮮活農産品流通“綠色通道”暢通的單位和人員,要嚴格依法查處,並要追究直接領導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章)
                   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章)
                     二○○六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