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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08日   來源:衛生部網站

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品衛生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衛辦監督發〔2006〕15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局、教育局:
  近年來各地衛生部門和教育部門密切合作,在建立健全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食物中毒報告制度與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對學校食品衛生的監督檢查力度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總體形勢向好的方向發展。但是,仍有一些地方和學校對食品衛生工作不重視,學校食品衛生管理水平低下,特別是對承包食堂疏于管理、缺乏嚴格的承包資質和準入要求,一些農村學校食堂衛生設施簡陋,達不到發放衛生許可證要求,一些地方對學校食品衛生監督不力,特別是對新建、改建食堂缺乏預防性衛生監督或未嚴格按照有關要求進行審核等。為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完善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有效預防學校食物中毒和腸道傳染病發生,保證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全面實施食品衛生量化分級管理制度。自2002年衛生部在部分地區推行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以來,各地以學校食堂和餐飲業為切入點,結合當地情況積極落實,取得初步成效,積累了寶貴經驗,實踐證明,實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對提高食品衛生監管效能、強化食品生産經營者的守法意識,促進食品生産經營單位的自身管理和誠信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各地要根據《衛生部關於全面實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的通知》精神,在學校食堂全面實施食品衛生量化分級管理制度。衛生、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和各自的職責,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工作要求,確保此項制度在學校食堂順利推行。
  二、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食品衛生許可證管理辦法》和《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範》,加強和規範學校食堂及小賣部食品衛生許可證的申請與發放。省級衛生、教育行政部門要組織力量對本省農村學校食品衛生現狀進行調研,特別要對達不到衛生許可證發放條件的農村學校食堂存在問題認真進行分析研究,本著依法管理和實事求是的原則,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實際、可操作性強的分類管理辦法和要求。
  三、加強對學校承包食堂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與指導。省級教育、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規定》要求,研究制定學校食堂承包經營者資質的規定,要對學校食堂承包合同中學校及食堂承包者在食品衛生安全管理中的職責進行明確和細化,並統一合同範本,以確保各項食品衛生管理責任落實到位。
  四、強化學校新建、改建和擴建食堂的預防性衛生監督工作。學校在新建、改建和擴建食堂前,應主動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提出審核申請並提供建築圖紙等相關資料,衛生行政部門要認真履行預防性衛生監督的職責,嚴格依照有關法規和規範的要求進行資料和現場審核,提出審核意見。要督促建築施工單位按照衛生行政部門的審核意見對建築設計進行修改。工程竣工驗收必須有衛生行政部門參加,以消除新建、改建和擴建食堂在選址設施佈局等硬體改造上的衛生隱患。
  五、加強培訓工作,落實食品衛生管理員制度。學校食堂要按照《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範》的要求,設專職或兼職食品衛生管理員,明確其職能和責任,對學校食堂食品衛生管理員要組織專門培訓,提高食堂食品衛生管理員的業務素質和衛生管理能力。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要重點加強對地方衛生監督員的培訓,重點提高其預防性衛生監督審查的能力。
  六、加大對學校食堂監督檢查的力度。今年秋季學校開學前後,各地衛生、教育部門要組織力量對學校食堂和學生餐生産單位進行全面監督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加強指導,責令限期整改並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對整改後仍達不到要求的,衛生行政部門要依法進行行政處罰。各地衛生行政部門和教育部門積極協調,通力合作,建立和完善合作機制和檢查制度,充分發揮衛生行政監督和行業衛生管理的綜合作用,確保學校食品衛生安全。
                       衛生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
                         二〇〇六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