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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0月20日   來源:勞動保障部網站

關於轉發駐部紀檢組監察局《關於進一步加強社會
保險基金監管嚴肅基金紀律的意見》的通知

勞社廳發〔2006〕2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保障廳(局):
  為進一步加強社會保險基金和就業再就業資金監管,嚴肅基金紀律,維護兩項資金的安全完整,現將駐部紀檢組、監察局《關於進一步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嚴肅基金紀律的意見》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二○○六年九月三十日

 

關於進一步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監管
嚴肅基金紀律的意見

  社會保險基金和就業再就業資金(以下簡稱社會保險基金)是勞動保障事業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物質基礎,關係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社會的和諧穩定。為了管好用好社會保險基金,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在基金管理和監督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對規範基金管理、防止基金流失起到了積極作用。但由於基金規模大、運行環節多、法規不健全、管理手段落後、監管能力薄弱以及一些單位和個人法紀觀念淡薄等原因,違規違紀問題依然存在,擠佔挪用基金的現象時有發生,特別是近期個別省市發生的基金嚴重違紀違法案件,更加暴露了在基金管理監督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為進一步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嚴肅基金紀律,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強對幹部職工遵守基金法規政策的教育。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在基金管理和經辦機構深入開展遵紀守法特別是遵守基金法規政策的教育,並作為廉政教育的重要內容常抓不懈,要形成學習相關法規、政策、紀律的制度,經常運用維護基金安全的正面典型進行示範教育,利用違反基金紀律的案件進行警示教育,使幹部職工充分認識嚴格執行基金法規政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強法紀觀念,牢固樹立基金是社會保障的生命線、基金紀律是“高壓線”的意識,自覺執行各項基金法規政策,遵守基金紀律,維護基金安全。
  二、嚴格執行基金法規政策。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使用具有很強的政策性、規定性和嚴肅性,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不折不扣地執行國家關於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使用的各項法規政策,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變通。各級勞動保障部門的基金管理和經辦機構要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和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會計制度,確保基金專戶儲存、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貪污、截留、擠佔挪用、公款私存和違規投資運營。
  三、建立健全決策、運營、監督相互制衡的體制機制。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認真查找在基金監管體制、機制和制度上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結合工作實踐和基金違紀違法案件中暴露出來的問題,認真研究加強基金監管、維護基金安全的措施,進一步完善法規政策,著力建立健全決策、運營、監督相互制衡的管理體制和科學民主的決策程序、規範有序的運行機制、內部制約與外部監督相結合的監控體系,全方位加強基金管理和監督,從源頭上防止基金違規違紀問題的發生。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使用要嚴格執行民主決策制度,在基金徵繳、管理、分配、撥付等重大問題的決策上要堅持集體討論、公開透明,堅決禁止個人獨斷專行,暗箱操作,不準將基金用於違規投資或各種形式的擠佔挪用。涉及基金管理使用的重大問題要同時向地方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現行法規政策未作明確規定的事項要向具有審批權限的部門請示,經批准後才可實施。
  四、加強基金監督檢查。加強基金監督檢查是嚴肅基金紀律的重要措施,具有基金監督職能的部門和機構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形成監督合力。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認真履行主管部門的職責,健全監督機構,配備專職人員,加強監督檢查,並積極協助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社會保險基金進行監督,發揮社會團體、新聞媒體和企業職工等方面的社會監督作用。基金監督部門要加強日常監督檢查,並定期組織對社會保險基金進行全面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管理使用中的問題,化解基金風險。紀檢監察機構要監督檢查基金管理責任制落實情況,協助基金監督部門組織基金專項檢查,查處基金違紀違法案件。
  五、嚴肅查處基金違規違紀案件。各級基金監督部門和紀檢監察機構要堅持原則,對基金違規違紀案件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禁有案不查,瞞案不報。基金監督部門要認真受理群眾投訴和舉報,經常組織監督檢查。對群眾反映和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認真組織調查,構成違紀的要移交紀檢監察機構處理。紀檢監察機構要認真查處基金管理中的違紀案件,嚴肅追究違紀人員的黨紀政紀責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發生違紀案件的勞動保障部門要對基金違紀違法案件舉一反三,對幹部職工進行警示教育,認真剖析發案原因,查找在管理、制度上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及時加以整改。查辦案件的情況要按照勞動保障部的要求統計上報。
  六、建立健全基金管理責任制。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明確領導班子以及基金管理和經辦機構在基金監管中承擔的責任,並將責任落實到人,做到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負直接領導責任,基金管理和經辦機構各負其責,經辦人員各司其職,基金監督部門和紀檢監察機構負監督責任。對責任制落實情況要加強檢查考核,哪個部門和人員發生問題,都要嚴肅追究其責任。基金經辦人員發現威脅基金安全的行為要及時報告,因知情不報造成基金損失的也要承擔相應責任。
  七、加強對基金管理幹部的管理。維護基金安全對基金管理幹部的業務素質特別是思想道德素質和法紀觀念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加強對基金管理幹部的教育和培訓,對他們嚴格要求和管理,對長期在基金管理崗位上工作的幹部要定期輪崗交流,並形成制度。對不適合從事基金管理工作的幹部,不能安排在基金管理崗位上工作,已經在崗的要及時調離。對調離的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進行離任審計,發現違紀違法問題要嚴肅處理。
  管好用好社會保險基金是勞動保障部門的重要職責。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高度重視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工作,切實採取措施加強監管,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維護基金紀律的嚴肅性,確保基金安全完整。
                    中央紀委駐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紀檢組
                     監察部駐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監察局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