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公告 2006年第62號
經國務院批准,自2003年9月17日起,對原産于東帝汶的進口貨物適用最惠國關稅稅率。本公告發佈前已徵收稅款准予按本公告規定予以調整。 特此公告。 二○○六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