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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29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南昌市承辦
2011年第七屆全國城市運動會的函

國辦函〔2007〕40號

體育總局:
  你局《關於由江西省南昌市承辦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七屆城市運動會的請示》(體競字〔2007〕29號)收悉。經國務院領導同志批准,現函覆如下:
  同意2011年第七屆全國城市運動會在江西省南昌市舉行。
                            國務院辦公廳
                         二○○七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