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關於“促消費”的若干意見
商運發〔2007〕12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近年來,中央擴大內需政策取得積極成效,我國居民消費實現了較快增長。“十五”以來,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年均實際增長11.4%,快於經濟增長速度1.6個百分點。居民最終消費支出年均增長7%,遠遠高於世界2.4%的平均水平。但投資和消費、內需和外需比例關係不協調,我國最終消費率持續走低,目前只有51%左右,消費對我國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仍然偏弱。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提出,要把“促消費”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經濟工作的一個重要著力點,努力保持和擴大經濟發展的良好勢頭。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的這一戰略部署,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努力擴大消費需求。2007年商務領域“促消費”的基本思路是:緊緊圍繞商務工作職能,充分發揮流通促進便利消費、實惠消費、安全消費、循環消費和持續消費的功能,以培育農村消費、擴大服務消費為重點,通過完善流通網絡,推行現代流通方式,加強公共信息服務,改善消費環境,營造良好氛圍等措施,大力培育消費熱點,推動消費結構升級。
一、準確判斷消費狀況
當前,我國城鄉居民消費呈現多層次、多樣化發展,城鄉、地區和不同群體之間的消費差別較大。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本地區消費特點、消費結構、消費方式、消費習俗、消費設施等方面的調查研究,深入分析影響居民消費的各種條件和因素,及時掌握消費發展變化的特點、問題和趨勢。要因地制宜,針對不同地區、不同行業、不同收入群體,研究提出擴大消費的具體措施,確定不同階段擴大消費的工作重點和方式。要總結、宣傳和推廣“促消費”方面的經驗,把行之有效的措施落到實處。
二、重點培育農村消費
農村消費增長緩慢是我國城鄉居民消費發展不平衡的主要矛盾。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堅決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三農”工作的方針政策,千方百計培育和擴大農村消費。
繼續完善農村流通網絡,建立適合農村市場發展特點的分銷渠道。全面推進“萬村千鄉”和“雙百”市場工程建設,充分發揮“一網多用”功能,開展採購、配送、銷售、加工、租賃和技術推廣等多樣化服務,實現工業品和農産品城鄉間雙向順暢流通。
加強産需銜接,搭建經濟實用的購銷對接平臺,組織和引導生産企業開發符合農民購買能力和農村市場消費特點的産品,增加簡包裝、低成本、質量好的日用消費品的供給。拓寬銷售渠道,支持連鎖經營、直營配送、冷鏈運輸等業務發展,鼓勵龍頭企業、合作組織和種養殖示範區開展品牌化經營,提高農産品生産流通的組織化程度和現代化水平。
為便利農民消費,豐富農村生活,要加強協調,落實農家店藥品、書報雜誌、煙草等商品零售及通訊、郵政業務代理資格。支持和指導在重點村鎮建設集購物、文化、娛樂、理髮、健身、培訓等功能為一體的“一站式”消費服務功能區。
深入實施“東桑西移”工程,加強貿工農、産供銷之間銜接,鼓勵支持“公司+基地”跨區域合作發展模式,促進中西部農村家庭穩步增收,提高消費能力。
三、大力促進城市消費
城市居民消費佔全部消費的近70%,要牢牢把握當前城市居民由商品性消費向服務性消費升級的重要發展階段,鞏固和促進城市居民消費。
繼續做好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合理利用各類商業資源,促進商業設施科學合理佈局,增強城市核心商業街區的消費服務功能,保證社區商業網點實現基本消費功能。
以便民、利民、為民和滿足居民綜合消費需求為目標,大力推進“便利消費進社區,便民服務進家庭”為主題的社區商業“雙進”工程,形成門類齊全、服務便捷、分級明確的社區商業服務網絡。
充分利用和發展社區服務平臺,推廣建設居民服務對接中心,探索以社區商業發展為核心促消費的多種模式,鼓勵發展家庭服務業,鼓勵以連鎖方式發展早餐店、維修店、洗衣店、便利店、美發店等,擴大便民服務範圍;鼓勵以特許等方式,培育和創建新型高效的便民服務組織;鼓勵運用現代科技手段,積極發展網上購物和消費預約業務,開設便民服務熱線電話,為城市居民提供全天侯、全方位、全程式消費服務。有計劃、分步驟加快推進標準化菜市場建設、促進農貿市場改造升級,著力解決居民就近購買放心菜、放心肉等問題。
大力實施品牌戰略,引導生活服務企業加快改革創新步伐,形成一批具有行業示範帶頭作用的企業品牌和服務品牌。繼續做好“中華老字號”的認定、保護、推廣和促進工作,培育深受老百姓喜愛的品牌,全面開展零售企業分等定級工作,充分發揮餐飲、住宿等傳統服務業在擴大城市消費方面的作用。
加強服務業標準制訂,規範住宿、餐飲、洗染、沐浴、美容美發等行業的準入門檻和服務行為,做好從業人員資格認定和崗位培訓。
四、培育和引導消費熱點
積極培育消費熱點,引導消費結構升級是擴大消費的重要內容,也是“促消費”工作的重要抓手。
合理引導住房消費,擴大和帶動傢具、家電、家紡、家飾等相關消費。合理引導汽車消費,提高汽車維修保養服務質量,培育汽車租賃和二手車經營主體。規範和發展“吃、住、行、遊、購、樂”配套服務。從滿足不同群體的多層次需求出發,大力拓展電子信息、通信産品、教育培訓、大眾餐飲、婚慶服務、家政服務、文化娛樂、體育健身、休閒旅遊等消費。
積極引導個性化、時尚化、品牌化消費需求,大力支持和倡導生産和流通企業擴大國內品牌産品銷售,培育和發展定制類消費。積極穩妥引進國際知名品牌,適當增加國內有市場、有需求的中高檔品牌産品和民族特色産品進口,縮減消費能力外流規模和速度,促進內需和外需協調發展。鼓勵在國際機場、旅遊勝地及城市中心商業街區增設品牌專賣店(點),展示銷售品牌産品和服務。
五、推動循環消費
正確處理擴大消費與可持續消費的關係,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加強宣傳和教育,樹立科學消費、安全消費、循環消費、綠色消費及可持續消費的理念。
鼓勵開展“收舊售新”業務,培育和完善舊貨流通網絡,推動富裕家庭消費升級,改善低收入家庭和貧困群眾的生活質量。
大力提倡“節能降耗”,抑制過度包裝。引導和鼓勵各類流通企業擴大資源節約型和綠色環保型商品的銷售,減少不可降解的塑料袋、一次性木制筷子等浪費資源和危害環境商品的使用和銷售,做好廢舊電子、電池等污染物品和其他廢舊物資的回收與利用。
六、完善消費政策
與有關部門合作,研究提出擴大消費的綜合配套措施,增強消費政策的統一性,形成擴大消費的合力。
在調查研究基礎上,提出與擴大消費密切相關的政策建議。協調解決工商登記、稅收繳納等制約現代流通發展的政策體制性障礙和企業開拓市場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及時清理和取消限制居民消費的不合理政策和規定。
積極爭取地方財政支持,並引導和鼓勵社會資金投向農副産品批發市場、屠宰場、物流配送中心、早餐網點和居民服務對接中心等公益性流通基礎設施建設。加大部門協作力度,妥善解決交通擁堵、消費場所停車、用水用電等制約消費發展的問題。
支持大型流通企業集團做強做大,改善中小流通企業的經營發展環境,通過政策扶持和引導,逐步優化流通主體結構,提高流通業吸納就業的能力,增強流通業促進消費的作用。
密切銀商、農商、工商合作,加快科技興商進程,積極發展信貸消費,逐步擴大信貸消費的範圍和規模。增加電子刷卡消費的網點,協調出臺和完善相關政策與措施。
七、加強公共信息服務
加強城鄉市場信息服務體系四級平臺建設,擴大監測範圍,健全監測機制,提高智慧水平,增強服務功能,加快成果轉化,充分利用“商務天氣預報”窗口,通過多種媒體,及時發佈市場供求信息,引導産需銜接。
利用“新農村商網”和《新農村商報》,加大對農村市場的信息引導和農民家庭的諮詢服務,科學引導農業生産,積極促進農民增收,努力擴大農村消費需求。
八、改善消費環境
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貫徹實施《零售商促銷行為管理辦法》,嚴厲打擊價格欺詐、缺斤少兩、假冒偽劣等行為,加大對不實宣傳和誤導消費行為的懲治力度。以保障飲食和食品安全和規範交易行為為重點,組織開展專項整治活動。設立舉報電話,完善舉報制度。
認真貫徹實施《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管理辦法》,建立健全流通領域食品協議準入、檢驗檢測、索證索票、溯源和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繼續開展綠色市場認證和生豬屠宰企業資質等級認定工作。組織開展“三綠工程下鄉”、“三綠工程進社區”等宣傳活動,不斷增強居民食品安全意識,提高居民選購和鑒別食品的技能。
加強商業誠信建設,建設商務領域信用信息系統,促進信用信息公開和共享,形成良好的商業信用環境。繼續開展“百城萬店無假貨” 、“誠信興商”等活動。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逐步形成統一的信用評價體系。
九、營造消費氛圍
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大型流通企業和中心商業街區,在每年7月下旬,採取“政府搭臺、企業唱戲、社會參與”的模式,利用節假日,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消費文化周宣傳活動,推廣普及消費知識,宣傳推廣知名品牌,開展品牌産品聯展聯銷活動。選擇適當時機開展魅力消費城市創建活動試點。
二〇〇七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