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既有建築裝修、改擴建
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通知
建安辦函〔2007〕4號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規委、市政管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建設局:
2007年4月9日下午1時,四川省成都市錦江區東光街一幢臨街單層商鋪(58間,建築面積1011平方米)的屋檐發生整體垮塌,目前已造成10人死亡,26人受傷。該商鋪是建於2001年7月的臨時建築,屬拆遷安置的過渡營業用房,位於居民密集區域。2005年7月的街區風貌整治中給商鋪增加了倣古屋檐,未經正式設計、施工、質量監督與竣工驗收,而發生垮塌的正是後來增加的屋檐部分。
類似的事故其它地方也有發生。2006年7月7日淩晨,河南省鄭州市金水區黑朱莊村一棟七層居民樓,因盲目加層使用而發生倒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3人受傷。
這兩起既有建築事故均由於擅自裝修、改擴建而引發:一是工程建設未執行法定程序;二是裝修、加層、改建項目未履行工程報建手續,方案未經正式設計;三是施工過程無質量監督,竣工無驗收。
事故的發生給人民生命和財産造成巨大損失,在社會上造成了嚴重影響。它反映了一些地方對既有建築裝修、改擴建工程的監管相對滯後,已成為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一個薄弱環節。各地建設主管部門要認真汲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以防止此類事故再次發生。為進一步加強對既有建築裝修、改擴建工程的質量安全監管,切實保障既有建築的使用安全,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切實履行質量安全監管職責
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提高認識,堅持以人為本,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完善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機制,擴大監管覆蓋面。按照《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産管理條例》的要求,認真抓好既有建築裝修、改擴建質量安全監管責任的落實工作,防止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
二、認真做好排查工作,避免惡性事故發生
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組織力量對轄區範圍內的既有建築進行一次全面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檢查重點:
一是未執行法定程序的建設工程。對此類工程要徹底進行清查,並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二是學校、商場、娛樂場所等人員集中的公共建築。檢查其裝修、改擴建、附加裝飾物或大型戶外廣告牌等,是否辦理報建手續和施工許可。
對於檢查出的安全隱患,要監督産權人或責任人儘快制定並落實相應解危措施,該停用的堅決停用,該拆除的堅決拆除,確保既有建築的使用安全。
三、嚴格管理制度,加大處罰和責任追究力度
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採取切實有效措施,依法嚴肅查處違反法定建設程序的行為,並強化社會監督。凡既有建築裝修、加層、改建、擴建以及附加裝飾物或大型戶外廣告牌等,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質量監督管理和施工許可制度,確保按照批准的裝修、改擴建方案進行施工。對於不實施監管而造成質量安全事故的,要依法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四、切實加強監管,保證既有建築使用安全
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加強新建工程質量監管的同時,要更加注重建築物使用過程的安全維護、裝修和改擴建等監管工作,制定相應的安全維護管理規定,進一步提高建築物安全使用與管理水平。當前應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是要全面落實産權單位(個人)對既有建築使用安全的主體責任,同時要強化建設(房地産)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管責任;
二是要加大對建築物裝修、加層、改擴建或改變用途等的檢查和執法力度,對違反建設程序的要進行整改,並經鑒定符合安全條件後,方可繼續使用;
三是要通過多種形式加強對建築物使用安全的宣傳工作,抓住典型案例舉一反三,增強全社會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自覺性,提高安全防範意識,避免和減少既有建築質量安全事故的發生。
建設部安全生産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