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命名省級國防教育基地的決定
陜政發〔2007〕10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自2001年《國防教育法》頒布實施以來,全省各級各類革命舊址、紀念地、烈士陵園、博物館等具備國防教育功能的場館,按照《國防法》和《國防教育法》要求,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加強國防教育、增強全民國防觀念的指示精神,充分利用自身資源優勢,不斷加強基地建設的使用和管理,涌現出了一批機構健全、設施完備、活動經常、制度落實、保障有力、社會成效顯著的先進單位和場所,在依法開展全民國防教育、弘揚和培養民族精神中發揮了突出作用。為進一步發揮好先進單位和場所在推動國防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省政府決定命名以下8個單位為省級國防教育基地:
楊虎城烈士陵園
西安飛機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三原縣李靖故居
扶眉戰役烈士陵園
南鄭縣川陜革命根據地南湖紀念館
延安市“四八”烈士陵園
謝子長烈士陵園
米脂縣楊家溝革命紀念館
希望被命名的單位繼續發揚成績,再接再厲,在增強教育效果等方面創造出更多的新經驗、新成果,把我省的國防教育工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作出新的貢獻。
陜西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