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07年全國食品
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
國辦發〔2007〕2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2007年全國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方案》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辦公廳
二○○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2007年全國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加強食品藥品整治和監管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根據2007年全國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要點,現提出2007年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一、強化種植養殖全過程管理
(一)開展“農産品質量安全監管加強行動”。強化種植、養殖全過程管理,重點抓好農産品生産過程和市場準入的監管,查處違法生産、銷售、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化肥、漁藥、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行為,嚴防藥物殘留超標的農産品流入市場。
(二)健全農産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制度和追溯制度。開展産地環境、農業投入品和農産品質量安全評價和監控。加強對農藥、獸藥殘留以及“瘦肉精”、氯黴素污染的監測;規範發展一批放心農資店,引導農産品生産經營主體加強自律,創建自主品牌,指導企業建立生産經營記錄和檢驗檢測制度。實施農産品標識推進計劃,推廣産地編碼,推進農産品産地環境潔凈化、生産過程標準化、質量監管制度化、産品營銷品牌化。
(三)做好優質農産品標準化和認證工作。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推廣“公司+基地+標準化”等模式,加快推進無公害農産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産品等標準化生産綜合示範區、生産基地建設。加大良好農業規範(GAP)系列國家標準的實施力度,切實抓好農業標準化試點。積極推行農産品包裝和標識制度。開展部分農産品強制性認證試點。
二、集中整治生産加工環節
(四)集中整治食品生産加工小企業、小作坊。深入開展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百千萬工程”。嚴厲打擊“黑窩點”,堅決取締無證無照生産加工食品行為,取締無衛生許可證、無營業執照、無生産許可證的生産加工企業。
(五)開展重點食品專項抽查。針對農村、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區域,專項抽查植物油、麵粉、水産加工品、酒類、乳製品、飲料、肉製品、兒童食品、保健食品、邊銷茶等品種,對問題嚴重的企業要立即責令停産整頓,多次抽查不合格、不具備生産條件的要依法吊銷證照。
(六)加強食品添加劑的監管。全面推進食品添加劑使用、備案和監督工作,開展對食品中使用非食品原料、濫用食品添加劑等問題的風險監控,嚴厲查處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生産加工食品的行為。
(七)健全食品標準、檢驗檢測和認證體系。嚴格食品及食品相關産品市場準入,組織實施傳統特色食品市場準入工作。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加強食品認證標誌執法監督,建立完善食品標簽監管制度和強制檢驗制度。
(八)建立畜産品質量可追溯體系。加強生豬定點屠宰管理,推進牛、羊、家禽的定點屠宰工作,推行屠宰加工企業分級管理制度,開展畜禽屠宰加工企業資質等級認定工作。關閉不符合標準的屠宰加工場,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加工注水肉等違法犯罪行為。繼續實施持證上崗制度和肉品品質強制檢驗制度。
三、深入整頓規範食品流通秩序
(九)開展食品市場專項執法檢查。加大市場巡查力度,逐步建立起制度規範、執法嚴格、反應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機制。集中開展重點品種、重點區域、重點企業、重點市場和季節性、節日性食品市場的專項執法檢查。查處無證無照、超範圍經營以及經銷過期霉變、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行為。海關、質檢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嚴把進口食品安全關,打擊非法進口食品行為。
(十)強化食品經營者經濟戶口管理。嚴格食品經營主體準入,堅持先證後照,依法登記註冊;結合企業年檢和個體工商戶驗照,進一步清理和規範主體資格,依法取締無證無照經營食品行為;完善食品經營者經濟戶口管理、信用分類監管制度,對發生過違規失信行為的經營者實行重點監管。開展酒類市場專項整治,實施酒類經營者備案登記和隨附單溯源制度。
(十一)嚴格食品經營者質量管理責任。健全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引導和監督食品經營者建立和落實各項自律制度,建立內部食品質量管理體系。完善流通環節食品質量監測體系,健全食品安全監測數據直報點制度,強化日常監測和強制檢測。
(十二)繼續推進以開闢綠色通道、培育綠色市場、提倡綠色消費為主要內容的“三綠工程”。採取有效措施不斷提高流通組織化程度和現代化水平。繼續抓好綠色市場建設,推進綠色市場認證工作,促進農副産品批發、零售市場標準化建設。深入開展“三綠工程下鄉”活動。
四、嚴格餐飲消費監管
(十三)繼續實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重點對餐飲業及乳製品、嬰兒配方食品、蜜餞行業全面實施量化分級管理。健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開展聯合監督檢查,定期發佈預警信息。
(十四)嚴格餐飲業食品衛生監管。積極推廣《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範》,以強化原料進貨索證為重點,在餐飲業和集體食堂全面推行原料進貨溯源制度,重點查處非法採購、使用劣質食用油和違法使用添加劑、不合格調味品等違規違法行為。加強對學校、社區、建築工地、農家樂旅遊點餐飲和小餐館的衛生監管,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發生。
五、突出抓好農村食品安全
(十五)開展“農村食品市場整頓年”活動。實施農村食品質量準入、交易和退市的全過程監管,加強對農村小企業、小作坊、小餐館和各類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的安全衛生監管,落實開辦者的質量安全監管責任,防止假冒偽劣食品向農村轉移。
(十六)全面推進“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和農村食品“市場流通網”、“監管責任網”、“群眾監督網”建設,開展“農村食品安全示範縣”活動,鼓勵大型食品生産流通企業利用現代流通方式改造發展農村食品經營網點,提高統一配送率。完善農村食品安全監管網絡,建立健全縣鄉食品安全協調機制。
(十七)提高農村食品安全意識。開展“公共衛生進農村”、“農村食品安全宣傳月”等系列宣傳活動,普及食品衛生知識和科技常識,提高農村食品從業人員和農村消費者的食品安全素質。發揮農村消費者協會分會、12315聯絡站、消費者投訴站的作用。開展食品安全示範店創建活動。
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責任體系
(十八)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對本地食品安全工作負總責,層層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定期評估食品安全狀況,研究制訂相應監控措施,狠抓落實並加強監督檢查。加大食品安全監管經費投入,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支持監管部門正確履行職責,創造良好的執法環境。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和案件查處工作。
(十九)各監管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兵把口、密切配合,全面落實監管責任。要借助計算機網絡、現代辦公設備和快速檢測等技術手段,提升監管能力。加強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綜合利用,實現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定期會商、統一發佈食品安全信息,做到食品安全問題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早解決。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開展食品安全綜合評價和誠信體系建設。
(二十)引導企業真正成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規範企業經營行為,督促其承擔社會責任,堅決杜絕不合格原料進廠進店、不合格産品出廠出店。建立企業誠信檔案,對生産經營假冒偽劣食品的,要列入“黑名單”。支持行業協會充分發揮自律作用,引導和約束企業誠信經營。
(二十一)建立健全重大食品違法案件逐級報告制度和案件協查協作機制。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對涉嫌犯罪的案件,行政執法機關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嚴肅查辦大案要案。加大對行政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的監督、監察力度。
七、加強食品安全宣傳教育
(二十二)繼續實施《全國食品安全宣傳教育綱要(2006-2010)》。普及食品安全知識,提高公眾食品安全意識。大力宣傳優質食品、優良品牌和優秀企業,正確引導消費。發揮新聞宣傳教育和輿論監督作用,揭露、曝光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的違法犯罪行為,震懾違法犯罪分子,提高企業的遵紀守法意識和誠信意識。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在5月底前將2007年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安排報送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07年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對各地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報告國務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