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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5月09日   來源:扶貧辦

關於配合開展財政支農資金管理年活動
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扶貧資金管理的通知

國開辦發〔2007〕19號

各省(區、市)扶貧辦:
     為進一步規範加強支農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財政部決定今年在全國開展“財政支農資金管理年”活動。各級扶貧部門要高度重視,積極配合財政部門開展好各項活動,並以此為契機,進一步加強扶貧資金項目管理,提高效益。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積極配合
  扶貧資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關係到各項扶貧方針政策的落實,關係到“一體兩翼”扶貧戰略目標的實現,關係到貧困地區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新農村建設的實際效果。各地一定要充分認識加強和規範扶貧資金管理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進一步增強自覺性和責任感,要積極配合財政部門,按照財政支農資金管理年活動的要求和工作部署,圓滿完成管理年活動的各項任務。
  二、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扶貧資金的監督管理
  (一)加強制度建設。一是要根據改革和發展的要求,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對現有的各項管理制度全面清理,並調整完善和制定相關制度和管理辦法。二是待我辦與有關部門出臺《財政扶貧資金管理辦法》和《扶貧項目管理辦法》後,各地要結合實際,切實抓好相關管理制度的修訂工作。三是要對相關制度執行情況進行專項檢查或抽查,對查出的問題即時整改,確保制度在執行中不走樣。
  (二)加快機制創新。
  第一,創新資金整合機制。要積極發揮扶貧資金“引導劑”和“粘合劑”的作用,按照“統一規劃,集中使用,渠道不亂,用途不變,各負其責,各記其功”的原則,實現財政扶貧資金與其他支農、涉農資金統籌安排,整合使用,形成合力,發揮整體效益和乘數效益,提高扶貧開發成效。
  第二,創新績效考評機制。從2007年始,我辦將會同財政部正式考核各省財政扶貧資金的使用效果,並在考核基礎上進行工作評價。各地要按照《財政扶貧資金績效考評試行辦法》(財農〔2005〕314號)的要求,結合本地實際,積極探索,建立健全績效考評指標體系,完善考評辦法。
  第三,創新激勵約束機制。要將扶貧資金分配與使用效果挂鉤,探索建立以結果為導向的資金管理使用分配機制,各項資金、項目和試點的安排,都要根據各地工作成績安排,有獎有罰。資金安排中,可逐步採取以獎代補形式。
  (三)抓好試點示範。
  第一,繼續開展項目貸款貼息下放到省、到戶貸款貼息資金下放到縣扶貧信貸資金改革試點。要認真總結經驗,提出今後改革的整體思路建議。
  第二,進一步總結以“獎補資金”方式推進小額貸款到戶的成功經驗和做法,繼續推進“獎補資金”試點。
  第三,擴大“村級互助發展資金”試點。重點要加強對試點工作的指導和培訓。
  第四,探索扶貧財政資金、信貸資金和社會資金相結合的有效途徑和方式。
  第五,積極參與四川、青海、甘肅、內蒙古、吉林、湖北6省(區)貧困地區農村金融改革試點的有關工作。
  (四)強化監督檢查。要加強扶貧與財政、發展改革、審計、監察和金融等部門的合作與配合,強化監督檢查手段,建立健全協調統一的扶貧資金監管機制,杜絕違規、違紀、違法行為,加大對違紀案件的查處力度。今年將重點抓兩項資金管理制度的監督檢查:一是檢查公告公示制度落實情況。各地要進一步完善、落實公告公示制度,今年各省(區、市)所有扶貧項目要在當地主要報紙上公告。我辦將對落實情況進行檢查。二是檢查資金撥付情況。近兩年各地資金撥付速度有所加快,但仍有部分省撥付遲緩問題沒有得到根本解決,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切實改進。
  (五)深入調研。扶貧開發形勢和任務發生了變化,扶貧工作的政策、措施以及扶貧資金的管理、使用也應相應進行調整,為此,今年在加大管理力度的同時,要深入開展調查研究,重點要研究農村全面實行低保制度後,財政扶貧資金的使用和投向等問題,提出針對性建議。
  三、加強領導,務求實效
  我辦將加強對“財政支農資金管理年”活動的督促檢查和指導。各級扶貧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部門要切實擔負起責任,真抓實幹,務求實效。對好的做法和經驗要進行研究和歸納,並積極推廣,對存在的問題要及時進行整改。各省(區、市)要在10月15日前對配合開展“財政支農資金管理年”的有關工作情況進行總結,並書面報我辦規劃財務組。   
  專此通知。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