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東北地區振興規劃的批復
國函〔2007〕76號
發展改革委、振興東北辦:
你們《關於報送東北地區振興規劃的請示》(發改規劃〔2007〕1674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東北地區振興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規劃》實施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重大戰略思想,堅持以改革開放和自主創新為動力,加快推進經濟結構調整和增長方式轉變,加強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著力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努力將東北地區建設成為綜合經濟發展水平較高的重要經濟增長區域,具有國際競爭力的裝備製造業基地,國家新型原材料和能源保障基地,國家重要的商品糧和農牧業生産基地,國家重要的技術研發與創新基地,國家生態安全的重要保障區,實現東北地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三、進一步完善區域協作交流機制,推進《規劃》順利實施。要突破行政區劃的界限,促進資源合理配置和生産要素的合理流動。按照平等互利、加強合作、資源優化、共同發展的原則,加強東北地區與其他省(區、市)的聯絡和協作,著力推進東北地區經濟和市場一體化,形成區域合作、互動、多贏的協調機制。
四、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加強對《規劃》實施的指導、支持和督促檢查。要進一步落實和完善各項政策措施,加大政策扶持和財政轉移支付力度,為東北老工業基地振興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
五、發展改革委、振興東北辦要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組織開展《規劃》實施中期評估,加強與國家總體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的銜接,適時調整《規劃》內容和實施步驟,保障《規劃》有效實施。
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歷史任務,各有關方面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高度重視,加強協作,堅定信心,再接再厲,開拓進取,紮實工作,努力開創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工作新局面。
國務院
二○○七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