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教育部關於調整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
保障機制改革有關政策的通知
財教〔2007〕3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自2006年實施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各地精心組織,認真實施,改革總體進展順利,成效顯著,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讚譽。同時,隨著改革的逐步深入,也出現了一些新的情況和問題,主要表現為:補助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政策落實不夠理想;免費教科書政策覆蓋面較小,尚未做到循環使用;一些地方公用經費補助標準仍然偏低;高寒邊遠地區校舍維修改造長效機制落實困難等。為妥善解決這些問題,保證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整體推進,經國務院同意,現就調整和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有關政策的問題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落實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的生活費補助政策
對中西部地區,參照各地現行政策和生活水平,中央出臺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的生活費基本補助標準,從2007年秋季學期起執行。具體標準為:小學生每生每天補助2元,初中生每生每天補助3元,學生每年在校天數均按250天計算。享受寄宿生生活費補助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比例,由省級財政、教育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落實基本標準所需資金按照50%的比例給予獎勵性補助。中西部地區地方財政應承擔的50%部分,由省級財政統籌落實。中西部地區可在中央確定的基本標準的基礎上,根據實際情況調高標準。調高標準所需資金,由地方財政負責解決。
從2007年秋季學期開始,東部地區也應加大落實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政策的力度,所需資金主要由地方財政自行承擔。根據東部地區各省市政策落實情況及其財力狀況等因素,中央財政給予適當獎勵。
二、向全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提高中央財政免費教科書補助標準,推進教科書循環使用工作
從2007年秋季學期開始,向全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費提供國家課程的教科書,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承擔。從2008年春季學期開始,免費提供地方課程的教科書,所需資金由地方財政承擔。
從2008年春季學期起,中央財政進一步提高國家課程免費教科書的補助標準,同時建立部分科目免費教科書的循環使用制度。為保證循環使用教科書的質量,中央財政每年按照循環使用教科書書款的一定比例安排資金,用於循環教科書的補充更新。
三、提高中西部地區部分省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的生均公用經費基本標準,提前落實基準定額
從2007年開始,對中西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的生均公用經費基本標準,小學低於150元或初中低於250元的省份,分別提高到150元和250元(其縣鎮標準相應達到180元和280元)。2008年,中央出臺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分兩年將基準定額落實到位,2008年和2009年,每年落實公用經費基本標準與基準定額差額的50%。中央與地方的經費分擔比例,仍按《國務院關於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通知》(國發〔2005〕43號,以下簡稱《通知》)的規定執行。
四、適當提高中西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測算單價標準
從2007年起,提高中西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的測算單價標準,中部地區每平方米由300元提高到400元,西部地區每平方米由400元提高到500元。在此基礎上,對校舍維修改造成本較高的高寒等地區,進一步提高測算單價標準。中央與中西部地區的經費分擔比例,仍按《通知》的規定執行。對東部地區,根據其財力狀況以及校舍維修改造成效等情況,中央財政繼續給予適當獎勵。
五、中部地區享受西部大開發政策的243個縣(市、區)執行西部地區有關政策
從2007年起,中部六省享受西部大開發政策的243個縣(市、區),其免除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和提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公用經費保障水平所需資金,中央與地方的分擔比例按照8:2執行。243個縣(市、區)的具體範圍,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中部六省比照實施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和西部大開發有關政策範圍的通知》(國辦函〔2007〕2號)的規定執行。
六、做好調整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有關政策的資金安排工作
此次調整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有關政策所需資金,中央財政負擔部分從2007年起安排。地方財政負擔部分,除提高公用經費標準所需經費從2007年起安排以外,其他經費可從2008年春季開始安排。各地要按照農村義務教育“經費省級統籌、管理以縣為主”的要求,合理確定省級以下各級政府的經費分擔責任,通過調整完善省對下轉移支付制度等方式,確保地方資金及時足額到位。
七、加強領導,細化管理,確保各項政策落實到位
各級財政、教育等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明確工作職責,建立工作責任制,深入細緻地做好補助寄宿生生活費覆蓋範圍、補助對象界定等政策的落實和管理工作,確保應享受補助政策的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全部納入政策範圍。全部免費提供教科書政策實施後,學校不得再向學生收取任何教科書費用。加快推進教科書政府採購,節約財政支出。要進一步提高農村中小學校的管理水平,做好農村中小學校預算編制和執行工作。建立監督檢查的長效機制,對弄虛作假、挪用資金等問題,必須及時糾正、嚴肅處理。要堅決清理和規範教育收費行為,加快推進農村義務教育綜合改革工作,促進農村義務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