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告 2007年第80號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煤炭工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18號),嚴格産業準入,轉變發展方式,推動産業結構優化升級,提高生産力水平,保障安全生産,提高資源利用率,加強環境保護,促進煤炭工業健康發展,結合相關法律法規,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制定了《煤炭産業政策》,經國務院批准,現予發佈,自發佈之日起實施。 附件:《煤炭産業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