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暫緩施行《進口醫療器械檢驗 監督管理辦法》的公告 2007年第172號
為確保《進口醫療器械檢驗監督管理辦法》(國家質檢總局第95號局令)得到有效、準確執行,我局正對該辦法有關操作規程進行完善,因此決定暫緩施行該辦法,施行日期另行公告。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