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電總局辦公廳關於重申
廣播電視廣告播放管理有關規定的通知
1月29日,廣電總局辦公廳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廣播影視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廣電局發出《廣電總局辦公廳關於重申廣播電視廣告播放管理有關規定的通知》,通知説,近期,有些廣電網絡公司在轉播節目時違規插播廣告,群眾反應強烈。有關省級廣電管理部門已對相關公司做出通報批評,並對主要負責人給予了行政處分。為嚴肅紀律,現就進一步強化廣告播放管理工作重申如下:
一、各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必須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嚴格遵守廣告播放的各項管理規定。堅決禁止播放虛假違法的醫療、藥品、保健食品廣告以及內容不良、低俗的性藥品、性保健品廣告;堅決禁止播放違規挂角廣告和在影視劇中違規插播廣告;堅決禁止超時播放廣告。
二、各轉播臺(站)、發射臺(站)及各地有線電視轉播傳輸機構等機構要認真貫徹《廣播電視廣告播放管理暫行辦法》(廣電總局17號令)、《關於禁止廣播電視節目轉播傳輸機構插播商業廣告的通知》(廣發社字〔2004〕185號)等有關規定,在轉播傳輸節目時,不得以游動字幕、疊加字幕、挂角廣告等形式播放商業廣告;不得以自行組織的商業廣告遮蓋、覆蓋或替換被轉播節目中的正常廣告或節目;不得遮蓋、塗改被轉播節目的頻道標識。
三、各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管職責,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對廣播電視廣告播放的監管。特別是在春節期間必須保證有專人值班,及時發現並處理問題。要堅決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堅決杜絕違規問題的反彈。對有禁不止、有令不行的播出、轉播和傳輸機構,要依法給予警告、通報批評、社會公開曝光等處理。對情節嚴重、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要撤銷其相關許可,並追究違規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請將本通知立即轉發所屬各有關機構,認真遵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