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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2月22日   來源:教育部網站

教育部關於做好高校
受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的通知

教財〔2008〕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今年1至2月份,我國南方大部分地區和西北地區東部遭受了罕見的持續大範圍的雨雪和冰凍災害,對部分群眾的生産生活造成了嚴重影響。教育部先後發出通知,要求教育系統做好雨雪冰凍災害防禦應對、災後重建和災區學校安全等有關工作。2008年春季學期開學在即,廣大高校學生正在陸續返校入學。為進一步做好高校受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工作,確保他們正常學習和生活,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全面了解有關情況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要高度重視,把來自受災地區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當作近期的一項重要工作,集中精力,認真抓好。各高校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分管學生資助工作的負責同志要全面領導、統籌協調,週密佈置;各高校的學生資助機構、學生工作和財務等有關部門要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將受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各項資助工作做深、做細、做透。
  學生返校後,各高校要組織各院係以班級或年級為單位開展一次全面的調查,詳細了解來自災區學生的家庭受災和經濟困難情況。重點了解那些原來家庭經濟狀況較好但因受災致貧的,以及那些因受災而困難加重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情況。要根據調查掌握的情況,認真細緻地做好受災學生的各項資助工作。
  二、精心組織,認真貫徹實施各項新資助政策措施
  認真貫徹實施高校新資助政策體系,是切實做好受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的關鍵。各高校要嚴格按照規定,按月將國家助學金髮放到受助學生手中。上級財政部門尚未將國家助學金專項資金全部撥付到位的,高校要先行墊付,確保按時發放;要積極主動地與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溝通協商,説明情況,爭取支持,儘快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受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發放國家助學貸款;對家庭受災情況嚴重、生活十分困難的學生,要安排臨時特殊困難補助,確保其基本的生活和學習;要調劑增加校內勤工助學崗位、積極聯絡校外勤工助學崗位,優先安排受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開展勤工助學活動。
  三、加強教育,引導學生正確樹立克服困難的信心
  各高校要利用多種形式,切實加強對受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導他們樹立信心、克服困難、穩定情緒,樂觀地學習和生活。要通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全校範圍內形成一個積極向上、團結友愛、扶貧濟困的良好風尚。
  四、加大力度,認真做好宣傳工作
  各高校要切實加大宣傳工作的力度,運用廣大學生喜聞樂見的形式,廣泛宣傳黨和政府對受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關心和愛護,宣傳高校新資助政策體系及學校的各項資助措施;宣傳受災困難學生敢於面對困難、勇於克服困難的典型事例。通過宣傳,正確引導輿論導向,形成良好的輿論氛圍。
  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接此通知後,速轉發至所屬各高校並認真組織落實。
                             教育部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