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局文件
林資發〔2008〕37號
國家林業局關於印發《雨雪冰凍災害
受害林木清理指南》的通知
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陜西、甘肅、新疆、青海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廳(局):
為做好受害林木清理工作,我局組織制定了《雨雪冰凍災害受害林木清理指南》,並通過了由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兩院院士組成的專家組論證,現予以印發。請根據《國家林業局關於做好受災林木清理工作的緊急通知》(林資發〔2008〕28號)要求,結合本地實際認真貫徹執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要進一步完善受害林木清理工作的組織部署。始終堅持既要及時清理受害林木,又要防止亂砍濫伐的原則,對前一階段該項工作的組織部署和落實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梳理和系統分析。在此基礎上,查找漏洞,完善措施,積極穩妥地開展受害林木清理工作。嚴禁因工作部署不嚴密、組織工作不落實、技術指導不到位等造成破壞森林資源和損害森林經營者利益的事件發生。
二、要儘快將受害林木清理的有關政策落實到基層。在我局有關文件精神的基礎上,各省區市要結合本地實際,進一步深入研究,細化補充,形成實施細則,下發執行。要將受害林木清理的有關政策和要求編印成冊,分發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做到一線組織管理和技術指導人員人手一冊。要按照我局有關文件的精神,儘快落實受害林木清理所需的採伐限額指標,避免因限額指標不落實影響清理工作的正常進行。
三、要進一步加強對重點部位受害林木清理的管理工作。對道路兩旁、村屯周圍、農林交錯地段等容易引發森林火災的地段,力爭于3月底前完成清理工作;對受災嚴重的各類松林和其他容易引發森林病蟲害的重度受災林分,力爭于6月底前完成清理工作;對自然保護區的受害林木,我局正在專門研究,另行部署,未部署前各地不得擅自清理;對自然保護區外的其他國家重點保護植物要嚴格保護,確需清理的要依法履行審批程序。
附件:雨雪冰凍災害受害林木清理指南
國家林業局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雨雪冰凍災害受害林木清理指南
一、總則
一目的
為切實做好雨雪冰凍災害受害林木清理工作,減少森林火災、病蟲害發生隱患和森林經營者的經濟損失,防止亂砍濫伐,促進森林恢復,特製定本指南。
二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及時清理、合理利用森林資源和儘快恢復森林生態系統功能和生産力為目標,指導災區林木清理。
三基本原則
——清理與生態環境保護相結合。
——清理與森林經營相結合。
——清理與森林恢復相結合。
——清理與次生災害防治相結合。
——清理與木材生産相結合。
四適用範圍
本指南適用於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陜西、甘肅、新疆、青海等19省、自治區、直轄市自2008年1月以來由於低溫、雨雪、冰凍天氣而造成的受害林木的清理。不適用自然保護區的受害林木和自然保護區外國家重點保護樹木的清理。
二、災害等級劃分
一受害林木
因雨雪冰凍災害而發生彎斜、斷梢、斷枝、斷冠、凍梢、凍裂、劈裂、折幹、倒伏、翻蔸、凍死等情況的林木稱為受害林木。受害林木按受害程度分為輕度、中度和重度三級。
二林木受害等級
輕度受害林木:指主幹彎斜、凍梢、斷枝等,但仍能正常生長的受害林木。
中度受害林木:指主幹凍裂、斷梢(有枝)、樹冠嚴重受損等,但仍能存活的受害林木。
重度受害林木:指主幹劈裂、凍死、翻蔸、倒伏、折幹、無樹冠等沒有存活希望的受害林木。
三受災林分
因雨雪冰凍災害,有受害林木的林分均稱為受災林分。受災林分依林木受害程度分為輕度、中度和重度三級。
四林分受災等級
輕度受災林分:指重度受害林木佔林木總株數10%以下或者中、重度受害林木合計佔林木總株數30%以下的受災林分。
中度受災林分:指重度受害林木佔林木總株數11%-59%或者中度受害林木佔林木總株數30%以上的受災林分。
重度受災林分:指重度受害林木佔林木總株數60%以上的受災林分。
三、清理技術要點
一公益林
輕度受災林分:原則上只對道路兩側、村屯周圍、農林交錯地帶等容易發生森林火災地段林緣30米以內的重度受害林木進行清理,其他地段不予清理,採取自然恢復措施。
中度受災林分:只清理重度受害林木,主要採用人工促進恢復的措施。
重度受災林分:松類林分,若受害林木佔林木總株數80%以上的,可採用全林清理,主要採用人工恢復措施。其他林分,只清理重度受害林木,主要採用人工恢復或人工促進恢復措施。
二商品林
一松類
輕度受災林分:清理中度和重度受害林木,主要採用天然恢復措施。
中度受災林分:清理中度和重度受害林木,採用人工恢復或人工促進恢復措施。
重度受災林分:採取全林清理、人工恢復措施。
二杉類
輕度受災林分:清理重度受害林木,主要採用天然恢復措施。
中度受災林分:清理重度受害林木,採用人工恢復或人工促進恢復措施。
重度受災林分:可採取全林清理、人工恢復措施。
三闊葉類
一人工闊葉林
桉樹:輕度受災林分清理重度受害林木,並進行補植造林;中、重度受災林分採取全林清理,重新造林。
楊樹:輕、中度受災林分清理重度受害林木,進行補植造林;重度受災林分可採取全林清理方式,重新造林。
其他闊葉樹:重點清理重度受害林木,主要採用天然恢復措施或補植。
二天然闊葉林
清理重度受害林木,採用天然恢復或人工促進恢復措施。
三經濟林
根據林木凍害程度和相關技術要求進行清理。
四竹林
一重度彎曲的:採取斷梢處理。
二破裂、倒伏的:採取整株清理方式,大年竹年清理應在筍期以後進行。
三翻蔸的:採取整株清理方式。
三遺傳資源
實施全林清理的,對抗災能力明顯優於同林分其他林木的,應當作為優良遺傳資源予以保留,並盡可能留有一定數量的伴生林木。
四、組織管理
一清理方案
各受災縣(市、區)要制定縣級受災林木清理工作方案,方案重點要説明清理對象、任務、方法、順序、時間、人員組織、保障措施等要求。
清理要按照“先急後緩、先重後輕、先近後遠、先松後杉、先人工林後天然林、先中齡林後成熟林”的順序進行。對道路兩旁、村屯周圍、農林用地交錯地段,以及其他易發生森林火災的地段,應在3月底以前完成清理;對松類中度、重度受災林分及其他易發生嚴重病蟲害的林分清理工作應在6月底以前完成。
二清理調查和審批
1、一般程序:公益林,天然闊葉商品林和其他可以正常調查設計的,按照規定程序審批。
2、簡易程序:對災情嚴重,無法進行調查設計的,可採取現場調繪,確定對象、面積、受害程度,現場發證,山下檢尺,核準蓄積量和出材量的程序。適用於簡易程序的標準,由各省級林業主管部門確定。
現場調繪:實施全林清理的,採取地形圖勾繪的方法確定範圍、測算面積。實施部分清理的,利用最新的“二類調查”小班數據(圖)確定範圍、測算其面積。
受害程度:按照林木和林分受害等級劃分標準確定。
現場發證:按照事權劃分,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組織現場核發林木採伐許可證。林木採伐許可證的蓄積量和出材量欄待核準後填寫,其他項目按要求填寫,還必須註明清理的方式和對象。
山下檢尺、核準蓄積量和出材量:清理的木材應合理制材,充分利用。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應及時組織木材檢尺,確定出材量,折算蓄積量;並將核準後蓄積量和出材量填入採伐證。
三清理作業管理
清理作用應注意保護健康林木和幼苗、幼樹,防止水土流失。縣級林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清理作業的管理,要組織由資源林政管理、森林公安、森林防火、林業工作站、林業調查設計隊等管理和技術人員,組成工作組,明確責任,分片包乾,現場指導,發現問題,及時糾正,防止亂砍濫伐和違規用火現象的發生。
四檢查驗收
清理結束後,核發林木採伐許可證的部門和森林防火部門,要組織力量,對清理小班(地塊)進行驗收,省級林業主管部門和國家林業局駐各地森林資源監督機構應組織清理工作的監督檢查。
五木材運輸
所有清理木材的運輸都必須納入依法管理範圍,嚴禁無證運輸和從疫區運出未經檢疫的木材。辦理木材運輸證的部門和木材檢查站,應當提供及時、便捷的服務。
六工作總結
清理工作結束後,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及時對清理工作進行總結和評估,省級林業主管部門要將清理工作總結上報國家林業局。
五、附則
各省級林業主管部門根據本指南的精神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細則。受災地區可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分別林種、林型在國有林場或其他適宜區位保留一定面積的受災林分,以便開展科學研究之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