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文件
工商市字〔2008〕38號
關於開展“紅盾護農保春耕”
專項行動的緊急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為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抗災減災和春耕生産的各項部署,全面落實全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會議精神,把支持農業抗災減災和春耕生産作為當前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中心任務,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決定,開展“紅盾護農保春耕”專項行動,進一步強化紅盾護農各項措施的落實,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農資坑農害農行為,確保農民群眾用上放心農資,確保春耕生産順利進行,力爭災後農業有個好收成。現就開展“紅盾護農保春耕”專項行動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深入開展“紅盾護農保春耕”專項行動,加強農資市場監管,支持農業抗災減災和保障春耕生産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2008年,是全面貫徹十七大戰略部署的重要一年。十七大報告指出,“解決好農業、農村、農民問題,事關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大局,必須始終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農資是重要的生産資料,是農業增産農民增收的重要保證。今年初我國南方部分地區發生了嚴重的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北方旱情也正在發展,對農業生産和農民增收帶來了較大影響。與往年相比,今年春耕生産形勢是近年來最為嚴峻的一年,農資市場監管面臨的任務更重、問題更多、工作難度更大。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深刻認識今年農資打假的特殊性和艱巨性,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深刻認識開展“紅盾護農保春耕”專項行動的重要意義,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要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抗災減災和災後重建的各項決策部署,認真研究前一階段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後農資市場監管出現的新形勢、新情況,積極做好災後農資市場監管的應對工作,要把深入開展農資打假工作作為積極支持農業抗災減災和春耕生産的重中之重,確保農民群眾用上放心農資,確保農資流通渠道暢通,確保農資市場秩序穩定,保障春耕生産順利進行,努力把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為災後有一個好收成作貢獻。
二、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深入開展“紅盾護農保春耕”專項行動,積極支持農業抗災減災和保障春耕生産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認真按照《關於進一步開展“2008紅盾護農”行動的通知》的要求,以“打假、護農、增收”為目標,進一步加強種子、肥料、農藥、農膜等農資市場監督管理,突出重點,強化措施,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農資坑農害農的違法行為,進一步加強流通環節農資商品質量定向監測工作,積極支持農業抗災減災和保障春耕生産。
(一)嚴格農資生産經營主體的市場準入。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立即開展對轄區所有農資生産經營者,特別是對中小農資生産經營者,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建立“經濟戶口”和質量檔案,嚴把市場主體準入關。結合企業年檢工作,對農資生産經營者與其“經濟戶口”進行認真核對,重點檢查前置審批證件是否有效、經營資格是否合法等,對未取得前置審批許可和營業執照的堅決予以取締。
(二)加強農業生産資料市場管理。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加強種子、肥料、農藥、農膜等農資市場監督管理。集中力量對農資生産、銷售相對集中的地區及批發市場、專業市場和集散地,特別是農村集貿市場,進行重點檢查,嚴厲查處制售假冒偽劣農資坑農害農的違法行為,確保春耕生産安全,確保不誤農時。進一步強化農資市場開辦者的質量責任,要督促農資經營者建立和完善索證索票、進貨臺賬、質量承諾等可追溯監管制度,從源頭上規範農資經營行為。
(三)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農資坑農害農等違法違規行為。緊緊圍繞種子、肥料、農藥、農膜等重點品種,突出加強對農資市場特別是零售商戶的整治,嚴厲打擊在産品標簽、保質期、産品質量等方面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嚴肅查處大案要案。要依法嚴厲查處利用境外虛假登記的企業名稱並以委託加工、授權使用、監製等名義加工生産“傍名牌”農資商品的行為;嚴厲查處利用對産地、質量、商標虛假表示等手段,冒充進口化肥,欺騙廣大農民的違法行為;要進一步加大農資商品馳名商標的保護力度,嚴厲查處商標侵權行為。要查處一批大案要案,並公開曝光,震懾違法犯罪分子。
(四)認真開展流通環節農資商品質量定向監測工作。各省級工商行政管理局要制定統一的農資定向監測計劃,分步驟組織實施。當前,重點開展流通環節化肥質量定向監測工作。各地根據今年災後春耕生産特點和本地農業生産實際需要,把媒體披露的、群眾投訴突出的、進貨渠道不明的、屢次監測不合格的農資作為定向監測的重點,加大農資商品質量監測力度。各省級工商行政管理局要認真落實農資商品監測專項經費,積極向當地政府申請財政支持。
這次受災嚴重的湖南、湖北、貴州、廣西、江西、安徽、浙江等7省、區工商行政管理局要立即開展化肥質量定向監測工作。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將給予上述工商行政管理局此次化肥定向監測工作部分監測專項經費的補助。
要將化肥質量監測結果及時向社會公佈,發佈消費警示,引導農民放心消費;積極實施不合格農資下架、退市制度,堅決把不合格的農資清除出市場。
(五)加大對農資廣告的監管力度。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採取有效措施,加大對農資廣告的監管力度,嚴肅查處農資虛假違法廣告,凈化農資廣告市場,確保農資産品廣告真實可信。
(六)進一步加強對農資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工作。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充分發揮 “12315”申訴舉報網絡的作用,在農村廣泛開展“12315”申訴舉報網絡進市場、進村鎮、進商家活動,充分發揮“一會兩站”的作用,形成受理投訴、跟蹤督辦和案件查處相結合的行政執法網絡。要完善農村消費糾紛解決機制,發揮農村基層工商所的職能作用,及時依法解決農村消費糾紛,特別注意解決好因農資消費引發的群體性投訴,切實維護農民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三、幾點具體要求
(一)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切實把開展“紅盾護農保春耕”專項行動作為當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當作一項政治任務來抓。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要結合本地農時特點,研究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層層分解任務,認真負責地抓好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嚴格責任,強化責任追究。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認真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進一步健全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農資市場的屬地監管領導責任制、職能機構指導監督責任制。要嚴格責任追究制度,發生瀆職、失職行為的,要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三)營造氛圍,加大宣傳力度。各地要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協調,加大紅盾護農宣傳力度,要利用紅盾護農專欄、農民消費維權專欄等多種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地宣傳專項行動取得的成效,擴大社會效應,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四)強化督導,狠抓檢查落實。要加強對各項工作的督查督辦,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導幹部和市場監管幹部都要深入執法監管第一線,認真調查研究,了解一線情況,解決實際問題,有針對性地加強指導、督促和檢查。
三月份,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將派出檢查組,深入農業主産區、受災嚴重的地區進行督查,檢查專項行動各項措施的落實情況。四月初,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將在湖北省武漢市召開開展紅盾護農行動,積極支持農業抗災減災和春耕生産的會議,進一步研究和落實有關工作。
各地要在3月30日、4月30日前分階段將開展專項行動的有關情況書面報送總局市場規範管理司。
聯絡電話:(010)88650604;88650623
傳真:(010)68028456;
電子郵件:scs5604@163.com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二○○八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