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公告 2008年第18號
經國務院批准,自2008年4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對過磷酸鈣(稅號:31031010、31031090)和鉀肥(稅號:28342110、31042090、31043000、31049010、31049090)徵收30%的出口暫定關稅。 特此公告。 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