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2008年高校畢業生
“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
人社廳發〔2008〕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廳(局)、勞動保障廳(局)、公安廳(局)、教育廳(教委)、財政廳(局)、農業(農牧)廳(委、局)、衛生廳(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團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人事局、勞動保障局、公安局、教育局、財務局、農業局、衛生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團委:
為繼續做好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根據《關於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意見》(中辦發〔2005〕18號)和《關於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16號)要求,現就做好2008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做好2008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的重要意義
2008年是實施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的第三年,也是首批“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的第一年。做好2008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對於推動工作向縱深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級有關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青年人才健康成長和引導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2008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的重要意義。要把思想統一到中央精神上來,堅定信心,加強領導,加大工作力度,切實把2008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抓緊抓好,抓出成效。
二、精心組織,週密部署,認真做好2008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的組織管理工作
各地要按照相關政策,結合本地實際,抓緊制定完善對“三支一扶”大學生管理培養使用的政策措施,認真開展2008年的組織招募工作,全面加強其服務期間的日常管理工作。
(一)要按照規定程序抓好2008年“三支一扶”大學生的組織招募。2008年全國共招募約2萬名高校畢業生。各地要將2008年招募計劃于5月20日前上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審核,在9月30日前完成整個招募工作。
(二)認真抓好“三支一扶”大學生信息庫的建設管理。要把“三支一扶”大學生信息庫的建設管理作為一項重要的基礎工作,做好信息採集、報送,建立統一標準,統籌管理信息入庫工作。各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要抓緊制定信息庫的管理辦法,建立本省(區、市)“三支一扶”大學生個人信息總庫,採取有力措施,保證入庫信息的準確、完整和及時,所有入庫信息要永久保存。
(三)切實做好“三支一扶”計劃的經費保障工作。“三支一扶”大學生的各項生活與交通補助、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住院醫療保險的各項費用以及各地“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經費,由地方財政安排專項經費予以解決。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和物價水平,適當提高“三支一扶”大學生的生活補貼標準。有條件的地方要統籌解決“三支一扶”大學生門診醫療費的報銷問題,並提高其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額度。中央財政將通過不斷加大轉移支付力度對西部地區予以支持。各地人事、財政部門要監督檢查專項資金的運行情況,確保資金使用的安全、規範和有效。
(四)加大對“三支一扶”工作的宣傳力度。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各類媒體,廣泛宣傳“三支一扶”工作。各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要在今年持續開展主題突出、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宣傳報道活動,大力宣傳“三支一扶”工作的重要意義和基本政策,廣泛宣傳大學生在基層服務的突出業績和先進事跡,宣傳各地及用人單位好的做法和經驗,為工作的健康發展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五)認真組織服務期滿“三支一扶”大學生的期滿考核工作。各地要儘快部署,組織各級管理部門和大學生所在單位對其服務期內的工作、學習、生活和思想狀況進行全面的總結考核。期滿考核的工作程序可參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頒發《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該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統一印製,加蓋省級“三支一扶”辦公室印章,作為“三支一扶”大學生享受有關優惠政策的重要依據。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要做好《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的發放管理工作。
三、廣開渠道,落實政策,切實做好服務期滿“三支一扶”大學生的就業服務工作
做好首批服務期滿“三支一扶”大學生的就業服務工作,是2008年“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要以高度負責的精神,加大工作力度,採取切實措施,為服務期滿“三支一扶”大學生的健康成長和就業創造條件。
(一)多措並舉,切實做好就業服務工作的統籌安排。要在堅持自主擇業原則的基礎上,按照有關規定,細化、明確服務期滿後各項就業服務政策的落實措施。各有關部門要積極制定優惠政策,鼓勵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大學生紮根基層。各級人事、勞動保障、教育、農業、衛生、扶貧等部門要充分挖掘本系統就業崗位,積極吸納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大學生。
(二)認真做好服務期滿“三支一扶”大學生報考機關和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招錄(聘)組織工作。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報考黨政機關公務員的,可以享受放寬報名條件、增加分數等優惠政策,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公務員招考時,公務員主管部門也可拿出專門錄用計劃,招錄“三支一扶”大學生。縣、鄉各類事業單位,有崗位空缺需補充人員時,也應拿出一定崗位面向“三支一扶”大學生進行公開招聘,原單位有崗位空缺需補充人員時,應優先考慮接收。服務期滿考核為優秀等次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可按照有關規定破格聘用。各級機關考錄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時,免收困難家庭“三支一扶”大學生的報名費和體檢費。
(三)抓緊落實服務期滿後社會保險等有關政策的銜接工作。“三支一扶”大學生就業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當地社會保險,其服務年限計算工齡、社會保險繳費年限。到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服務2年以上,服務期滿後3年內報考碩士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自主創業的,可按規定享受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小額貸款擔保和貼息等有關優惠政策。對服務期滿並已落實工作單位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其戶口、檔案原則上隨工作需要流動。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以外的地方,當地公安、人事部門應依據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開具的證明和就業單位證明為其辦理相關手續。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也應結合本地實際,逐步放寬相關政策。暫未就業的,戶口應轉入入學前戶籍所在地,檔案應轉至戶籍所在地政府所屬人才服務機構或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代理。各地要積極協調有關部門,抓緊制定有關政策銜接的具體規定。
(四)積極做好自主擇業“三支一扶”大學生的就業推薦。各級政府所屬人才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把自主擇業“三支一扶”大學生的就業推薦工作作為開展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切實抓好。要對自主擇業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實行“一條龍、一對一”的就業推薦服務,保證每個自主擇業的“三支一扶”大學生都有專人負責。
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的實施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各地人事、勞動保障、公安、教育、財政、農業、衛生、扶貧、團委等部門要密切配合,認真組織,加強部門間的協調,狠抓各項政策的落實,努力把2008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進一步引向深入,為加強基層人才隊伍建設、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做出新貢獻。
人 力 資 源 和 社 會 保 障 部 辦 公 廳
公 安 部 辦 公 廳
教 育 部 辦 公 廳
財 政 部 辦 公 廳
農 業 部 辦 公 廳
衛 生 部 辦 公 廳
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行政人事組
共 青 團 中 央 辦 公 廳
二○○八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