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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5月19日   來源:教育部網站

教育部關於繼續做好
抗震救災工作有關事項的緊急通知

教電〔2008〕23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教育局:
  自5月12日四川省汶川特大地震災害發生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在全國各地的大力支持下,災區廣大教育工作者全力以赴,教育系統抗震救災工作正在有序、有力、有效地進行。為繼續做好抗震救災工作,確保師生生命安全,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堅持安全第一。全國各地特別是災區的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高度警惕並切實防範余震和次生災害。要協助有關部門對可能發生余震和次生災害的地區及其設施採取緊急處置措施並加強監控,及時發佈預警通知,防範衍生災害造成新的傷亡。要加強校園保衛管理,防止社會不良人員進入校內滋事、散佈謠言和煽動鬧事。
  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主動配合建設部門,對學校位置、教學樓、宿舍、食堂、圍墻和廁所等進行拉網式排查,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立即停止使用。災後所有教學設施在重新使用之前,必須通過權威部門的安全評估。
  三、加強災區學校防疫工作。加強環境衛生整治,注意食品和飲水衛生,防止傳染病流行。
  四、抓緊幫助災區學校恢復教學,恢複學生集體生活。要確保重災區學生在當地或其他地區複學。對轉移到安全地區的災區學生,要在做好妥善安置、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通過搭建帳篷和移動板房等方式,設立臨時課堂,儘快復課。給予學生更多的人文關懷,組織教師和志願者科學有效地開展心理輔導和各種集體活動,爭取讓每個學生在受災後六周之內的心理調適最佳時期都能接受心理輔導,使災區孩子受到關愛和教育。
  五、採取多種形式,進一步加強師生防震抗災救護知識教育,組織必要的防災演練,進一步增強師生避險意識,掌握實用的自防自救自護知識,切實提高自防自救自護能力。
  六、大力宣傳廣大師生在抗震救災中表現出的可歌可泣的精神,宣傳黨和國家對災區人民的關懷和支持,宣傳全國人民發揚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協作精神,在廣大學生中開展深入的愛國主義教育。
                             教 育 部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