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佈第二批國家重點公園的通知
建城〔2008〕168號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園林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建設局,解放軍總後營房部:
根據各有關城市人民政府申報,所在省、自治區建設廳和直轄市園林局審查推薦,按照《國家重點公園管理辦法(試行)》(建城[2006]67號)的規定,經研究,決定批准邯鄲市叢臺公園等26個公園為第二批國家重點公園。
希望被批准的國家重點公園,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編制保護利用規劃,劃定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對其獨特的自然景觀或具有特殊歷史文化價值的人文景觀制定有效的保護措施。各有關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園林局要加強領導,對國家重點公園進行定期檢查和監督,切實做好國家重點公園的保護和管理工作。
附件:第二批國家重點公園名單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
第二批國家重點公園名單
1、邯鄲市叢臺公園
2、蘇州市虎丘山
3、揚州市瘦西湖公園
4、常州市紅梅公園
5、南京市玄武湖公園
6、無錫市梅園
7、無錫市錫惠公園
8、鎮江市金山公園
9、衢州市府山公園
10、湖州市蓮花莊公園
11、合肥市環城公園
12、廈門市園林植物園
13、廈門園林博覽苑
14、廈門市中山公園
15、福州市羅星塔公園
16、泉州市東湖公園
17、九江市南湖公園
18、濟南市大明湖
19、武漢市中山公園
20、武漢市黃鶴樓公園
21、重慶市南山植物園
22、重慶市鵝嶺公園
23、廣州市越秀公園
24、深圳市仙湖植物園
25、深圳國際園林花卉博覽園
26、深圳市蓮花山公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