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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10月24日   來源:財政部網站

關於做好家電下鄉推廣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商綜發〔2008〕426號

  為做好家電下鄉推廣工作,根據《財政部商務部關於印發家電下鄉推廣工作方案的通知》(財建〔2008〕680號),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産品招標及時間安排
  納入補貼範圍的産品包括彩電、冰箱(含冰櫃)、手機、洗衣機四類,最高限價分別為2000元、2500元、1000元、2000元。商務部、財政部將招標確定家電下鄉産品具體型號。産品招標暫定一年一次,也可根據農民需求和市場變化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山東(含青島)、河南、四川三省試點時的中標産品的産品標識卡發放截止到2008年11月30日,銷售截止到2009年4月30日,之後不再享受補貼政策。
  二、抓緊做好銷售企業的推薦和網點備案工作
  家電下鄉銷售企業由省級商務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推薦,商務部、財政部通過招標方式在推薦企業中確定。銷售企業的基本條件是:(1)具備合法家電流通經營資格及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可以是家電零售企業、生産企業或其設立的經銷公司或省級代理商、通信運營商;(2)資信狀況良好;(3)年家電産品銷售額位居本省(區、市)前列,一般在3億元以上;(4)配送能力覆蓋本省(區、市)所有縣(市);(5)銷售服務網點原則上覆蓋本省(區、市)所有縣(市),且網點規模、服務水平等處當地前列。省級商務部門要會同財政部門,公平、公正地對本地區提出申請的銷售企業進行資格審核,同時考慮本地區不同家電産品銷售渠道的不同特點,確定推薦企業,並於2008年10月29日之前將推薦企業資料上報商務部(計劃單列市併入所在省一同上報)。原試點三省此次推薦企業的數量不超過10家,其餘省(區、市)不超過20家。
  中標企業的銷售網點需持網點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以及與中標企業簽訂的協議等相關證明材料,向所在地縣級商務部門備案。銷售網點備案的基本條件是:(1)必須是中標銷售企業的直營、加盟或授權的網點;(2)銷售規模及服務水平居所在地區前列,具備送貨、安裝調試、維修保養等服務能力;(3)必須具備開具稅務發票的條件;(4)必須配備計算機及聯網設備和相關操作人員。省級商務部門要研究制訂本地區銷售網點的具體標準和備案程序。縣級商務部門要嚴格按照標準進行備案,不得放鬆標準,不得以備案為條件向企業收費,同一網點不得重復備案。原試點三省省級商務部門要按照新標準,組織對本地區已備案的網點進行清理,對目前仍不能開具稅務發票、無銷售業績、不履行服務及維修承諾或出現其他重大問題的,應取消其家電下鄉銷售網點資格。網點清理工作要在2008年11月25日前完成。
  三、儘快研究制訂實施方案
  各地要按照《家電下鄉工作推廣方案》的要求,儘快成立推廣工作領導小組,並抓緊制訂操作性強的工作實施方案,包括農村家電普及和流通服務網絡狀況、推廣工作的思路和重點、具體操作方法、配套資金、保障措施等。各省(區、市)要于2008年11月30日前將本地區工作領導小組情況及實施方案一併報財政部、商務部備案。中標企業要認真研究制訂切合本企業實際的工作方案,包括領導班子組成、市場測算和預期目標、農村網絡建設計劃、保障和應急措施等,2008年11月30日前報省級商務、財政部門,並報商務部、財政部備案。
  地方各級商務、財政部門以及中標企業要針對偏遠地區、山區、少數民族地區等家電流通服務網絡較差的地區,研究相應配套措施,保證家電下鄉政策能夠惠及農村最基層。充分考慮可能出現的問題,包括搶購、脫銷、斷檔、不正當競爭以及農民未能及時領到補貼等,事先制訂有針對性的預防措施和應急預案。同級財政部門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經費,為家電下鄉推廣工作提供保障。
  四、加強組織實施力度
  各地要將家電下鄉政策內容、補貼産品及流程、銷售企業及網點等,通過網絡、報刊、廣播電視等媒體進行公告。要制訂本地區統一的宣傳計劃和宣傳內容。採取多種方式進行廣泛宣傳,要宣傳到村、宣傳到戶。中標企業要制訂本企業的宣傳計劃,統一宣傳內容和形式,不得虛假宣傳,誤導農民。組織重大活動特別是大型促銷活動,要提前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商務部門報告。
  地方各級商務部門要組織好産銷銜接,在認真調研的基礎上,根據本地區農村消費特點,向中標企業提出生産和銷售建議,保障家電下鄉産品適銷對路。協調好企業及銷售網點間的關係,在督促企業做好工作的同時,及時幫助中標企業解決工作中的具體問題。省級商務部門要與本地區中標銷售企業簽訂責任書,要求其在産品質量、銷售價格、網絡建設、誠信和服務等方面做出明確承諾,並作為檢查、考核的依據。
  為進一步提升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的安全性、穩定性和可靠性,商務部、財政部已對原試點使用的系統進行了調整,改進了功能,增加了客戶端及密鑰等安全保障。地方各級商務、財政部門以及中標企業要抓緊時間完成新系統的培訓工作,保證最基層的縣、鄉管理部門以及銷售網點相關人員都能夠學會用熟。中標企業及銷售網點要嚴格遵守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的密鑰等安全管理規定,及時、真實、完整的填報有關生産、發貨和銷售信息。
  五、認真履行投標承諾
  生産企業要對每個家電下鄉産品加制統一的産品標識卡及號碼,保證産品與標識卡一一對應,並根據要求在産品説明書及産品外包裝上進行標注。合理確定不同型號産品的生産規模,保證及時充足供應,産品不斷檔、不脫銷。嚴格控制生産流程,把好産品質量關,不得通過使用次等材料或簡化工藝等手段來降低成本,保證産品貨真價實,從原材料採購、生産、檢驗等各環節都要完善制度。
  銷售企業要加強渠道建設,完善農村家電銷售及服務網絡。組織好貨源,保證及時將中標産品送到農民手中,不以任何方式限制或禁止中標産品進入其流通網絡。産品的市場價格不得高於中標價格。嚴把銷售渠道進入關,杜絕假冒偽劣、以次充好的産品進入家電下鄉流通體系。不搞市場壟斷、相互壓價等不正當競爭。
  銷售企業要制訂對銷售網點統一的工作要求,包括設立專櫃、統一價格、統一標識、統一服務標準等。銷售網點要在明顯位置懸挂統一的家電下鄉指定店標識,張貼統一的家電下鄉産品公示欄和農民購買須知。要為農民提供送貨上門、安裝調試、使用輔導、上門維修等服務,並向用戶詳細講解安全使用常識,使農民買得方便、用得安心。要做好銷售信息的登記工作,産品售出後三個工作日內須將銷售信息錄入到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
  六、強化監督管理
  地方各級商務、財政部門要與工商、質檢、公安、金融等其他部門,鄉鎮村基層組織,以及承擔家電下鄉任務的企業和基層網點,建立緊密的聯絡協調機制和信息渠道,及時發現並有效解決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各省(區、市)要建立本地區統一的家電下鄉監督管理制度,地方各級商務、財政部門要建立相應的實時監控機制,及時準確掌握工作動態。建立專門的工作檔案,定期對本地區家電下鄉推廣情況和效果進行評價,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反饋。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對補貼資金的監管,確保補貼資金及時、足額發放到農民手中。承擔家電下鄉任務的企業要派專門人員負責監控産品的生産、流通以及網點的銷售、服務等情況,定期向所在省級商務、財政部門報告。
  地方各級商務部門要加強對銷售企業、銷售及維修服務網點的考核,特別是要加大對産品質量和價格、宣傳和促銷活動、銷售服務及維修標準、退換貨處理、信息系統及發票使用等方面的檢查力度。商務部、財政部將組織有關部門、協會以及企業代表等成立督查組,進行實地檢查。
  地方各級商務、財政部門均要設立相應的投訴電話和信箱,受理社會各界的舉報和投訴。接到舉報、投訴後,通過實地調查、電話調查、現場辦公等方式認真進行核實,經查屬實的要及時進行處理。有違反政策規定、不履行投標承諾及中標協議、騙取補貼資金、坑農害農以及擾亂市場秩序等行為的,商務部、財政部將給予扣繳保證金直至取消家電下鄉産品及中標企業資格的處罰。地方各級商務、財政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制訂詳細、有針對性的處罰措施。
  特此通知

                           商務部 財政部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