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公 告
2008年第95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收到英博集團公司(INBEV N.V./S.A.)收購AB公司(ANHEUSER-BUSCH COMPANIES INC.)的反壟斷申報材料,經審查,決定如下:
一、審查程序。2008年9月10日,英博公司向商務部遞交了申報材料。10月17日和10月23日,英博公司對申報材料進行了補充。10月27日,商務部對此項申報進行立案審查,併發出了立案通知。
二、審查決定。立案後,商務部對申報材料進行了審查,並徵求了政府有關部門的意見,聽取了相關啤酒行業協會、國內主要啤酒生産企業、啤酒原料生産企業以及啤酒産品銷售商的意見,根據反壟斷法第28條的規定,決定對此項並購不予禁止。
三、附加的限制性條件。鋻於此項並購規模巨大,合併後新企業市場份額較大,競爭實力明顯增強,為了減少可能對中國啤酒未來市場競爭産生的不利影響,商務部對審查決定附加限制性條件,要求英博公司履行如下義務:
1、不得增加AB公司在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現有27%的持股比例;
2、如果英博公司的控股股東或控股股東的股東發生變化,必須及時通報商務部;
3、不得增加英博公司在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現有28.56%的持股比例;
4、不得尋求持有華潤雪花啤酒(中國)有限公司和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的股份;
如果違反上述任何一項承諾,英博公司必須事先向商務部及時進行申報,商務部批准前,不得實施。
本決定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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