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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3月12日   來源: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
農        業       部  文件
   業   和   信   息   化   部
公        安        部
         
國 家 質 量 監 督 檢 驗 檢 疫 總 局

         

農質發〔2009〕1號

農業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國家工商總局 國家質檢總局 全國供銷總社關於
印發《2009年全國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要點》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農業(農林、農牧)、農機、畜牧、獸醫、農墾、漁業廳(局、委、辦),經委(經貿委、工業主管部門),公安廳(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供銷合作社:
  為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和中央1號文件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加強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促進農資市場持續好轉,在總結前幾年農資打假工作經驗的基礎上,針對當前農資市場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特製定《2009年全國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要點》,現予以印發。請各部門加強配合,落實各項要求, 採取有效措施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農資坑農害農行為,構建長效機制,規範農資市場秩序,切實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保障農業生産和農産品質量安全。
  在工作中如有問題和建議,請及時與全國農資打假專項鬥爭部際協調小組辦公室(農業部農産品質量安全監管局)聯絡。
  電話:010-59192694
  傳真:010-59193157
  附件:2009年全國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要點
                   農業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國家工商總局 國家質檢總局 全國供銷總社
                     二○○九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

2009年全國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要點

  2009年我國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形勢異常嚴峻、情況異常複雜,奪取農業豐收、保障農民收入持續增長、維護農村社會穩定任務十分艱巨。農資是農業生産的重要物質基礎,各地各部門要認清當前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面臨的複雜形勢,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和中央一號文件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強化農資市場監管,狠抓大要案查處,構建長效機制,完善各項保障措施,規範農資市場秩序,保障農業生産和農産品質量安全,切實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
  一、強化市場監管,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
  (一)嚴格生産經營主體資格管理。有關部門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嚴格資質條件審查,把好市場準入關。要加強行政許可事後監管,全面清查轄區內農資生産經營單位主體資格,嚴格規範其生産經營行為,對無證、無照生産經營的要依法查處,對已喪失相關資質條件的要堅決依法予以清理,對不具備合法資質的,報請當地政府,組織有關部門依法予以取締。要嚴格按照國家淘汰落後生産能力和實現節能降耗、污染減排、安全生産等目標要求,依法做好農資生産經營企業的變更登記、登出登記和吊銷營業執照等工作。要改進監督管理,提高服務效能,積極促進農資市場主體加快發展。
  (二)開展農資市場檢查。要根據當地農業生産實際,結合農時季節,做到日常巡查和集中檢查相結合,依據各自職責依法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農資和違法生産銷售使用甲胺磷等違禁農業投入品行為。規範物流企業和郵政單位承運農資的行為,加強農資交易會的監管。繼續抓好毒鼠強的清查收繳和防範工作,克服麻痹大意思想,防止毒鼠強危害反彈。工商部門要突出重點地區、重點市場、重大案件、重點農時、重點品種,認真組織開展紅盾護農行動,嚴厲查處制售假冒偽劣農資坑農害農行為,切實保護農民群眾利益。
  (三)強化農資質量監測和監督抽查。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完善農資質量監測和監督抽查制度,對群眾反映強烈和問題突出的區域、産品、企業進行重點監測,依法及時公佈檢測結果,發佈消費警示。要規範抽檢行為,嚴禁借機亂收費。加強檢測結果分析,準確掌握當地農資質量狀況,提升預警能力。
  (四)加強農資廣告監管。農業部門要嚴格農藥、獸藥等農資廣告的審查。工商部門要加強農資廣告的監測檢查,嚴厲打擊利用廣告對農資産品的質量、服務、功效、適用範圍等作虛假宣傳,以及發佈國家禁止生産銷售農資産品廣告等行為,依法追究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和廣告發佈者的責任。
  (五)集中力量偵破大要案。要針對制售假劣農資的重點産品、重點單位和重點區域,認真梳理線索,深挖源頭,對大要案採取掛牌督辦、聯合查案等形式重點偵破,嚴厲打擊制假售假黑窩點,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切實打擊違法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震懾違法犯罪分子。
  (六)突出監管重點。以種子、農藥、肥料、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農機及零配件、水産種苗等為重點産品;以農資批發市場、專業市場、集散地和個體經營門店,具有多次違法行為記錄的經營戶以及鄉村流動商販,重點監控的生産經營單位,非法制售假冒偽劣農資的小作坊和黑窩點為重點單位;以農資生産、銷售和使用大省,小規模農資産品生産主體聚集地區,某些農資問題突出、反復發生的區域,假劣農資重大案件多發地區為重點區域,切實加強市場監管,解決農資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
  二、構建長效機制,深入推進放心農資下鄉進村
  (七)創新農資供應模式。要制定完善相關優惠政策,加強指導服務,支持和鼓勵名優農資企業、農資專業合作組織等直接到鄉村設立經營網點。加快推行農資連鎖經營,實行統一採購配送、統一經營管理、統一標識品牌、統一質量標準、統一服務規範,暢通放心農資下鄉進村的渠道。質監部門要繼續組織開展“進千村、入千戶、抽千樣”農資打假下鄉活動,凈化農村農資消費環境,提高放心優質農資産品的覆蓋面。
  (八)推進信用體系建設。要進一步強化農資市場主辦者、農資經營者的責任意識,樹立誠信經營理念。建立農資生産經營單位數據庫,及時根據監督檢查結果、市場主體資格審查情況、消費者投訴狀況、公眾評價等信息,開展信用等級評價,逐步建立農資生産經營企業誠信檔案和信息管理平臺。對轄區內農資生産經營單位實施分類管理,將嚴重失信企業列為重點監控對象。要把農資市場作為開展市場信用分類監管的重點,進一步加快農資市場信用分類監管信息化建設的步伐,推進農資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和健全農資市場長效監管機制。
  (九)督促生産經營單位完善制度。要強化農資生産經營企業責任意識,督促企業加強內部管理,督促農資經營者建立健全並執行索證索票、進貨臺賬、銷售臺賬、質量承諾等制度,實現農資商品可追溯監管。加強對農資生産經營者培訓,提高素質,規範生産經營行為。
  (十)加強對農民服務指導。要通過宣傳培訓、科技下鄉等方式,大力普及識假辨假常識,指導農民在購買農資時索取票證,增強農民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和能力。推介發佈主導品種和主推技術,做好示範推廣工作,指導農民科學使用農資,保證農業生産安全和農産品質量安全。
  三、加強部門協作,建立高效的工作機制
  (十一)加強信息共享。要加強部門之間的信息交流與溝通,建立多元化的交流渠道,逐步實現農資生産經營企業數據、農資産品檢測結果、農資市場預警、案件查處等信息的互通、共享,形成緊密聯絡的工作機制。
  (十二)加強聯合執法。各部門要在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基礎上,協同作戰,形成合力,減少重復抽檢,提升整體監管效能。要堅持依法行政,規範執法行為,不得以罰代管、以罰代處、罰款放行。特別是對涉及多個部門的重大複雜案件,要組織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全面封堵,追根溯源,保證案件有效查處。
  (十三)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不斷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依法及時移送案件,堅決杜絕“有案不送、以罰代刑”。公安部門要依法及時受理,及時做出審查處理決定。
  四、強化保障措施,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十四)加強組織領導。各級農業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切實履行牽頭職責,有關部門積極支持,各司其職,共同做好農資打假工作。要把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尤其是要加大財政支持力度,保證工作經費,設立獎勵經費,獎勵有功執法人員和舉報人。
  (十五)提高執法能力。要加強農資打假執法體系建設,尤其是加大對基層執法隊伍的支持和指導力度,進一步改善執法手段,配備必要的執法裝備,開展執法人員培訓,提高基層執法人員的辦案能力。
  (十六)強化監管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實行分級負責,強化層級監管。各地對轄區內的農資打假工作負全面責任,對工作不力,發生重大假劣農資案件並造成農民重大損失和惡劣社會影響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行政直至刑事責任。
  (十七)暢通舉報渠道。要多渠道收集假劣農資投訴舉報信息,充分發揮12315、12316、12365作用,做到“有報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切實維護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要加強農資打假工作宣傳,對大要案、典型事例要跟蹤報道,營造全社會關心和支持農資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