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動漫開發軟體(工具)
技術人才扶持工作的通知
工信廳軟〔2009〕50號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等部門關於推動我國動漫産業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32號),促進我國動漫産業發展,在中央財政扶持動漫産業發展專項資金的支持下,工業和信息化部現開展動漫開發軟體(工具)技術人才扶持工作,在全國範圍內遴選5個優秀技術人才(團隊),每人(團隊)給予扶持資金20萬元。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專項資金扶持對動漫開發軟體(工具)的開發、應用、推廣有突出貢獻的技術個人和技術團隊。動漫開發軟體(工具)指的是應用於動畫、漫畫製作的工具軟體及工具庫,包括漫畫平面設計軟體、動畫製作專用軟體、動畫後期音視頻製作工具軟體、應用於遊戲策劃、開發和運營的動漫軟體工具、音效處理軟體、測試軟體等。
二、申報條件:
(一)申請人需是在我國境內註冊成立的從事動漫開發軟體(工具)開發、應用、推廣的法人單位(不含外資企業),或長期固定組合的技術研發團隊,或具有我國國籍的自然人。
(二)申請人開發製作或帶領團隊開發製作的動漫開發軟體(工具)需是2007年1月1日以後開發成功,具有自主知識産權,在社會上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三)申請人開發製作或帶領團隊開發製作的動漫開發軟體(工具)已在社會上推廣應用,並取得了一定的經濟效益。
(四)申請人開發製作或帶領團隊開發製作的動漫開發軟體(工具)已應用於知名動漫作品。該動漫作品需獲得過中央政府有關部門或國家級行業協會的獎勵。
三、申報時間:自通知下發日起至2009年3月31日止
四、申報材料:
(一)《申請表》(申請個人扶持的,填報附件1;申請團隊扶持的,填報附件2)。
(二)《申請報告》(報告要求見附件3)。
(三)自主知識産權證明。
(四)申請者為個人或團隊的,提供身份證複印件。申請者為法人單位的,提供營業執照(或相關證照)複印件。
(五)動漫開發軟體(工具)應用於動漫作品的證明,及該動漫作品獲得獎勵的證明。
(六)動漫開發軟體(工具)開發、應用、推廣期間申請人主要供職單位出具的推薦材料。
(七)工業和信息化部(軟體服務業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申報程序:
(一)申請人向工作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計劃單列市信息産業主管部門遞交申報材料。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計劃單列市信息産業主管部門對材料進行初審,出具推薦意見,並將初審合格後的材料和推薦意見在4月3日前一併寄送中國軟體行業協會遊戲軟體分會。
(三)工業和信息化部軟體服務業司委託中國軟體行業協會遊戲軟體分會組織專家對申報對象進行評審。評審結果將予以公示。
六、聯絡人和聯絡方式:
中國軟體行業協會遊戲軟體分會
聯絡人:劉金華
聯絡電話:13701179887
傳真:010-58393714
郵箱:liujinhua@vip.sina.com
地址:北京宣武區白紙坊東街《經濟日報》社2號樓615室
郵編:100054
工業和信息化部軟體服務業司
聯絡人:尹洪濤 閔傑
聯絡電話:010-68208246 010-68208201
傳真:010-68208288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