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文件
國資發規劃〔2009〕43號
關於調整中國大唐集團公司等
3家中央企業主業的通知
有關中央企業: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企業國有資産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378號),結合企業發展情況,我委對中國大唐集團公司、中國通用技術(集團)控股有限責任公司和中國廣東核電集團有限公司3家中央企業的主業調整進行了審核確認,現予以公佈。
請各有關企業根據調整後的主業,進一步加強戰略管理,突出主業,優化資源配置,嚴格控制非主業投資,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
附件:中國大唐集團公司等3家中央企業主業調整表
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