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展會、戶外展示地圖監管的通知
測辦〔2009〕2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測繪主管部門:
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各類展會數量日趨增加,地圖作為信息的重要載體,公開展示的頻率不斷提高,在展會、戶外展示中出現存在嚴重政治性問題或者洩露國家秘密的“問題地圖”,將嚴重損害國家利益、民族尊嚴和國家安全,産生不良影響。為進一步規範展會、戶外展示地圖的使用,加強展會、戶外展示地圖的監督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展會、戶外展示地圖是指在各類展會上使用的展板、展品或者在戶外展示的廣告牌(板、箱)、條幅(旗)等展示品上附加的地圖圖形。
二、各省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大對展會、戶外展示地圖的檢查力度,展示前發現存在問題的,要及時並糾正;展示中發現存在問題的,要責令立即停止展示,並依法予以查處,確保展會、戶外展示地圖不出問題。
三、為更好的開展展會、戶外展示地圖監管工作,提高展會、戶外展示地圖審核效率,根據《地圖審核管理規定》的相關要求,展會、戶外展示地圖轉由各省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審核。在審核中遇到有關技術問題時,請及時與國家測繪局地圖技術審查中心聯絡。
四、各省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60週年為契機,結合實際情況,制定相應措施,認真做好本地區展會、戶外展示地圖的監督管理和審核工作。有關地圖審查人員應積極參加國家測繪局組織的地圖審核人員培訓。
五、國家測繪局將對各地展會、戶外展示地圖的監督管理和審核工作進行不定期抽查,並及時通報抽查結果。
國家測繪局地圖技術審查中心聯絡電話:010-88516970
國家測繪局辦公室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