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鋼鐵行業燒結煙氣脫硫實施方案的通知
工信部節〔2009〕340號
為落實《鋼鐵産業調整和振興規劃》(國發〔2009〕6號),我們組織制定了《鋼鐵行業燒結煙氣脫硫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並將有關情況及時報送我部。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聯絡電話:010-68205362)
附:
鋼鐵行業燒結煙氣脫硫實施方案
《鋼鐵産業調整和振興規劃》(國發〔2009〕6號)明確提出,未來三年內,鋼鐵行業要實施鋼鐵産業技術進步與技術改造專項,對燒結煙氣脫硫等循環經濟和節能減排工藝技術,給予重點支持,並對重點大中型鋼鐵企業節能減排提出了明確的指標要求。為落實《鋼鐵産業調整和振興規劃》,推動鋼鐵行業開展煙氣脫硫,特編制本實施方案,實施期限為2009-2011年。
一、鋼鐵行業燒結煙氣二氧化硫污染狀況
目前,鋼鐵行業二氧化硫主要由燒結球團煙氣産生,燒結球團煙氣産生的二氧化硫佔鋼鐵企業排放總量70%以上,個別企業達到90%左右(不含燃煤自備電廠産生的二氧化硫)。
據統計,2008年全國重點統計的鋼鐵企業二氧化硫排放量約110萬噸,其中燒結二氧化硫排放量約80萬噸。
(一)燒結煙氣的特點
我國鋼鐵行業燒結煙氣成分複雜,波動性較大,具有以下特點:一是煙氣量大,一噸燒結礦産生煙氣在4000-6000m3;二是二氧化硫濃度變化大,範圍在400-5000mg/Nm3之間;三是溫度變化大,一般為80℃到180℃;四是流量變化大,變化幅度高達40%以上;五是水分含量大且不穩定,一般為10-13%;六是含氧量高,一般為15~18%;七是含有多種污染成分,除含有二氧化硫、粉塵外,還含有重金屬、二惡英類、氮氧化物等。這些特點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鋼鐵燒結煙氣二氧化硫治理的難度。
(二)燒結裝備及脫硫裝置情況
治理燒結煙氣二氧化硫污染主要通過在燒結機上安裝脫硫裝置來完成。據統計,我國現有燒結機500余臺,燒結機總面積53820m2,生産能力達58950萬噸,平均單臺燒結機面積122m2。
截至2009年5月底,我國已建成燒結煙氣脫硫裝置35套,實現脫硫的燒結機共40台,燒結機總面積6312m2,形成燒結煙氣脫硫能力8.2萬噸。已投入運行的燒結煙氣脫硫裝置採用的工藝主要有循環流化床法、氨-硫銨法、密相干塔法、石灰石-石膏法等。
我國現有鋼鐵企業中,中央企業燒結機58台,燒結機總面積11792m2。截至2008年底,中央企業已建成燒結煙氣脫硫裝置2套,實現脫硫的燒結機共2台,燒結機總面積675m2,形成燒結煙氣脫硫能力0.79萬噸。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1.缺乏成熟的燒結脫硫技術。目前已投入運行的燒結煙氣脫硫裝置採用的脫硫工藝主要有循環流化床法、氨-硫銨法、密相干塔法、石灰石-石膏法等,這些工藝在我國處於研發和試用階段,實際脫硫效果,有待進一步驗證和評估。
2.副産物利用途徑少。徹底解決燒結煙氣污染問題,不但要實現煙氣高效脫硫,還要解決副産物的有效利用問題。由於燒結煙氣脫硫産生的副産物成分複雜,目前還缺乏有效的利用途徑。
3.脫硫裝置投資大、運行費用高。燒結脫硫裝置投資約佔燒結機投資的20%~50%,噸燒結礦脫硫運行成本5~14元。投資大、運行成本高是制約安裝脫硫裝置的重要因素。
4.有效監管不夠。大多數鋼鐵企業沒有安裝燒結煙氣在線監測設備,對鋼鐵企業燒結排放二氧化硫的監管主要採用間斷的監測方式,無法對排放二氧化硫濃度及總量準確監控。
二、燒結脫硫的指導思想、主要原則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要求,認真落實《鋼鐵産業調整和振興規劃》,通過安裝燒結煙氣脫硫裝置,削減鋼鐵行業燒結煙氣二氧化硫排放量,並通過燒結脫硫工程後評估,引導和推進鋼鐵行業二氧化硫減排工作。
(二)實施原則
1.科學評估,分步實施。依據相關政策、法規和標準,充分考慮企業燒結煙氣的特點,對不同燒結煙氣脫硫工藝技術進行評估論證,為鋼鐵行業推廣燒結煙氣脫硫技術提供參考,引導企業分步開展燒結脫硫裝置能力建設。
2.突出重點,央企先行。加快實施處於兩控區、環境重點區域(珠三角、長三角和京津冀)、環境保護重點城市及使用高硫原、燃料的鋼鐵企業燒結煙氣脫硫。中央企業應起表率作用,在燒結煙氣脫硫工程建設中發揮模範帶頭作用。
3.結合實際,選擇工藝。各鋼鐵企業根據實際情況,遵循經濟有效、安全可靠、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原則,因地制宜選取經濟適用的脫硫工藝和技術。
(三)主要目標
在2009年5月底已形成燒結煙氣脫硫能力8.2萬噸的基礎上,2011年底前鋼鐵行業新增燒結煙氣脫硫能力20萬噸(其中中央企業10萬噸)。2011年鋼鐵行業燒結煙氣排放二氧化硫不超過64.5萬噸,重點大中型企業噸鋼二氧化硫排放量小于1.8kg,滿足《鋼鐵産業調整和振興規劃》提出的指標要求,燒結煙氣二氧化硫污染初步得到治理。
(四)主要任務
1.開展燒結脫硫工程後評估工作。對已建成燒結脫硫工程,組織行業專家,評價其技術先進性、裝置可靠性、投資及運行經濟性等指標,在此基礎上,提出適合我國國情的燒結脫硫技術和工藝目錄,引導促進燒結脫硫技術的規範發展。
2.分步實施,有序推進燒結脫硫工作。新建燒結機要按“三同時”原則,配套建設燒結煙氣脫硫裝置。現役燒結機按本實施方案要求建設煙氣脫硫裝置,三年內新增燒結脫硫裝置能力20萬噸。
3.注重脫硫副産物綜合利用。將燒結脫硫副産物的利用納入鋼鐵企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體系中,積極探索脫硫副産物的利用途徑。
三、分步實施計劃
到2011年,新增燒結機脫硫面積15800m2,形成脫硫能力20萬噸。其中中央企業新增燒結機脫硫面積7700m2,形成脫硫能力10萬噸。
─2009年實施脫硫的燒結機面積4100m2,形成脫硫能力4萬噸。其中中央企業實施脫硫的燒結機面積1900m2,形成脫硫能力2萬噸。
─2010年實施脫硫的燒結機面積7700m2,形成脫硫能力11.5萬噸。其中中央企業實施脫硫的燒結機面積3300m2,形成脫硫能力4.6萬噸。
─2011年實施脫硫的燒結機面積4000m2,形成脫硫能力4.5萬噸。其中中央企業實施脫硫的燒結機面積2500m2,形成脫硫能力3.4萬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政策支持
1.按照《鋼鐵産業調整和振興規劃》要求,把鋼鐵燒結脫硫項目納入節能減排重點工程予以支持。地方工業主管部門在安排地方財政節能減排資金時,要優先支持鋼鐵燒結脫硫項目。我部會同有關部門安排技術改造資金時,將優先支持燒結脫硫項目。對擁有自主知識産權,適合我國特點的燒結脫硫技術與裝備項目,給予重點支持。
2.鼓勵採用多種方式融資建設燒結脫硫工程。採用多種融資方式,積極利用社會投資,建設燒結脫硫工程。如採用BOO、BOT等方式建設、運行脫硫裝置,積極推進污染治理市場化。
(二)加大監管力度
1.安裝燒結煙氣在線監控裝置。鋼鐵企業應安裝燒結煙氣在線監測裝置,監測設備應與當地環保部門監控系統直接聯網,實時傳送數據。
2.加大對燒結脫硫裝置的監管力度。各級工業主管部門要加大鋼鐵企業脫硫裝置的驗收工作,積極配合環保部門定期發佈當地鋼鐵企業環保達標公告。
3.加強環境統計制度建設。企業應建立燒結脫硫數據統計制度,建立脫硫設施運行臺帳,定期向當地相關部門通報排污情況。
(三)加強組織實施
1.各級工業主管部門、中央鋼鐵企業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地、本企業燒結脫硫計劃,並組織推動項目實施,于每年2月底之前將上一年度燒結脫硫進展情況上報我部。
2.各鋼鐵企業要高度重視燒結脫硫工作,成立專門的工作班子,明確責任和任務,按照燒結脫硫計劃要求,認真實施本企業燒結脫硫項目。加強脫硫日常運行管理工作,客觀、真實向有關部門上報脫硫工程實施情況。
3.各脫硫工藝設計單位、工程承包商、設備供應商和仲介機構要加強行業自律,提高服務意識,共同努力,按本方案要求加快實施燒結煙氣脫硫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