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做好
高溫中暑衛生應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局,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近年來,我國部分地區經常出現持續性高溫天氣,高溫中暑病例個案和相關聯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有發生。為指導各地衛生行政部門做好高溫中暑衛生應急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認真落實應急預案
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深刻認識做好高溫中暑衛生應急工作的重要性,從以人為本、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將高溫中暑衛生應急工作作為一項重要衛生工作,切實加強領導,認真部署,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特別是經常出現高溫天氣地區的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衛生部和中國氣象局于2007年7月聯合印發的《高溫中暑事件衛生應急預案》,在每年高溫天氣到來前及早部署落實高溫中暑衛生應急相關準備和處置工作,積極開展高溫中暑事件的監測預警、醫療救治,力爭將高溫天氣對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社會生産生活秩序的負面影響降到最低程度。
二、有效協調,配合開展預報預警工作
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與氣象部門的協調配合,及時溝通工作信息,在氣象部門發佈高溫中暑氣象等級預報後,配合做好公眾健康信息提示。要加強對高溫中暑病例個案和事件的監測報告和分析工作,必要時按照《高溫中暑衛生應急預案》與氣象部門聯合發佈高溫中暑事件預警信息。高溫中暑預測預警工作要充分依靠科學技術、依靠專業隊伍,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與氣象部門共享監測數據,配合開展相關科研與技術創新,積極推動高溫中暑監測預警工作科學發展,提升高溫中暑事件的預警水平。
三、規範報告,早期發現和防控高溫中暑事件
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督導落實高溫中暑病例個案和事件的報告,並實行分級審核、分級確認的事件報告管理制度,在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啟動本地區高溫中暑事件監測報告工作。醫療機構要通過“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信息系統”中的“高溫中暑病例報告系統”,對就診的高溫中暑病例情況進行及時、準確的報告。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做好對本轄區內高溫中暑病例個案報告情況的審核、匯總、分析,如發現報告病例數達到突發事件標準,要及時通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管理系統”進行事件報告;要負責審核、分析、匯總轄區內上報的高溫中暑事件信息,並及時將高溫中暑事件發生情況和應對工作建議向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做好系統維護工作,確保“高溫中暑病例報告系統”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管理系統”正常運轉。同時,要對地方高溫中暑病例個案和事件報告工作給予指導,必要時可組織開展高溫中暑監測報告專題培訓,提高報告質量。
四、積極準備,及時啟動應急響應機制
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在高溫季節來臨之前,按照《高溫中暑事件應急預案》,根據轄區內實際情況,切實做好人員、技術、物資等應急準備,認真落實好各項預防和應對措施。要積極開展高溫中暑臨床救治專業培訓,提高醫務人員診療能力。在發生高溫中暑事件後,要及時啟動應急響應機制,積極採取防控措施,並根據事件發展情況及時調整應急響應級別,有效控制和應對高溫中暑事件。
五、廣泛宣傳,增強公眾自我防護意識
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大預防高溫中暑的健康宣傳教育力度,在高溫季節採取電視、廣播、報刊、互聯網、宣傳折頁等多種形式宣傳防暑降溫知識,強化公眾防範意識,提高公眾自救和互救能力。
衛生部辦公廳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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