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運動員治療用藥豁免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體育局,總參軍訓和兵種部體育訓練局、總政宣傳部文化體育局,有關行業體協,有關司、局,有關直屬單位:
為了保護運動員的身心健康,保證運動員的傷病得到及時安全的治療,保障運動員公平參與體育運動的權利,根據國務院《反興奮劑條例》,參照《世界反興奮劑條例》和《治療用藥豁免國際標準》的有關條款,國家體育總局制定了《運動員治療用藥豁免管理辦法》。現將該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運動員治療用藥豁免管理辦法》的説明
國家體育總局辦公廳(章)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三日
治療用藥豁免管理辦法.pdf
治療用藥豁免管理辦法的説明.pdf
治療用藥豁免申請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