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嚴防“地溝油”流入餐飲服務環節的緊急通知
食藥監辦食〔2010〕2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近日,有媒體報道不法分子加工“地溝油”。為嚴防“地溝油”流入餐飲服務環節,切實保護消費者飲食安全,請迅速組織對餐飲服務單位採購和使用食用油脂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嚴查餐飲服務單位進貨查驗記錄及索證索票制度落實情況。同時,要高度重視群眾投訴舉報,及時對舉報線索進行核實,如發現餐飲服務單位採購的食用油脂來源不明,或者採購和使用“地溝油”的,應監督餐飲服務單位立即停止使用並銷毀,同時依法嚴肅查處,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請於4月底前將監督檢查情況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管司。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