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産檢查的緊急通知
工信通簡函〔2010〕5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中國電信集團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相關單位:
近期,在通信建設工程施工中,連續發生在建鐵塔倒塌造成人員傷亡、鐵路運輸中斷安全事故,為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産事故的發生,現就加強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産檢查緊急通知如下:
一、各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安全生産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切實把安全生産工作擺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上述安全事故的發生暴露出一些企業不重視安全生産,安全措施不到位,不執行通信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不執行安全生産操作規程,凸顯當前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産面臨的嚴峻形勢。各單位要加強憂患意識,增強做好安全生産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要認真吸取安全生産事故的慘痛教訓,堅持常抓不懈,警鐘長鳴,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産。
二、立即進行一次在建工程安全生産檢查。各電信運營企業、施工企業要迅速對在建通信工程進行一次安全生産檢查,重點檢查通信鐵塔與塔座連接是否牢固、通信鐵塔和桿路是否存在與鐵路、電力線等周邊設施距離不足等安全隱患、安全防護措施是否到位;涉及到登高的施工人員是否取得登高證、是否做好防登高墜落、防物體下墜等措施;管道施工是否採取防有害氣體中毒措施等。各級領導要深入基層、深入現場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安全生産隱患,對檢查中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工程,要立即停工整改,安全生産整改合格後方可恢復生産。
三、通信施工企業要立即對在建項目的施工人員進行一次安全生産教育,糾正違反通信建設強制性標準、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等行為;對登高人員、電工等特殊工種未經專門培訓的立即撤換,做到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針對施工人員安全意識淡薄、流動性大的特點,要加倍重視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培訓,未經安全生産培訓的人員不得從事施工工作。
四、通信監理企業要認真履行監理安全責任,保證安全監理人員到位,做好施工現場安全生産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各類安全事故隱患,督促施工企業立即整改;情況嚴重的,監理單位應及時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整改,並報告建設單位。
五、各管局要按照《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産管理規定》(工信部規〔2008〕111號)做好本省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産的監督檢查,督促企業進行安全生産自查工作。加強對通信建設工程人員的培訓工作,進一步增強通信建設從業人員安全生産意識,抓好安全生産各項規章制度落實工作,有效防範安全生産事故的發生。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