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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6月24日 10時32分   來源:發展改革委網站

2010年第8號

  根據《國務院批轉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及考核實施方案和辦法的通知》(國發〔2007〕36號)有關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2009年節能目標完成情況和節能措施落實情況進行了評價考核。現將各地區2009年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結果公告如下: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上海、江蘇、福建、江西、山東、湖北、廣東、重慶、四川、雲南、陜西、寧夏18個省(區、市)考核結果為超額完成等級;吉林、黑龍江、浙江、安徽、河南、湖南、廣西、海南、甘肅、青海10個省(區)考核結果為完成等級;西藏自治區考核結果為基本完成等級;貴州、新疆2省(區)考核結果為未完成等級。
  根據國家統計局初步核算數,截至2009年底,已完成“十一五”節能目標的有北京、天津2個直轄市;完成進度超過80%的有湖北、湖南、廣西等22個省(區、市);完成進度70-80%的有西藏、安徽、吉林、貴州、青海5個省(區);完成進度低於60%的有海南、新疆2個省(區)。
  2010年是實現“十一五”節能目標的最後一年,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國務院的部署和要求,下更大決心、花更大力氣、做更大努力,採取強有力、見效快的措施,綜合運用經濟、法律、技術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確保實現“十一五”節能目標。
  附表:2009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節能目標完成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