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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7月02日   來源:發展改革委網站

發電單位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發改電〔2010〕244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
做好主汛期煤電油氣運及重要物資保障
供應工作的緊急通知

河南省發展改革委,福建省經貿委,上海、江蘇、浙江、安徽、湖北、湖南、廣東、四川、重慶、貴州、雲南省(市)經信委,江西、廣西省(區)工信委,海南省工信廳,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交通運輸部、鐵道部、水利部、農業部、商務部、安全監管總局、電監會、國家能源局、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辦公廳(室),中國煤炭工業協會、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廣州市):
  當前,我國大部分地區已進入主汛期。南方地區連續出現強降雨過程,部分省份遭受較為嚴重的洪澇災害,水毀斷道時有發生,能源供應和正常的生産生活秩序都受到影響。據有關部門會商預測,今年夏季長江中下游、江淮地區降雨偏多,加之颱風登陸我國的時間相對集中,防汛、防颱風形勢十分嚴峻。為切實做好煤電油氣運及重要物資保障供應工作,最大限度減少自然災害對經濟發展和群眾生活的影響,保持經濟平穩運行,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做好經濟運行動態監測
  各地經濟運行調節部門要與氣象、水利等部門建立和保持密切聯絡,高度關注災害性天氣的變化趨勢,及時了解天氣、河流水位和水庫蓄水等情況。加強信息溝通,一旦出現突發性、災害性天氣症候,要及時通知與煤電油氣運等運行要素保障工作相關的部門、單位和企業。同時,強化對煤電油氣運供需狀況的動態監測,準確掌握自然災害對重要生産要素供應保障工作的影響,及時協調解決出現的各類矛盾和問題。
  二、加強煤電油氣運及重要物資的供應保障
  各有關單位要督促煤炭企業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科學組織生産,保證電煤合理需求。各地經濟運行調節部門要切實做好産運需銜接和協調工作,會同電力部門督促重點火電企業積極採購和儲存煤炭,並充分估計可能出現的各種極端異常情況,及時掌握用電需求和電廠存煤動態,統籌安排發電用煤方案,適當留有餘地,確保高峰期和突發情況下的發電生産需要。燃氣機組較多的地區要積極組織落實氣源,滿足頂峰發電需要。電網企業要科學安排運行方式,強化統一調度,搞好跨區、跨省輸電,確保常態下的電力資源合理配置和緊急狀態下的相互支援。各方面要落實好電力迎峰度夏的工作部署,確保經濟平穩運行。石油天然氣企業要精心組織生産,做好産銷銜接調運,保障居民生活、公共設施等重點領域油氣供應。鐵路、交通部門要加強運輸組織,加大對電煤緊張地區的運輸傾斜力度,同時確保生活必需品和救災物資的運輸需求。要做好防汛、防颱風工作,努力保證道路暢通。
  三、進一步完善應急協調機制和各項應急預案
  各地經濟運行調節部門要建立並完善各有關部門、單位參加的經濟運行應急協調機制,加強信息溝通和重大問題會商。充分估計可能出現的困難,未雨綢繆,細化各項應對措施,進一步完善煤電油氣運生産供應等環節的應急預案,並適時啟動。在保證煤電油氣等重要生産要素平穩供應和救災物資正常儲備的同時,更要確保搶險抗災關鍵時刻的急需,務必做到“産得出,調得動,運得到,用得上”,最大限度降低各類自然災害和重大突發事件對煤電油氣運保障工作的影響。
  各有關單位要本著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精神,加強領導,科學調度,密切配合,精心組織主汛期煤電油氣運及重要物資保障供應工作,妥善處置各類問題,使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如有重要情況務必及時報告,以便及時協調處理。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