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財政部關於進一步推進“國家示範性
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
教高〔2010〕8號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財政廳(局):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綱要》),創新高等職業教育辦學體制機制,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和辦學水平,全面提升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根據《教育部 財政部關於實施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劃 加快高等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精神,現對繼續推進“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劃”實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進一步推進“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劃”實施工作的重要意義
2006年教育部、財政部落實《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精神,啟動實施了“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劃”,按照“地方為主、中央引導、突出重點、協調發展”的原則,遴選100所高職院校進行重點建設。4年來,示範建設院校在探索校企合作辦學體制機制、工學結合人才培養模式、單獨招生試點、增強社會服務能力、跨區域共享優質教育資源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引領了全國高職院校的改革與發展方向。
為更好地適應我國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實現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産業結構優化升級,建設人力資源強國發展戰略的需要,教育部、財政部決定繼續推進“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劃”實施工作,擴大國家重點建設院校數量,加快高等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和辦學水平,更好地發揮高職院校在培養高素質高級技能型專門人才,促進就業、改善民生,構建終身教育體系和建設學習型社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進一步推進“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劃”實施工作的目標、任務和主要內容
新增100所左右骨幹高職建設院校,推進地方政府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創新辦學體制機制,推進合作辦學、合作育人、合作就業、合作發展,增強辦學活力;以提高質量為核心,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優化專業結構,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完善質量保障體系,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和辦學水平;深化內部管理運行機制改革,增強高職院校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實現行業企業與高職院校相互促進,區域經濟社會與高等職業教育和諧發展。
1. 校企合作體制機制建設。地方政府與行業企業共建高職院校,探索建立高職院校董事會或理事會,形成人才共育、過程共管、成果共享、責任共擔的緊密型合作辦學體制機制,發揮各自在産業規劃、經費籌措、先進技術應用、兼職教師聘任(聘用)、實習實訓基地建設和吸納學生就業等方面的優勢, 促進校企深度合作,增強辦學活力;深化內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落實教師密切聯絡企業的責任,引導和激勵教師主動為企業和社會服務,開展技術研發,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實現互利共贏。
2. 政策支持與投入環境建設。各地要將骨幹高職院校建設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制定企業參與院校人才培養的鼓勵政策,建立頂崗實習工傷保險制度,優化發展環境;支持骨幹高職院校開展高職單獨招生考試製度改革試點,探索“知識+技能”、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職業傾向測試等多樣化選拔錄取機制;加大對骨幹高職院校的支持力度,加強基礎能力建設,保證辦學經費足額到位;堅持高等職業教育的科學定位和辦學方向,2020年以前骨幹高職院校不升格為本科院校。
3. 專業建設與人才培養模式改革。主動適應區域産業結構升級需要,及時調整專業結構;深化訂單培養、工學交替等多樣化的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參照職業崗位任職要求制訂培養方案,引入行業企業技術標準開發專業課程;推行任務驅動、項目導向的教學模式;探索建立“校中廠”、“廠中校”實習實訓基地;試行多學期、分段式的教學組織模式;吸納行業企業參與人才培養與評價,將就業水平、企業滿意度作為衡量人才培養質量的核心指標,建立健全質量保障體系,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4. 師資隊伍與領導能力建設。提高專業教師雙師素質,與企業聯合培養專業教師,3年建設期內,使具有雙師素質專業教師比例達到90%;加快雙師結構專業教學團隊建設,聘任(聘用)一批具有行業影響力的專家作為專業帶頭人,一批專業人才和能工巧匠作為兼職教師,3年建設期內,使兼職教師承擔的專業課學時比例達到50%。加強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不斷提高思想政治素質和辦學治校能力,提升科學決策、戰略規劃和資源整合能力。
5. 社會服務能力建設。培養區域産業發展急需人才,拓展社會服務功能,面向行業企業開展技術服務,面向區域開展高技能和新技術培訓,參與企業技術創新和研發,為企業職工和社會成員提供多樣化繼續教育、為中職畢業生在崗接受高等學歷教育創造條件,增強服務國家區域發展戰略的能力。
三、進一步推進“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劃”實施工作的相關要求
骨幹高職院校建設按照地方推薦、評審立項、年度考核、動態管理、分期安排經費的方式,分年度、分步驟實施。2010年遴選40所左右高職院校立項建設,2011年、2012年再分別遴選30所左右,2015年完成全部項目驗收工作。
各地要根據本項工作的目標任務和主要內容,把骨幹高職院校建設作為本地高等職業教育辦學體制機制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的突破口和試驗區,科學制訂建設規劃,支持特色院校和特色專業做優做強。要按照推薦條件、名額分配等要求,遴選推薦改革成績突出、特色鮮明的高職院校進行建設,加強工作指導和統籌力度,認真撰寫申報材料,確保組織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具體要求見附件1、2、3)。
各地也要實施和積極推進省級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劃,形成以國家示範高職院校為引領、國家骨幹高職院校為帶動、省級重點建設高職院校為支撐的發展格局,推動本地高職院校辦出特色,人才培養質量和辦學水平整體提升,畢業生就業率與就業質量逐年提高,高等職業教育辦學的制度環境明顯優化,對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作用顯著增強。
各地要充分認識進一步推進“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劃”實施工作的重要性,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規劃綱要》精神,抓住機遇,認真部署,科學規劃,紮實工作,加快改革與發展,開創高等職業教育新局面。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 1.國家骨幹高職院校建設項目申報指南.doc
2.國家骨幹高職院校建設項目推薦書.doc
3.國家骨幹高職院校建設項目分省推薦名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