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青海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
道路運輸保障工作的通知
交運發〔2010〕381號
青海、四川、甘肅、寧夏、陜西、西藏等省(區)交通運輸廳: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工作會議精神和《青海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提出的總體要求,做好青海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道路運輸保障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
青海省運力規模小、運輸配套設施不足,運輸線路長、運輸可控性差,運輸任務集中、高原環境惡劣,災區恢復重建道路運輸保障任務重,工作難度大。各相關省份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要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要求,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採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和經濟措施,強化運力準備,加強運輸組織,落實後勤保障,做好與民航、鐵路等運輸方式的銜接,確保道路運輸保障工作有序高效開展。
二、落實目標責任
玉樹災後恢復重建運輸保障工作由青海省人民政府負總責;應急運輸時,部將根據青海省的運輸需求,在應急運力儲備、應急運力調配、技術指導和綜合協調上給予支持。青海及周邊省份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要按照“政府組織、市場運作,以貨為主、全面保障”的要求,加強協調配合,落實好玉樹災後恢復重建道路運輸保障任務。
三、加強運力調配
青海及周邊省份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要加強運力準備和科學調配運力,保證恢復重建道路運輸需要。一是發揮骨幹運輸企業優勢,做好運力準備。青海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依託西寧和玉樹等地骨幹運輸企業自有或新購置的重型貨運車輛,並充分發揮救災部隊軍車作用,組織實施災後重建指令性運輸任務。二是儲備充足應急運力。請四川、甘肅、寧夏、陜西等周邊省份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依託骨幹運輸企業,分別準備符合技術標準的重型貨車600輛、600輛、300輛和500輛,作為應急運輸儲備運力。三是科學分配運力。青海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各通道運輸需求分析,以西寧-玉樹(G214線)為重點,綜合考慮其他運輸通道需求,科學制定運力分配方案。四是明確應急運力調配方案。西寧地區運力緊張時,由部調派四川、甘肅、寧夏、陜西等省應急運力;四川石渠運力緊張時,由四川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調派本省應急運力;西藏昌都運力緊張時,由青海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調派玉樹應急運力。
四、加強運輸組織
青海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要進一步加強運輸組織,保障災區恢復重建運輸需要。一是按照省政府要求,將大宗、重點建設材料運輸作為指令性任務予以重點保障,建立物資運輸計劃通報制度,實行集中統一運輸、統一協調運費。二是主動加強與發展改革、經貿等部門以及援建單位、運輸企業的溝通協調,結合災後重建物資運輸需要,儘早部署運輸任務。三是平衡運輸能力,實施全年運輸,對適宜存儲的物資實行冬儲夏用,在玉樹事先儲備一批主要建築材料,緩解夏季高峰期運輸緊張矛盾。四是積極動員社會車輛參與災後恢復重建道路運輸保障工作,引導大型骨幹運輸企業與托運方開展運輸總承包等形式的合同運輸。五是加強客流監測,以班線運輸為基礎,根據需要及時組織臨時加班和包車運輸,保障參建人員和旅客安全快捷疏運。
五、加強應急管理
青海及周邊省份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要採取積極措施,做好應急運輸準備。一是進一步完善應急運輸預案。青海及寧夏、甘肅、四川、陜西、西藏等周邊省份要建立應急運輸協調機制,明確應急運輸聯絡人員,完善應急預案,確保有需求時,可隨時調派運力投入應急運輸;二是維護好運輸市場秩序。青海省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積極聯合有關部門加大對道路運輸市場的監督檢查和整治力度,堅決查處應急運輸狀態下欺行霸市、哄抬運價的非法經營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三是給予應急運力通行便利。所有災區重建生産和生活物資運輸車輛進入青海省後,憑青海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發放的《青海省玉樹地震災後重建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給予免費快速通行,通行證單次有效,具體發放及管理辦法由青海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制定並通告。部啟動玉樹災後恢復重建應急運輸預案後,相關省份的應急運力必須由專人帶隊,應急運輸車輛憑所在省交通運輸部門的應急運輸調用證明,沿途各收費站免費放行;應急運輸任務完成後,相關車輛回程憑《青海省玉樹地震災後重建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沿途各收費站免費放行。四是加強應急運輸信息報送和共享。青海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建立完善應急運輸信息報送工作機制,加強信息交流和共享,每週向部報送應急運輸信息,重要情況隨時報告。
六、嚴格安全監管
要高度重視運輸安全工作,進一步加強對駕駛員、車輛和運輸企業的監管,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産責任制。一是青海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組織研發應用災後重建物資運輸運營調度和監控信息平臺,向政府部門、援建單位、運輸企業開放,為重建物資運輸交接、運輸調度、過程監控和部門監管提供信息服務。二是青海及周邊省份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要採取經濟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導參加災後恢復重建運輸的車輛安裝動態監控設備(GPS),並開通GPS聯網聯控平臺,優化運營調度,強化安全監管。三是相關省份要選派適宜高原地區運輸的駕駛員,青海省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要組織編寫《高原地區運輸安全應急知識手冊》,向參加應急運輸的駕駛員和帶隊人員免費發放。四是青海及周邊省份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要督促參加應急運輸的企業加強所屬車輛和人員的動態監管,全面落實安全生産主體責任。
七、加強後勤保障
青海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要增強後勤保障能力,保障運輸需求,確保運輸高效。一是合理設置和建設應急運輸車輛維修救援服務網點。要充分利用現有公路道段和汽車站點設施,佈置維修救援服務網點,併為維修救援服務網點配備必要的設施設備和生活、生産裝備。二是派駐應急運輸保障專門人員。青海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在主要鐵路貨場派駐應急運輸保障工作人員,並配備必要的生産生活設施。三是提升裝卸作業能力。青海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在西寧、格爾木、玉樹等地主要裝、卸貨點配置必要的裝卸機械,確保不滯留運力,不積壓貨物。四是完善必要的場站設施。爭取政府及相關部門支持,加快完善西寧、玉樹等地公路運輸場站設施,滿足貨物運輸中轉和儲存需要。
八、落實保障資金
按照國務院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的總體要求,運輸保障相關經費從中央財政安排給青海的災後重建專項資金中列支。一是對儲備和調用應急運力、提升後勤保障能力、加強高原運輸安全監管以及加強應急運輸組織等所産生的費用予以補貼。青海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積極爭取政府及相關部門支持,研究制定具體管理辦法。二是青海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充分發揮運價政策引導作用,聯合有關部門制定災後重建物資運輸運價標準,並向周邊省份通報。應急運輸狀態下,所有參與玉樹災後重建生産和生活物資運輸車輛的運價執行青海省的相關規定,並由青海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予以落實。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章)
二〇一〇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