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關於印發《進口無食品安全 國家標準食品許可管理規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局,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衛生部衛生監督中心: 為貫徹《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規範進口無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許可工作,我部組織制定了《進口無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許可管理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一○年八月九日
附件:進口無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許可管理規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