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國大唐集團公司等八家企業
做好建設規範董事會前期相關工作的通知
董辦〔2010〕59號
有關中央企業:
為加快推進中央企業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工作,今年以來,國資委又決定將中國大唐集團公司、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中糧集團有限公司、中國節能環保集團公司、中國煤炭科工集團有限公司、中國保利集團公司和中國廣東核電集團有限公司等8家中央企業納入建設規範董事會企業範圍。現將做好建設規範董事會前期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請依照《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産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建設規範董事會有關文件,抓緊制訂或修改公司章程,經董事會審議後報國資委批准。
二、公司章程經國資委批准後,請及時辦理企業變更工商登記手續。
三、儘快組建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任命董事會秘書,設立董事會辦公室。
四、制定完善董事會及其專門委員會議事規則等有關制度,報國資委董事會試點工作辦公室備案。
國資委在外部董事基本到位後,根據企業工作進展情況, 適時召開有關企業建設規範董事會工作會議。
二○一○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