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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9月01日   來源:教育部網站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
新學年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的通知

教基一廳〔2010〕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教育局:
  今年以來,我國部分地區遭遇嚴重自然災害,給許多中小學幼兒園造成安全隱患,亟待排查消除;一些地區還在持續發生的強降雨、泥石流,威脅著學生和幼兒的生命安全,必須積極應對;個別地方發生的惡性治安事件表明校園安全保衛工作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仍需加強防範;秋季是交通、火災等事故高發多發期,應當及早預防。新學年開學在即,各地對中小學幼兒園面臨的安全形勢應有清醒認識,對安全工作必須高度關注。為確保廣大中小學生和幼兒園幼兒安全,現就做好新學年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採取積極措施,切實應對自然災害帶來的危害。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務必樹立“安全第一”意識,于開學前會同有關部門,認真組織開展對本行政區域內所有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改工作,特別要對受洪水、泥石流衝擊、雨水浸泡的校舍進行重點排查。存有高風險的學校要停用,須加固的校舍要加固,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對正發生自然災害的地區或校舍存在重大隱患的中小學幼兒園,各地要根據實際情況通過合理轉移、對口幫扶、化整為零等有效途徑,提供課本文具,解決實際困難,及時幫助受災學校異地開學或災區學生異地就讀。
  各地都要關注天氣預報,密切與國土資源等部門聯絡,針對可能出現的極端天氣,提前採取防範措施。災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協調衛生防疫部門採取切實措施,嚴格消毒,及時通風,注意監測,堅決預防傳染病流行,杜絕食物中毒事故群發。
  二、強化校園保衛,堅決防止不法分子入侵校園。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密切與綜治部門、公安機關協調配合,按照《中央綜治辦教育部公安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的意見》(公通字〔2010〕38號),借鑒、總結和固化相關成功經驗和好的做法,並因地制宜地加以完善創新,努力構建校園安全防範長效機制。特別要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誰主辦,誰負責”原則,儘快為所有中小學幼兒園配備保安人員。由於各種原因,保安暫不能及時配備到位的,必須採取其他嚴格的安全防範措施,確保每一所中小學幼兒園都有人管、有人看、有人巡、有人防。要嚴格落實門衛制度,嚴防因保安脫崗或管理疏漏而引發事故。
  三、狠抓細節管理,努力降低秋季事故發生率。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幼兒園要深入分析當地秋季易發、多發性事故的規律特點,不放過任何細節,及早部署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加強對秋遊、軍訓、運動會等大型集體活動的組織管理,嚴防交通、溺水和其他意外傷害事故發生。進一步強化中小學幼兒園日常安全管理,特別要加強寄宿制學校的宿舍管理,避免發生食物中毒、嚴重火災、擁擠踩踏等事故。暑假期間實施校舍維修、抗震加固等工程的學校,要進行室內裝修污染檢測,確保師生健康。
  四、加強教育演練,普遍增強師生避險能力。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充分利用教育部提供的《中小學安全工作指南》、《春夏秋冬話安全》(秋季篇)等安全教育資源,結合本地本校實際,把應對自然災害和防範校園傷害作為重點,在開學後普遍開展一次安全教育和演練活動。尤其要加強新生和新上崗教師的安全教育,全面提升師生應對危機的能力。
  各地接本通知後,要迅速傳達,切實落實,確保師生安全。請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在9月13日前將中小學幼兒園開學及相關安全工作情況書面報我部基礎教育一司。
  聯絡人:胡麗,電話:010-66096503、66097791
  傳真:010-66097809,電郵:xiaoguanchu@moe.edu.cn
                            教育部辦公廳
                         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